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張暮涵雙手抱着高飛的胳膊走出商場後,也沒發現有什麼熟人。
來到人行道上,高飛左右看了眼長街盡頭,說道:“張、暮涵,我送你回家?”
不管怎麼樣,男人陪女人逛街完畢後,都得送她回家的,這是禮節。
張暮涵卻輕輕搖了搖頭,微微仰起下巴看着高飛說:“我不回家。”
“不回家?俺靠,不會是想和俺去酒店度過這個浪漫之夜吧?”
高飛心裏叫了一聲苦,臉上卻帶着鎮定的笑容:“好,那就先不回家。說吧,想去哪兒?我都陪你。”
“今晚我讓魚兒陪我出來,本想去參加高中同學聚會的。”
張暮涵擡手看了下腕錶:“還有半個小時,就在那邊的江南風酒吧--高飛,你沒事的話,陪我一起去啊?”
我有事,我是真的有事,鬼才願意陪你參加什麼同學聚會。
高飛很想說出這句話,話到嘴邊卻說:“好啊,距離酒吧遠不遠?”
話剛出口,高先生右手就在自己腿上掐了一下,暗恨自己喫過美女那麼多虧了,怎麼就沒長多少記性,不懂得拒絕呢?
“不遠了啦,就在那邊,我們走過去就行了啦。”
見高飛這樣爽快的答應,張暮涵心中更加歡喜,說話都帶有了嗲嗲的味道,很惹人。
既然事情到了這份上了,高飛也只能陪着她去那勞什子江南風酒吧,並在心中祈禱千萬別遇到熟人,要不然就慘了。
被熟人看到自己和張大小姐在一起,這還不是最讓高飛忌憚的。
要不然,怎麼可能會招惹這個麻煩?
但事已至此,不管高飛怎麼後悔,都已經無濟於事了,只能陪着張暮涵沿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一路上,張暮涵都挽着高飛的左臂,幾次看他右肩上揹着的帆布包。
高飛揹着的這個包,是用來裝那幾本經書的,還有幾件換洗的衣服。
用張暮涵的眼光來看,高飛揹着的這個帆布包很土,最起碼配不上他們倆人的身份。
張大小姐的男朋友竟然揹着個帆布包參加同學聚會,誰知道會不會讓人誤以爲他是個來京打工的鄉巴佬?
她很想讓高飛把包扔在垃圾里拉倒,等同學聚會完事後再給他買個新的,但幾次張嘴,都沒有說出來。
她怕這樣說會被高飛誤以爲她愛慕虛榮,這可不是張大小姐所希望看到的。
嗨,不就是個帆布包嗎?
不就是我張暮涵的男人揹着這樣不着調的包去參加同學聚會嗎?
這有什麼了不起的呀?
都是些高中同學,就算他們爲此鄙視高飛又有什麼?
反正只要他的人能在我身邊就ok了。
張暮涵心裏這樣想着,不再關注帆布包,只撿着她和肖魚兒之間的那些趣事說,儘管她現在最想談論的話題,就是問問高飛爲什麼要和王晨離婚。
是不是爲了她?
如果真是那樣的話,王晨覺得她得幸福的昏過去:當今社會,一諾千金的男人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