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我的闪婚老公竟是亿万大佬 >第50章 你跟我闪婚,是不是因为……
    冬季,天黑得早。

    宗政越下班回到碧云名都,夜幕已经降临这个城市。

    当他掏出钥匙开门,看到屋里漆黑一片,顿时蹙起了眉。

    抹黑把手伸向旁边墙壁的灯开关,在即将碰到开关时,他的大掌被一只温热柔软的手抓住,紧接着“啪”的一声,原本漆黑的客厅瞬间亮如白昼。

    沈长歌看着他,没有说话。

    “你……”宗政越怔愣望着突然出现她的,一时忘词,过了三秒:“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你回来了。”

    他以为她真要过一星期才回来。

    沈长歌挑眉:“若提前告诉你,你要去接我?”

    他道:“嗯。”

    沈撩撩笑笑说:“提前告诉你,还怎么给你惊喜。”

    她话落,男人没有接话,而是直接霸道地将她压在墙壁上,低头吻住她的唇,用行动来诉说自己对她的思念。

    沈长歌不知道,对宗政越而言,她安然回到他身边,对他而言便是最大的惊喜。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身上的毛衣被撩起来,肌肤暴露在冰凉空气中,沈长歌一个激灵,回过神来;赶忙抓住他的手腕。

    “不、不行!吃晚饭。”

    晚餐她是掐着点做的,等结束,餐桌上的晚餐都凉得不能再凉了。

    “我还不饿。”

    是她自己突然送到嘴边的,吃她,比吃晚餐重要多了。

    沈长歌装小可怜:“我饿。”

    他在她耳边炙热低语:“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喂你。”

    沈长歌:“!!!”

    这、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听得她的腿直发软。

    沈长歌觉得有两个成语,简直就是为这个男人量身打造的——衣冠禽兽、斯文败类!不是传统解释那种,就字面上的意思。

    白天衣冠/斯文,晚上禽兽/败类!

    “宗政越!”沈长歌高喊了他一声,接着佯装伤心质问他:“你说,当初你出于好心跟我闪婚,事后却执意不肯与我离婚,是不是看我长得漂亮,馋我身子?”

    宗政越:“……”说不出违心的否认,只好沉默以对。

    确实挺馋的。

    可这不是他跟她闪婚不离的主要原因。

    “你不说话了,你果然是馋我身子。”沈长歌用力推开他:“你这个渣男!”

    说罢,脚底抹油,贼快地朝用餐厅溜去了。

    宗政越:“???”

    馋她身子就是渣男?

    那他愿意当渣男。

    餐桌上摆着色香味俱全的西餐,每一样食物的造作摆盘以及摆放位置,不比高档餐厅差,看得出很用心。

    沈长歌站在餐桌前,看了眼陷入沉思的男人,朝他招了招手:“喂、过来吃饭。”

    随后若无其事地将醒好的红酒,倒进两个高脚杯里,接着关掉用餐厅的灯,把烛台上的新蜡烛点燃;客厅的灯没关,余光照过来,加上蜡烛的烛光,亮度刚刚好。

    看着男人在她面前坐下,沈长歌说:“试试味道如何。”

    “嗯。”

    宗政越优雅从容拿起餐刀和叉子切牛排。

    即使还没尝,闻着味儿就知道肯定很不错。

    等咽下口中的食物,他认真评价道:“味道很好,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西餐。”

    因为是她做的。

    沈长歌听了,突然用一种心疼可怜的眼神看他。

    想起他说他的年薪比她要多一点,而他的衣着服饰虽看不出什么牌子,但可以肯定的是:并非便宜货。

    说不定是私定的。

    很多男人都喜欢钱都花在了穿着打扮上,对吃食不那么注重。

    沈长歌心想:他肯定是把大部分钱花在衣着打扮上了,以致没吃过京城东区爱丽丝西餐厅的西餐,不然他不会说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西餐……

    爱丽丝西餐厅的西餐,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随便一顿消费就两三万。

    她曾吃过一次。

    宗政越被她看得有些莫名其妙:“怎么了?”

    “没、没事。”沈长歌摇了摇头:“对了,你……”

    想问他把银行卡给了自己,会不会没钱用;随即又觉得,他肯定不会那么傻,他应该会留一部分自用。

    她停顿一下,端起酒杯:“宗政越,这应该是我们结婚以来,我第一次下厨。前几天我的书卖了版权,我先前在家和母亲、还有我哥庆祝过了,现在是想跟你庆祝的。”

    宗政越也拿起红酒,轻碰了一下她的杯子。

    他道:“祝你以后本本卖版权!长歌。”

    “谢谢。”

    两人边用餐,有一句没一句闲聊着。

    过一会儿,沈长歌喝了些红酒,渐渐地话就多了,很多话题宗政越接不上,便安静地听她说,时不时回应一句。

    等吃得差不多了,红晕也不知何时爬上了沈长歌原本白皙的脸颊。

    她带着些醉意问:“……宗政越,你知道我们今晚喝的红酒,多少钱吗?”

    “不知道。”

    他舌头刁,今晚这红酒,不算得上是好酒;因为坐在对面的是她,他也就不觉得难喝了。

    沈长歌比了个手势:“九万八。今年我家拆迁,不穷了,我哥送我的生日礼物。我之前是舍不得喝的……主要是一个人喝不完,虽说红酒开了,放冰箱里过后也能喝;这么贵的红酒,开了放在那儿过后再喝,我觉得糟蹋了。”

    一口气说太多,她打了个小酒嗝:“嗝……两个人喝,好像刚……好。”

    宗政越想起以前自己喝的红酒,都是好几十万、上百万一瓶的,有些更是无价无市。

    又看她对一瓶不到十万的红酒这么宝贝,顿时心里充满了罪恶感,用刚才沈长歌看他那般的心疼可怜眼神看向她。

    “长歌,你喜欢喝红酒吗?”

    他问这话时,脑海中浮现那位喜欢收藏红酒的好朋友。

    “嗯。”沈长歌胡乱点头,将醒酒壶里仅剩的一点红酒倒进被子里:“喜欢……”

    一饮而尽酒杯里的红酒,接着她舒服地趴在餐桌上,半眯着眼:“晚餐是我做的,你收拾餐桌和碗筷……”

    宗政越起身,绕过餐桌走到她身旁,把她横抱起,放到客厅沙发上。

    然后折回来收拾餐桌和碗筷。

    刚把碗筷放进洗碗柜,就听到沈长歌的压抑呜咽声。

    吓得宗政越赶忙从厨房跑出来,蹲在沙发旁看着跪趴在沙发上,把脸埋在手臂里哭泣的沈长歌,紧张问:“长歌,怎么了?是不是哪儿不舒服?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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