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美女總裁的貼身兵王 >第1114章 我真會做飯的!
    耳聽爲虛,眼見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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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蜜月中的男女總是最浪漫的。

    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只要興趣所至,都能見證到他們大秀恩愛。

    等王晨腳步踉蹌的跑進浴室後,已經是八點半了。

    盛夏的八點半,剛黑天沒多久,恰是一天中除早上外最讓人感覺舒服的時侯。

    看到王晨妹妹那麼累,高先生終於良心發現了,收拾利索後親自下廚,盡顯他出色的烹調手段,煮了兩碗雞蛋麪,就是掛麪放上倆雞蛋,鹽還放多了。

    不過王妹妹卻像是在喫國宴那樣,一邊捧着水杯不住的喝水,一邊讚歎‘此面只應天上有、人間哪有幾回見’。

    聰明的女子,絕不會嘲笑、打擊丈夫的做飯手藝惡劣,而是昧着良心的讚歎,因爲這樣才能激發起他的自豪感,並在以後的日子裏自告奮勇經常下廚的。

    只要男人經常下廚,哪怕再笨的人,也會練出一手好廚藝的。

    反之,妻子要是嫌棄丈夫做的飯不好喫,那大老爺們兒肯定會咬牙切齒的說,以後再也不會做飯了,誰做誰就是孫子--只有傻女人才會做出這樣的蠢事。

    王晨纔不是蠢女人呢。

    “其實,我以前很會做飯的,真的,等有機會我再給你做。”

    高飛當然能看出王晨的言不由衷,自問以前做飯的手藝雖然比不上那些特等廚師,可下碗麪還是沒問題的,之所以放多了鹽,就是因爲想事想的出神了。

    王晨大點其頭:“嗯,嗯,我知道你很會做飯,真的,無論你做什麼飯,我都愛喫。”

    “我真的會做飯,唉,你怎麼就不信呢--算了,你先別吃了,我請你去外面下館子。”

    高飛無奈的嘆了口氣,奪過了王晨的水杯,用哀求的語氣說:“咱下次說瞎話時,能不能別拿着水杯一個勁的喝?”

    王晨睜大眼睛,滿臉的無辜:“我說瞎話了嗎?哦,你想去下館子啊,好呀,去哪兒,我請客吧。”

    “好吧,你去換衣服。”

    高飛拿手蹭了蹭鼻子,看着王晨笑眯眯的好像狼那樣:“要我幫你換衣服嗎?”

    “去,誰稀罕,外面等着!”

    王晨臉兒一紅,知道某人又在想什麼,呸了他一口起身快步上了樓梯。

    “貌似這種生活也很愉快。唉,男人果然沒一個好東西,在有了新歡後,就忘了舊愛了。”

    高飛嘆了口氣,走出了客廳。

    別墅院子裏東邊牆上有等,是光感應的,天一黑就會自動亮起。

    走下客廳臺階,高飛隨意擡頭看向鐵柵欄那邊時,卻看到地上好像有個14開的本子之類的東西,就走了過去。

    這的確是個本子,小學生做作業那樣的寫字本,封皮上只寫了一句話:高飛,今晚不見不散,金陽路13公里處。

    本子上就這樣一句話,點明瞭是留給高飛的,不過卻沒有對方的名字。

    從字體上也看不出什麼,因爲字跡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故意用左手寫的。

    “金陽路13公里處?是誰約我去那兒?”

    高飛拿着本子看了片刻,就把封皮撕了下來裝進口袋,又把本子隨手扔在了鐵柵欄後的垃圾箱內。

    他剛和王晨約好去外面喫飯,就看到了這個本子。

    如果是平時,高飛完全可以對此置之不理。

    但現在不行,他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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