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美女總裁的貼身兵王 >1025章 倒黴的兔子!
    深山老林中,總是和古代**那樣,有着太多的傳說。

    故老相傳在這片大山中,就生活着一羣成了精的樹精、蛇精兔子精啥的。

    這些精怪白天躲在無底洞裏,晚上,尤其是在大雨傾盆沒有月光的晚上,就會出來作弄人,會把人帶進無底洞內,再也回不來。

    回想起昨晚看到的那棵芭蕉會動,自己莫名昏過去那一幕後,兔子就固執的以爲,他昨晚很可能遇到了精怪,一個芭蕉精。

    幸好,這個芭蕉精只是存心捉弄他一下,沒有把他帶進傳說中的無底洞中,只是讓他在這兒好好睡了一晚上外加大半天。

    遇到精怪卻沒有送命,這絕對是兔子有生以來最幸運的事。

    但就在他去搜尋那個芭蕉精時,身後的羣山中,忽然傳來一聲清脆的槍響聲。

    兔子能夠聽出這是槍聲,是因爲他本身就有一杆獵槍,對槍的聲音很敏感。

    “咦,這個打獵的傢伙使了一杆好槍,聽起來很像制式微衝的響聲,清脆而尖利,彈速超快……”

    兔子不是槍械專家,卻也算是個槍械發燒友,所以才能從傳來的槍聲中,聽出不一樣的東西,當下也顧不得搜查那棵芭蕉精了,本能的扭頭向聲音來源方向看去。

    然後,他就再次聽到了槍聲。

    不是一聲,是無數聲:噠、噠噠,啾、啾啾--轟!

    騰地一聲,兔子就像一隻兔子那樣,從走廊上蹦了起來,抄起他的揹簍和獵槍,撒丫子就衝下了竹樓。

    他再傻,也能從這響成一片的槍聲中,猜出那邊不是有人在打獵,而是有人在槍戰了。

    太多的人開始槍戰!

    兔子連滾帶爬的跑下高腳樓後,第一反應就是邊境發生衝突了。

    因爲幾公里外的羣山那邊,就是境外,如此密集的槍聲,也只能是成編制的部隊作戰時纔有的規模。

    但很快,他就意識到不可能發生這種事。

    道理很簡單,緬甸決不敢對華夏動槍桿子,再說最近也沒聽到華夏向這邊增兵的消息。

    兔子不愧是在本地長大的,接着就猜到了正確答案:哦,也可能是國家緝毒警在抓捕境外毒梟。十幾年前,爭差南邊的羣山中,本來就是毒梟最合適的販毒路徑出口。

    但不管是邊境發生衝突,還是緝毒警正在抓捕毒梟,兔子都不會再在此地多滯留片刻,因爲槍聲越來越密集,很有向這邊接近的趨勢,誰敢保證在下一刻,不會有拿着衝鋒槍的人出現,然後一槍把他給撂倒?

    孝子不立圍牆之下,兔子沒有父母可以孝順,不代表着他不珍惜自己的小命。

    本來就是個悲摧的光棍了,假如再被殃及丟掉小命,那也未免太特麼的遺憾了,所以還是趕緊腳底抹油,速速閃人才對!

    生命受到威脅後,兔子也顧不得他的揹簍了,隨手扔在路邊灌木叢中,拎着獵槍撒丫子衝着縣城方向狂奔。

    邊跑,他邊回頭。

    他是真怕後面有持槍的人追上來啊。

    後面沒人追上來,兔子卻重重撞在了一堵牆上,嘴裏慘叫一聲倒飛了出去。

    又遇到精怪了?

    在白天?

    要不然,路上好端端的怎麼會出現一堵牆?

    在地上打了一個滾的兔子翻身從地上擡起頭向前看去,才發現前面壓根沒什麼牆,只有一輛車。

    這是一輛在縣城大街上常見的桑塔納轎車,車頭上方微微有些癟,剛纔兔子慌不擇路的狂奔着扭頭看時,就是撞在了這輛車上。

    只要不是精怪,不是鬼打牆,是人,是車子,兔子就不會再害怕什麼。

    光棍在做事時,總是比所有有家庭的人更加肆無忌憚,他孤身一人,能有什麼牽掛?

    兔子被車撞了,雖說責任在他,他本身除了一點碰傷、擦傷外也沒多大傷害,可如果不借此機會好好訛詐一下這輛車,那他就對不起‘光棍’這倆字了。

    “草泥馬的,你會不會開車呀你?”

    恐懼盡去的兔子暴怒,從地上爬起來就衝過去,擡腳狠狠踢在車頭上,臉色猙獰的嘶吼着:“你特麼的給我滾下來!當自己是出巡的皇帝老子呢,撞了人還坐在車上裝大爺!”

    其實不用兔子怒吼,開車的人也已經下來了。

    這是一個長相很英俊,甚至帶有丁點奶油氣息的年輕男人,只是氣色不怎麼好,雙眼中帶有血絲,臉色也很憔悴,穿的那身很有品的衣服皺巴巴的,好像在沙漠上掙扎了三天沒休息的旅客那樣。

    看到對方只是一個小白臉,兔子更加放心了,衝過去擡手就去採人家衣領子,嘴裏罵罵咧咧的,心裏卻在考慮這次該訛他多少錢。

    兔子眼看就要採住小白臉的衣領子,把他強橫的按在車頭上,呲着大黃牙咆哮着讓他拿錢時,卻覺得手腕猛地一疼,不等他反應過來,咣的一聲就趴在了車上,下巴狠狠磕在車頭上,老疼了。

    “哎喲,哎喲,沃曹,放開我,放開!”

    兔子掙扎着,意識到碰到會打架的人了,訛詐人的心思立馬煙消雲散,開始怎麼琢磨脫身了。

    這兒是荒山野嶺的,可不是在人來人往的大都市。

    如果是在大都市,兔子就算一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娘們,對方是拳王泰森,他也敢據理力爭,可這兒是荒野,誰敢保證這小白臉會不會把他給揍昏,或者乾脆幹掉?

    那樣豈不是賠大了?

    也許被兔子的怒吼聲給震撼住了,小白臉果然乖乖的放開了他。

    兔子從車頭上一躍而起,咬牙切齒目光兇狠的瞪着小白臉,正要考慮接下來該怎麼做時,卻聽他指着南邊問道:“你是從山裏出來的?”

    “是啊,怎麼了?”

    兔子下意識的回答道。

    小白臉沒有理他,只是問道:“那槍聲響起的地方,就是爭差吧?”

    “槍聲響起的地方……”

    兔子一愣,猛地轉身看了一眼,接着衝向了車門。

    乖乖,剛纔撞在車子上後太過憤怒了,竟然忽視了那邊有危險!

    兔子有個遠大的志向,那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娶了四年前死了丈夫的阿花,一起生兒育女--這個目標很偉大,要想實現它,必須得保證他自己能活下去,怎麼可以爲了一時的憤怒和貪心,而忘記近在咫尺的危險呢?

    閃人。

    用最快的速度閃人,遠離是非之地!

    這是兔子醒悟過來後的唯一念頭,他要趁着小白臉向遠處眺望時,衝上車子,然後掛上倒檔,踩下油門,等車子迅速後撤幾十米後,再來一個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隨即一車絕塵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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