笔趣阁 > 清凉台上好人家 >第四十七章 女扮男装
    人群中有位美貌小公子被两个仆人合力开道,硬生生的第一个挤到跟前来。

    他的身量不高,比起沈益袁修文来要矮上一个头。身姿纤细,眉目如画,略带英气。浑身透着一股浑然天成的贵气。

    宋晓芸一眼便关注了他,她发现眼前的这个他,其实是一个她。那明晃晃的耳洞啊!便偷偷捂着袖子笑了笑。

    这女扮男装的梗,她一眼就识破了。可是在场好像就只有她一人发现而已。

    那女子应该是个豪门千金,身后跟着的这两个下人,不像这些参加清谈会的其他文人带来的小厮。

    其他人带来的小厮,大多是陪读的书童,或者伺候起居的。这两人,倒像个练家子,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沈益装作无意的走到宋晓芸身边,将一碟瓜子塞进她的手上低声道:“一边磕去。”

    宋晓芸虽觉奇怪,但二人一开始就说好,此次买卖由沈益说了算。她也乐的躲到一旁看热闹,不费唇舌。

    “手艺算是上佳,只是这材料嘛,却也算不上佳品。”那女子仔细的看了余下的七件木雕,不置可否的露出一副不太稀罕的神情。

    她手中的折扇夸张的摇着,努力而又笨拙的学着一个风度翩翩的俊美公子。

    “这种文玩,本就看重一个意境,材料固然重要,但是也用不着同那御用尚品相比吧。”沈益低头扫了那女子一眼,不悦的回道。

    那女子因怒反笑,一张俏脸涨的通红。“听闻桐州三大才子,各个财貌双全,风华绝代。今日一看,也不过如此嘛。”

    袁修文浅浅一笑,从一旁走了过来。“那是世人缪赞,我三人自然担不上此等美名。不知公子是哪家学子,我们也好切磋一二。”

    要说脾气,三人之中只怕袁修文是最好的。举止得体,文质彬彬。他乃百年书香世家之后,从不与人计较。

    沈益就不同了,遇着喜欢的可以撒娇撒泼,遇着讨厌的可以凌厉十足。是三大才子中最不像才子的一位。

    那女子一听袁修文问起身份,眉眼之间有些躲闪。急忙从袖中掏出拜贴来,“本公子叫李墨,来自昌平。今日可是慕名来参加你们桐州的桃花节。”

    昌平,乃大楚的京城,历来桃花节吸引各方名士来此,有京城来的也不足为奇。只是看他的年纪,只怕今年也要参加科举,一般这么重要的时段,不会千里迢迢的下到桐州来。

    沈益一转身,猛地抽走李墨手中的拜贴,打开一看。心中暗自古怪起来,这一百三十份拜贴可都是他亲手写的,眼前这份拜贴纸张花纹确为真,里头的字可却不是他的。

    他凤目微微眯起,将拜贴赶在李墨大火之前又扔到了她的怀里。他,为何要伪造拜贴?

    “原来是京城来的贵客,千里迢迢而来,自然得让你感受我们桐州的诗情画意啊!”沈益吊儿郎当的抓起李墨的胳膊,将她从长桌前拖开。

    “你!你给本公子放手!”李墨的声音有些慌乱。

    她身后的两名打手刚欲上前,却见李墨只是被沈益碰到了一个石凳上。一众才子跟风而至。

    此段长亭挂着几十幅名画,皆当朝有名才子的佳作。大楚崇文,文人需要名气,每逢桃花节前夕,都会将自己的作品送到操办方。当日挂选出来,供人评论。

    “这副奇寒公子的百翠图,李公子有何妙解?”沈益双手环胸,扬眉道。

    “奇寒公子的佳作,那自是画艺精湛。”

    “对啊!奇寒公子啊,整个大楚恐怕也找不出有几人有这样的天赋吧。”

    李墨还未开口,众人却争先恐后的拍着高央的马屁。

    高央远离人群,跟在宋晓芸身边,有一搭没一搭的磕着瓜子。磕完的瓜子皮还细心的用手帕裹着。再反观她自己,脚下一堆瓜子皮,突然觉得自己活的真糙!

    “这颜色嘛,调的还不错,只是这处的线条明明可以更好,为何笔锋转的这般急促?”李墨来回了几次,就发现了问题所在。

    沈益袁修文四目一对,这个李墨显然也不是个草包,肚子里的墨水装的挺多。

    “啊!你是怎么看出来的?”高央惊奇的犹如一只仓鼠蹦到了李墨的旁边,抓起她的手直勾勾的问道。

    李墨盯着自己那只被抓的紧紧的那只手,耳朵瞬间一片粉红。“你谁啊!放开!”

    “他就是奇寒公子高央啊!”沈益朗朗笑道,这李墨李公子也算有些才气,只不过行为举止太过扭捏了些,不甚自在。

    “你!奇寒公子!”李墨的神态里一脸不可置信,奇寒公子可是她的梦中情人啊!想象中应该是个不食人间烟火,清冷高绝的人,怎会是眼前这般绵软的形象。

    李墨受到了一万点打击。

    时辰已到,县令沈庸也撑着胖胖的身躯,爬了上来,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开了个场。琴,棋,诗,画,四局便开始热闹起来。

    宋晓芸独自守在长桌前,呆呆的磕着瓜子,看着自己的木雕。

    一件也没卖出去,她真是对自己太自信了。看来下午又得背回去了。

    突然有人拿起了一座桌屏。她抬头一看,对上了一双清丽的杏眼。是她!

    “李公子。”宋晓芸站了起来,双眼一弯。

    “这是你的东西?这件倒挺有趣的,一面刻着鸭子,一面刻着猴子。本公子倒可以送给祖母,她老人家肯定喜欢。”

    看来李墨很喜欢她的祖母,说起祖母整个人都柔和了不少。

    “老人最爱热闹,这件桌屏放在书案上多有生机啊!”有人有购买的**,她当然得卖力推销。

    “这个多少钱?还有这两把镇尺,本公子也要了。”乌木倒算个好材料,回去送给皇兄他们也算不枉出宫一趟。

    “公子诚心要,我也不乱报价,桌屏师父刻的时日长,得一百两银子。两柄镇尺用的是上好的乌木,也得一百两银子一柄,统共三百两。”

    也不是她狮子大开口,以这个时代的锉刀技术,这些玩意没有个一年半载那些工匠是做不出来的。

    “好,旋风!取三百两银票来。”

    李墨身后的黑脸大汉立马从怀中掏出一沓厚厚的银票来,目测有二三十张吧。宋晓芸咽了咽口水,这是哪家富豪下凡了。

    “公子真是大方。我再给公子一个小小的建议。”宋晓芸伸手示意李墨低下头来。

    李墨虽有疑惑,却好奇心重。她将头小幅度的靠近了宋晓芸。

    宋晓芸垫着脚附耳道:“小姐,你的耳环掉了!”说完她又偷偷的笑了一番,霎那间又端回瓜子碟,安静的坐在了石凳上。

    李墨狐疑的扫了她一眼,刚刚那句话仿佛像幻听一样。她不自在的指挥两个仆人将木雕带好,仰首挺胸的朝另一侧走了。

    过了一个时辰,又来了两位公子,买走了两座镇纸和仅剩的那台奇山异景的笔洗。见他们衣着一般,价格也没高要,进账一百五十两。

    除开沈益那一百两,一上午收了四百五十两,宋晓芸舔着手指数了好几遍。偷偷的将银票丢进了工作室,这荒郊野外的她可不敢放在身上。

    眼看着到了午饭时间,听沈益说清谈会是包中午一顿饭的。她肚子正饿的叽里咕噜的时候,就看见六文提了一个食盒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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