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美剧世界驱魔 >第348章 恰克(二)
    上帝是什么?

    虔诚的教徒会用一整套标准的《旧约》来回答,冗长的好像老太太的裹脚布。

    天使们的回答就很简单了:上帝是圣父,是他们的信仰,力量的来源,是他们所追随的人。

    恶魔会有另一个回答:上帝,那是个糟老头子,整天想要对付我们。我们很怕他,不过我们还没被他灭绝,这说明上帝也不怎么样。

    被问到这个问题,巫师隐修会的人会面露不屑,或者恨得咬牙切齿:上帝,那家伙叫恰克,一个自鸣得意的家伙,暴君!

    对于这些回答,上帝自己觉得还不够,不够描述他的伟大:上帝是永恒的存在,创造和治理世界。上帝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有。上帝是宇宙的支撑和创造者。

    在上帝自己眼中,这才是上帝,这才是自己。

    始终旁观过一切的死神表示他也有话说,死神本身就是个不太多话的人,但看到恰克这么自恋,他觉得自己该说点儿什么:上帝,其实是人类巫师创造出来,用以消灭精灵,改变世界,掩盖历史的人造傀儡,是人类巫师的最高水平。

    简单来说,在死神看来,上帝就是个傀儡。

    这具傀儡没有灵魂,所以他需要吸收其他人的灵魂作为填充。

    这具傀儡是巫师的造物,所以它以灵魂作为驱动力。

    这句傀儡是巫师用来达成目的的产物,所以它存在的意义就是达成目的,当目的达成,它其实已经完成使命,不该存在的。

    但即使以死神对人类灵魂的了解,也无法预料到人类人性中的一切负面,贪婪,欲望,自大,狂躁,暴虐等等情绪,它们并非后来产生,而是刻印在灵魂深处的存在。

    即使死神都无法知晓人类灵魂的恶,那些自大的巫师自然也无从知晓,因此,意外发生了。

    令所有人都不曾预料的意外,发生了。

    意外发生时,死神是唯一的见证人。

    这个傀儡,在欲望的填充下,变成了恰克。

    死神沉默地旁观着这一切发生。

    既然创造出这么危险的傀儡,应该早就做好被傀儡毁掉的打算了。

    死神这么认为。

    于是他沉默地跟随着恰克,挥动巨镰,收集着一个又一个创造者的灵魂。

    死神只是个没有感情的工作机器。

    恰克的诞生,的确给这个世界带来的很多好处,虽然也有很多不好,但至少,没有感情的工作机器的工作,变得轻松了许多。

    这已经足够好了,不是吗?

    不能奢求更多了!

    “我该走了,恰克。”

    死神戴上礼帽,站起身,拄着文明杖,欠身告辞。

    “谢谢你的咖啡,味道很好。”

    说完,不理陷入癫狂的恰克,死神转身消失不见。

    这个管理者已经疯了,应该用不了多久了。为了工作轻松点儿,也许他该看看,寻找下一个管理者。

    嗯,那个不承认自己是巫师的小伙子不错。

    还有那个长翅膀的天使,也不错。

    他们应该比恰克坚持的久一点儿。

    相比较而言,这个被创世纪承认的小家伙就要差一点儿。不过也不是不能用。

    还有这几个,都挺不错的。

    死神蹙眉,挥手收割掉一个灵魂,一时间有些犯难,不知道该选择哪个。

    “你说我该选哪个?”

    死神收起巨镰,偏头问道。

    “也许我该再观察观察。”

    “你也该好好学习学习,死神这份工作可是十分古老,也十分辛苦的。”

    死神摸了摸女孩儿短短的头发,温和地笑了笑。

    ………………

    霍金斯镇。

    奥术领域消失,本尼掐着奥菲利亚的脖子出现在众人面前。

    丢掉奥菲利亚,本尼抬头看向根特几人。

    众人不敢与他对视,纷纷躲开他的视线,避之唯恐不及。

    地上的奥菲利亚显得有些狼狈,直到现在,她依旧无法相信,一个没有经过系统性学习的野生巫师竟然打败了她??!!

    “滚出霍金斯镇,这里不欢迎你们。”

    对方众人的退避让本尼很满意,他收回逡巡的目光,淡淡的说道。

    “奥菲利亚,如果你再敢踏入霍金斯镇,下次洞穿的就不是袍子,而是你的胸口了。”

    本尼又警告了一句。

    奥菲利亚深深地看了一眼本尼,转身就走。

    “奥菲利亚小姐?”

    “哎,奥菲利亚小姐!”

    根特似乎有些不敢,站在那里冲着奥菲利亚的背影高声呼喊着。

    “根特,我们是合作者,合作是基于平等的条件下展开的,不要把我当傻子。巫师比你想象的要聪明得多。”

    奥菲利亚站住脚步,头也不回地冷声警告道。

    “别这么说,奥菲利亚小姐,我发誓,我没有其他意思。”

    被戳破心思,根特毫不在意,转身跟上奥菲利亚,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地念叨。

    这些人离开,场间便只剩下史密斯一家了。

    看着苍老的史密斯神情落寞的样子,本尼恨不得上去给他一拳。

    他很想大声质问史密斯,是霍金斯镇对他不够好吗?还是他在霍金斯镇过的不够快乐?

    为什么在这种时候选择背叛霍金斯镇!

    “再见。”

    史密斯低声告别,转身带着妻子跟孩子匆匆离开了。

    他在这个小镇子里躲了几十年,对这个小镇子的一草一木都无比熟悉。

    这里也许并不发达,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可这里风景优美,民风淳朴,这里有他认识的朋友,这里有他看好的小伙子,这里有他爱喝的酒,这里有他爱吃的东方菜,他多想在这儿继续过下去,一直到终老啊!

    可是他不能。

    当初为了简,他逃离史密斯家族,逃避着身为继任者的责任,躲在这个消息闭塞的地方,假装自己听不见,事情就没有发生。

    现在,他避无可避了。

    他必须回去承担责任了!

    他是多么羡慕科瑞斯特尔家的女孩儿,羡慕她的洒脱,羡慕她可以说不管就真的不管,羡慕她能跟家人在一起,留在霍金斯,跟霍金斯共同进退。

    “再见了,霍金斯。”

    史密斯站在公路旁,望着远处黑漆漆的镇子,在心里默默地告别。

    简默默地走到史密斯身旁,抱了抱他。

    “走吧。”

    “他们迟早会理解你的。”

    “不管你去哪里,我们都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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