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美女總裁的貼身兵王 >第563章 女神生病了!
    其實,就算安歸王不特意囑咐卓瑪,她也不會把這件事說給別人的。

    如果你從某個人手中得到了可以改變命運的好處,你會告訴別人嗎?

    不過卓瑪卻很清楚,用不了多久就會有人變着法的打聽,她家爲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改變。

    她只是一個沒文化的普通草原女人,不知道該怎麼和那些人解釋。

    但她相信騰格爾會有辦法說的,她所操心的就是,等女神倆人離開後,她要買幾隻小羊羔,多大的牧場。

    當天色完全黑下來時,騰格爾的拖拉機回來了,上面載滿了大包小包,在門口和鄰居寒暄着,不等那些看出他好像變了的人說什麼,他就主動笑着說,說他遠在首都的表弟來了。

    騰格爾也知道不能說出安歸王和她的小戀人來家裏住的事,可有些事必須得說。

    “騰格爾的表弟是個有錢人,騰格爾再也不是以前那個窮光蛋了。”

    這是安歸王在告訴卓瑪的,也是在幾天後在鎮上流傳着的一個消息。

    大家也都堅信消息是正確的,因爲以往連飯都喫不飽的騰格爾,這幾天買羊羔、牧場和大批的生活用品,往外掏錢時眉頭都不皺一下,好像流水那樣。

    很多人都想見識一下他那個表弟,不過不管是誰,只要一走到他家門口,就會被卓瑪領着幾個孩子擋住了。

    阻攔他們的理由很簡單,也很傷人心——騰格爾那個有錢的表弟,不喜歡和窮人打交道。

    可沒有誰對此不滿,因爲假如他們也有這樣一個有錢親戚的話,也會這樣做。

    今天,已經是被騰格爾用沾網從湖中拖出來的第四天了,高飛還沒有醒來,仍然在他自己的世界中徘徊。

    這幾天中,都是安歸王給他餵飯,不顧噁心的替他清理個人衛生,就像一個特稱職的保姆。

    哦,錯了,就像一個心疼孩子的母親。

    有晚上摟着男病人睡覺的保姆嗎?

    這幾個夜晚,安歸王的睡眠質量,從沒有過的好,使她不止一次的發出‘這纔是人的生活的感概。

    安歸王有這種感慨,在外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但如果讓這個人二十多年都睡在棺材中,才能安心睡着時,就會體味出這種安心的珍貴了。

    自從安歸王和高飛住進來後,騰格爾一家就住在院子裏。

    不過他們不在乎,反而希望倆人能在他家住一輩子:四天的時間,安歸王給了他們兩次錢,每一次都是那麼厚厚的一疊。

    你會把財神爺向外趕嗎?

    尤其這個財神爺能在眨眼間,就能幹掉兩隻野狼。

    從那天開始,騰格爾就再也沒有進過原本屬於他自己的房間,更幾次囑咐老婆孩子,除了送飯外,絕對不能去打攪客人。

    今晚,卻有人敲響了房門。

    安歸王的黛眉微微皺了起來,翻身坐起披上了衣服後,才淡淡的說:“進來吧。”

    進來的是騰格爾。

    他全身上下都穿着新衣服,這幾天在鄰居面前都是趾高氣揚的,但在安歸王面前,卻像一隻小羊羔,不敢看她一眼,只是侷促的搓着雙手站在門口。

    安歸王問道:“有事?”

    “有,有事。”

    騰格爾嚥了口吐沫,才小心翼翼的說:“傍晚我外出買菸,聽到從札思古爾湖那邊鎮上來一個客商說,從幾天前開始,幾個陌生人到了鎮子上,四處散發尋人啓事傳單,說誰要是有這個人的消息,會給好多獎金——恰好,那個客商帶有這樣的一張傳單。”

    說着,騰格爾從口袋中拿出一張傳單,放在了小木桌上,這才低聲說:“我仔細看過這張傳單,和那位先生是一個樣子的。”

    說完這些,騰格爾左手撫雄,對安歸王方向深深鞠了一躬,低着頭慢慢退向門口時,卻聽安歸王問道:“那邊的鎮子,距離這邊多遠?”

    騰格爾想了想,回答說:“大概有三十公里左右。”

    安歸王點了點頭,又問:“你有沒有聽說過蒙戈爾這個地方?”

    微微擡起頭看了眼安歸王,騰格爾又飛快的低下:“傳言,蒙戈爾下面有成吉思汗的陵墓,我還年輕時去過一趟,那邊距離這裏大概有四百公里左右。”

    四百公里?

    安歸王的瞳孔,微微收縮了下。

    四百公里放在地面上,開騰格爾那輛手扶拖拉機,也就是一兩天的事,但要是放在地下河,可就不是四百公里的事了。

    別忘記地下河是彎彎曲曲的,很可能是地上距離的幾倍。

    安歸王這纔想起,

    她好像還沒有問過騰格爾,今天是幾號。

    騰格爾告訴安歸王今天是幾號後,稍等片刻沒有聽到她再問什麼,這才躡手躡腳的走了出去。

    以往,時間對於安歸王來說就是一個時間,別說是十四天了,就是十四年,對她來說也沒太多的意義。

    從她四歲第一次在棺材裏睡覺起,她的命運就已經註定了:最終無非是帶着‘壯志未酬身先死’的遺憾,把大業精神再傳給下一任安歸王罷了。

    除了上次趕往塔克拉瑪干沙漠刺殺莫邪徵東那次,她其餘的生活都像一潭波瀾不驚的死水,今天和明天,今年和明年,甚至今生和來生,都有着驚人的相似。

    她絕不會因爲虛度一天而有絲毫惆悵,只有不知道什麼時候纔會解脫的迷茫。

    一個人,如果沒有了追求目標,或者說已經對所追求的早就失望了,那她活着就是一具行屍走肉,時間只不過是提醒她喫飯、休息的一個概念而已,想怎麼浪費,就怎麼浪費。

    所以,安歸王從來沒有覺得十四天有什麼了不起的。

    可當騰格爾告訴她今天是幾月幾號,她這才知道她竟然在地下呆了整整十天,其中有八天多,是在暗河中漂流。

    被一個她隨時可以殺死,但還沒有玩夠的男人抱着,漂流。

    這十四天,尤其是在騰格爾家中的這四天,絕對是安歸王最爲精彩的日子。

    她從沒有想過,她竟然很享受當前的這種日子,白天看着這個男人,晚上抱着他,哪怕一句話都不說,但心裏卻有着從沒有過的安寧,使她渴望一輩子就這樣。

    “難道,我已經愛上了他?”

    安歸王呆坐半晌,才慢慢脫掉衣服,重新鑽進了被窩,摟緊了那個男人,白玉般的臉頰貼在他雄膛上,聽着他的心跳——卻有了莫名的煩躁。

    以往的幾晚上,她只要鑽進被窩抱住高飛,身心就會安靜下來,用不了多久就會進入夢鄉。

    但今晚,她卻感到了煩躁。

    安歸王很清楚,她煩躁是因爲她知道,高飛已經失蹤了十四天,他的家人肯定在四處找他,並能很快找到這兒來,把他帶走。

    不管高飛能不能醒來,那些人都不會讓他和安歸王呆在一起。

    她不想高飛離開。

    他現在已經成爲她的私有財產——或者乾脆點說,是她的愛人。

    誰會允許自己的財產和愛人被別人搶走?

    安歸王很清楚,依着高家的實力,就算她帶着高飛藏到九天之外,仍舊會被找到的。

    也許,也許只有一個辦法,可以永遠的把高飛留在身邊。

    那就是死。

    就像世上那些爲愛殉情的男女那樣。

    兩個人都死了,就再也沒有誰能分開他們了。

    想到這兒時,安歸王終於肯定了一個事實:她,愛上高飛了。

    她一點也不明白,自己爲什麼會愛上他,倆人之間沒什麼海誓山盟,有得只有敵意。

    可她就是不想高飛離開,想讓他陪她一輩子,不管他是否會昏迷一輩子,甚至都不管他一點也不愛她。

    愛,是自私的,沒有道理的。

    安歸王靜靜伏在高飛雄膛上,許久都沒有動一下,呼吸均勻,好像睡熟了的樣子,但長長的眼睫毛卻總是會動一下,證明她根本沒有睡着。

    外面的天,越來越黑了,已經有霜降了下來,睡在外面帳篷中的騰格爾一家,也傳來了輕輕的鼾聲,整個世界都鴉雀無聲,就像無數個深夜那樣正常。

    當一隻耗子順着牆根拐過牆角時,安歸王睜開了眼睛。

    大半夜的靜思,她已經有了決斷。

    “我既然捨不得殺你,又不能帶你走,那我只能帶走你的、你的孩子——我已經算過了,今晚是我受孕的最佳日期,希望你不要讓我失望,更希望二十年後,你會發現新一代的安歸王,原來就是你的孩子。那樣就算是我死了,也有人能照顧她。”

    古柯達今年四歲了,可還有個愛尿炕的丟人習慣。

    凌晨兩三點時,他又尿炕了,好大一泡……睡夢中都感覺很不舒服,本能的翻了個身,趴在了哥哥特倫的身上。

    睡得正香的特倫,一把就把他推下了毛毯,躺在了冰涼的地上。

    已經習慣光着皮股睡覺的古柯達,幾分鐘後被凍醒了,迷迷糊糊的爬起來,走出了帳篷來到了院子裏。

    冷風吹過,使他打了個機靈,睜開眼後才發現自己正呆在帳篷外面,夜風是那麼冷,幾乎把他凍僵了。

    “我怎麼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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