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雄起都市 >第3章 貴人相助
    被獄警拉出去,打了個半死之後,我就被扔到了禁閉房;黑暗狹小的空間裏,我非但沒感覺到恐懼,反而有種說不出的安全感。

    因爲在這個銅澆鐵鑄的屋子裏,誰也不能傷害我;而頭頂上方,那巴掌大小的出風口,映射進來的一束光,像極了那個漂亮的姐姐。

    “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這句話我永遠都記得;有黑暗的地方,就一定有光,只要沿着那束光走,終有一天,我能找到活着的意義。

    從那時起,我愛上了關禁閉的感覺,那種與世隔絕的環境,那種能讓我心無旁騖,細細幻想漂亮姐姐的滋味,成了我人生中,難得的幸福時刻。

    所以牢房裏,只要有人欺負我,我竄上去就咬!只要被我咬住,撕不下來一塊肉,我絕不鬆口;因爲我心裏有怨氣,我把那些欺負我的人,統統當成了我的家人來泄憤!被打得頭破血流又如何?被獄警棍棒相加又怎樣?

    我只知道咬完人,就可以被關禁閉,就可以享受在獄中,那難得的幸福時光。

    再後來,所有的獄友都不敢招惹我了,他們甚至覺得我是變-態!因爲我是唯一一個,每次從禁閉室出來,還能保持精神正常的人;也是唯一一個,從來不怕被關禁閉的人。

    有段時間,我的脾氣異常暴躁,眼睛裏到處都是血絲;因爲我始終咽不下那口氣,我痛恨自己的家人,明明是我哥犯了罪,明明我考上了大學;可就因爲父母的偏心,我成了階下囚,我哥那個不學無術的混蛋,卻頂着我的名字,上了我的大學。

    更讓我惶恐的是,漂亮姐姐在大學裏,會不會把我哥,誤認成是我;我哥好-色,而且油嘴滑舌,很會哄別人開心;當時我真的特別害怕,漂亮姐姐跟他戀愛了、發生了關係……

    像我這樣的老實人,雖然懦弱卑微,可一旦逼急了,我真的什麼事都敢幹!當時心裏盤算最多的,就是等出獄後,怎麼宰了父母,宰了那個混蛋哥哥。

    我想殺人的欲·望,幾乎每時每刻都寫在臉上,以至於牢房裏的人見到我,大老遠就繞道走;睡在我上鋪的獄霸,晚上憋尿都不敢起夜,他害怕把我吵醒,害怕我咬掉他的命根子;忽然間,我成了牢房裏的惡魔,周身兩米,無人敢近。

    這樣的日子過了一年,我心裏的怨氣,也漸漸沒那麼衝了;我從不相信監獄能改造好一個人,促使我轉變的,還是那個陌生姐姐的話: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

    這話宛如春雨,在我乾涸的心裏,一點點灑下雨露,縫合着那些溝壑縱橫的傷口。

    一年後監獄整改,號召勞·改犯人積極學習文化,全市還發起了徵文活動,要創刊《監獄文化報》,鼓勵犯人積極投稿;寫的好、能在報紙上發表的,還有減刑的機會。

    我有知識、有文化,又怎能放棄這麼好的機會?而且我必須要提早出獄,找到那個姐姐,告訴她那個人不是我,他是我哥,是個十足的混蛋!你千萬不要被他矇蔽了啊……

    所以一有時間,我就往監獄圖書館裏跑,一週下來,我洋洋灑灑寫了2000多字,文章的名字,就叫《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

    具體的內容,我已經記不起來了,但大體的意思,我還記得。

    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儘管我們身處黑暗,但內心總能找到一束光;

    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儘管我們不被理解,但世間總會有一絲善良;

    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儘管生活麻木不仁,但我們終不能放棄自己,和那些幫助過我們的人。

    一邊寫,淚就止不住地流,我把這些年,自身的遭遇,全都傾注於筆尖;每一個文字,都包含着傷痕累累的人生;但我始終沒放棄希望,因爲“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

    這篇文章,被登在了監獄文化報,第一期的頭版頭條;甚至在全市監獄裏,都掀起了一股思想狂潮。

    獄警對我態度轉好,獄友們對我又敬又畏;忽然我的內心,竟生出了一絲極小的成就感;那是種被別人認同的感覺,那證明了我,存在於世間的意義。

    半月後,我莫名其妙地轉了監獄,那是乳城市下轄,專門關政·治犯、經濟犯的地方。這裏的犯人,素質普遍較高,環境也比一般的監獄好很多;牢房是雙人間,我就是在這裏,認識了改變我一生的“大師傅”。

    他是個40出頭的男人,頭髮烏黑,但雙鬢卻斑白;眉宇間有股英氣,雙目炯炯有神,十分帥氣。

    “犯什麼事進來的?”這是他見到我,問的第一句話。

    “被冤枉的。”不善言辭的我,言簡意賅。

    “呵,來這裏的人,都是被冤枉的;監獄裏都是好人,不是嗎?”他半開玩笑地看着我,自此成了獄友。

    通過交談我才知道,他就是《監獄文化報》的發起人,也是主筆;而我的那篇文章,深深打動了他,所以我纔有機會,破格轉到這座奢華的監獄,跟他們一起創作報刊。

    轉獄後的生活,與我來說,簡直就是從地獄,一下步入了天堂;這裏沒有欺軟怕硬的獄霸,也沒有單調乏味的體力勞作,這裏更像是給退休幹部養老的地方,除了自由,基本什麼都不缺。

    大師傅是監獄裏的紅人,從獄警到犯人,都尊稱他一聲“領導”;至於他以前是大領導,還是因爲他是報刊主筆,人們才這樣稱呼他,我就不得而知了;但監獄有條不成文的規定:永遠不要打聽別人的事。

    當然,即便打聽了,得到的消息,十有八·九也是假的。

    大師傅待我不錯,不僅在文學創作上指導我,還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每每在圖書館,他還會和一些政·治、經濟犯人,討論古往大事、分析當下形勢,政·治、經濟、哲學、人文,無一不聊得頭頭是道,讓我獲益匪淺。

    大師傅左腿有風溼,每至冬天,疼得不能走路;爲報恩情,我時常拿自己的被褥,蓋在他身上;甚至在他睡覺前,鑽進被窩,用體溫幫他驅寒。

    後來他信了,我真的是被冤枉的;試想一個懂得知恩圖報、心地善良的孩子,又怎會違法犯罪呢?他認真傾聽了我的家庭、我的生活遭遇,情到深處,大師傅淚眼朦朧,嘆生活之悲涼、憤人性之無情。

    “陳默,你想成功嗎?”那夜,大師傅端坐牀前,無比嚴肅地問了我這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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