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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2 class=”section j-chapter” data-paragraphid=”5e46d9b9dd144dc29132b2b00435299b_5”>番外篇 圣诞节的约定</h2>

    下雪了。

    一片一片洁白的雪花,从窗口划过,划出凌乱的轨迹。玲站在窗边,凝视着那些絮絮飞舞的雪从苍茫的天空上飘落,浩浩荡荡地覆盖整个冰冷的大地。

    白色,那么绝望,那么短暂,宛如流星般消逝,飘在街上路人的身旁。

    很远的地方,教堂敲响了2011年圣诞节的钟声。

    十年前,那是玲和敬第一次见面。

    那时候王菲还在缠绵地唱着《红豆》,蓝的天飘着白的云。大学新生的入学典礼上,玲如一眼清泉站在人群里,绚烂的色彩映入男生们的眼中,定格成那一道最美丽的风景。

    男生们都说,玲是个美丽的女孩。男生们的心如小鹿乱撞,等着玲的回眸一笑。

    只有一个人,大胆得甚至有些贱地说道:“喂,美女,我可以追你吗?”

    玲轻轻皱起了柳眉,那个男生就站在自己的身后。他笑了,那可以称得上古怪的笑声像潮水扑打在脸上,将听觉瞬间淹没了。

    那一刻,玲是想捂住自己耳朵的。但她没有多余的手,所以只是伸手掩了掩鼻子。

    那个人竟然在抽烟,香烟辛辣呛人的气味渗透到她身边的每一寸空气里。尼古丁的味道,被他吸进肺里,再吐出来,然后,融入她的呼吸里。

    那个人不依不饶:“喂,美女,考虑一下我啦,我其实很帅的。”

    玲,突然很想离开这个无聊的入学典礼,因为她的身后站着一个十分讨厌的家伙。

    但毕业典礼很漫长,校长在主席台上讲着又长又臭的演讲词。那个老头,头发已掉成地中海了,看起来很滑稽。他突然停了下来,演讲词终于完结了。他说:“现在,请本年度的新生代表伊天敬同学上台讲话!”

    听说,他是入学成绩最高的高考状元;听说,他考了满分;听说,他IQ达到180,和爱因斯坦同一级别。有关他的传说太多太多。和其他新生一样,玲踮起了脚,以张望的姿势寻找着那个只会在传说中出现的人物。

    寻寻觅觅,那人却在身后。

    一个身影从玲的眼角迅速地掠过。玲张大了嘴巴,尼古丁的味道冲破了她呼吸道脆弱的防线。那个男生居然仍叼着那根香烟,大摇大摆地向前走去了。

    在一群人的瞠目结舌中,他走上了主席台。

    双手插在裤兜,头发乱糟糟,裤带没绑紧,衬衫仅剩下几颗纽扣——他就是这样邋遢,这样猥琐。连校长也像见到了外星生物似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无数少女心中曾经构造起的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就那么“哗啦啦”地碎了。

    这是玲和敬的第一次见面,算不上美好,但足以刻骨铭心。

    谁又能预料得到,从此以后,她的生命便离不开他。

    这个大学里种满了木棉树,秋天的时候,一大片的红纷纷落下。人们从树下渐次走过,在这片红的世界里尽情徜徉着,没有声音。

    玲安静地坐在阳台上看书,四周的空气中翻涌着木棉花的香味。那样的日子,多么美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从女生宿舍的阳台上,经常可以看到敬在校道上走过。

    他仍然抽10块钱一包的廉价香烟,跟同伴说着黄色笑话,朝经过身旁的美女大声吹口哨。被他挑逗的女生,害羞地掩着脸一路小跑过去,似是一只惊慌的小鹿。

    那种时候,玲总是合上书,然后轻蔑地吐出两个字,“流氓!”她走回寝室,再也没有看书的心情了。

    大一那年,玲和敬同样是受人瞩目的人。追求她的人不计其数,情书和鲜花是那个时期的主旋律。而敬,他经常翘课,在上课途中,常常会有穿着警察制服的人来找他。

    看到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带上警车,玲就高兴地对身边的朋友说:“哎呀,那个流氓终于被抓走了。”她以为她再也见不到他了。她的心里因此涌起一阵小小的喜悦。

    然而第二天早上,她那小小的喜悦便如泡沫一般破灭得无影无踪。

    敬又嬉皮笑脸地出现了。

    他好像并没有犯下什么罪行,但警察仍时不时地来找他。直到后来,有人说,伊天敬自高中起就是一个名侦探,警察遇到棘手的案件,都会找他帮忙。

    竟是这样,玲突然想笑。她觉得,伊天敬的行为更像个罪犯,而不是侦探。

    事实上,如果不抽烟,如果不挑逗女孩,如果再正经一些,如果再整洁一些,平心而论,玲认为,敬还算得上是一个好看的男生。可是没有如果这么一回事,所以玲依旧那么讨厌敬。

    她和敬的人生交集不过如此。

    等木棉树掉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树桠沿着天空徒劳地伸展,天空就下雪了。

    白色的世界,远眺过去,仿佛一座雪封千年的远古之城。呼出去的气息,瞬间就化为了微小的结晶体。

    女生宿舍里的人经常会看到,玲戴着厚厚的围巾,穿着羽绒大衣,迎着寒风走出门去。下午五点,她总要走到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楼中间的楼道里。她拿着一袋猫粮,蹲下去,嘴里喊着“小细”。一只小花猫就从看不见的地方探出头来,可爱地“喵喵”叫着。

    它叫小细,这是玲给它起的名字。那一天,她下课回来,经过这条狭窄的楼道,便发现它可怜兮兮地瑟缩在墙角。它的脚受伤了,旁边还有一条染了鲜血的木棍。

    它是一只可怜的流浪猫,因为被人类欺负,所以躲在了这里。

    玲走了过去。它睁大充满恐惧的黑色瞳孔,黑白相间的毛发微微颤抖着竖了起来。这是人类,曾经伤害过它的人类,绝望在它的眼瞳里裂开了纹路。

    “不要害怕。”她把蹲下的动作做得很轻很轻。小花猫像是听懂了她的话,这个女孩温柔而善良的笑容浅浅浮起在嘴角,冲淡了猫眼瞳里的恐惧。

    “不要害怕,小细,”这是她信手拈来的名字,玲对此十分满意,“以后就叫你小细,好不好?”她将手指轻轻地放上去,猫的毛发暖暖的。它蹭起了她的手掌,小小的脑袋,撩得她的手心痒痒的。它似乎在说,小细这个名字很好听。

    从那时起,每天给小细喂食三次便成了她的日常安排。猫粮很贵,学校附近没有,玲要搭一个小时的公车特地跑到宠物市场买,这几乎占去了她一半的伙食费。她开始吃很少的饭菜,每次去饭堂都吃不饱。有一次她晕倒了,校医告诉她是营养不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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