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好萊塢往事 >第一百二十章 版權!版權!
    在用暴雪的名字做出《魔獸爭霸》之前,莫哈米他們三個傢伙搗鼓出來的公司,根本就不值錢,因爲他們的作品,全都有市面上大火遊戲的影子,說得好聽一些,那是借鑑、模仿、學習,說的難聽一點,那是在抄襲的路途上,融入了自己的想法。

    而就算做出了《魔獸爭霸:人類與獸人》,並且獲得了遊戲界的不少獎項,爲《魔獸爭霸2:黑潮》四個月售出五十萬套的精品銷量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在做出《人類與獸人》之時,他們那個小作坊一樣的公司,仍然不值錢,因爲圈內人都明白,這是《沙丘魔堡2》的高仿版,而《沙丘》的版權方,則是環球影業。

    如果不是維旺迪控制了暴雪,並且意外的買下了環球,解決了足以產生巨大爭議的版權起訴問題,暴雪和環球,或許早就對簿公堂了。

    所以,當莫哈米告訴羅蘭,自己可以把公司賣給對方時,他心裏想着的,其實還是找個可以幫助自己解決所有問題的傢伙,除了有試水格鬥遊戲的真實想法外,《沙丘魔堡2》今年上市前的試玩版本也令他們心動無比,他們還想試試PC上面的即時戰略。

    但奈何囊中羞澀,根本沒有足夠的資金,去謀劃這些東西。

    若是換成一般人,或許會對莫哈米這種主動出賣公司的行爲而感動,直接要個百分之二十,算是天使投資,但瞭解《魔獸爭霸》發展史的羅蘭,壓根就不會這麼想,既然這些傢伙想要讓自己當他們的爸爸,那他要是不買,他不就是傻子嗎?

    我想辦法去搗騰版權、授權,免得你們被起訴,結果我還就當了個天使投資人?

    我腦子有病吧?

    如此一來,當莫哈米說出收購和入股都行時,羅蘭直接就無視了語序上的騙局,就盯着收購那兩個字呢,“那你們,想要多少?”

    莫哈米聽羅蘭這麼一問,直接伸出了一個手掌。

    “五百萬?”羅蘭笑着搖頭,“這個真沒法談。”

    羅蘭的錢又不是大風颳來的,與其花五百萬收購他們那個工作室,還不如重新建一家公司,然後用高薪加配股的方式,將他們挖過來。

    然而,在聽到五百萬這個數字後,莫哈米倒是一臉懵嗶,苦笑着道:“好吧,我終於知道了,錢這個東西,對於你們來說真的就是一串數字啊……”

    “我們只想要五十萬,把信用卡套現的債給還了,把辦公室的租金給付了,那是我們用自己的名義去做的事情,不是公司的債務,而等把那些東西清理乾淨後,我們三個分到手的也就是十萬左右,其實就是《RPM賽車》剩下的錢……”

    沒錯,現在的硅與神經鍵公司,財務極度的混亂。

    但沒辦法,總共就十幾個人,大家都是抱着一腔熱血做遊戲的。

    作爲一個日後敢挪用其他開發商的研發資金做遊戲的傢伙,他們是真理不清財務。

    而在這種情況下,那表露在羅蘭面前的苦笑,也令他跟着搖頭。

    “五十萬?沒問題……”

    “我會去和大衛說,讓他派人和你們對接。”

    “從今往後,你們好好做遊戲就行了,管理、財務、法務,都不需要你們操心了……”

    “真的?”羅蘭這麼一說,莫哈米頓時喜上眉梢。

    “真的……”羅蘭點了點頭,跳下沙發,來到餐桌旁。

    “噢……如果讓艾倫和弗蘭克知道你答應了,那他們肯定會高興瘋的!”莫哈米激動的搓了搓手,那興奮的模樣,就和得知自己只要戴上綠帽,就不用付贍養費的傢伙一樣。

    “要不……你打電話讓他們過來一起喫?”瞧他那麼高興,羅蘭也順嘴提了句。

    然而,莫哈米倒是搖頭,“不不不,等他們開車過來,我們都能喫完兩回了。”

    “還是晚上過去,我們請你喫飯吧。”

    “我等下打個電話,讓他們整理一下我們需要的東西,正好在你有時間的時候,把什麼授權、版權全都弄到,一旦你進組拍戲,我們也就不好去打擾你了……”

    莫哈米非常實誠,壓根就沒把自己當外人。

    而隨性的話語也令羅蘭異常舒心,若是對方在把公司賣給自己後,直接就拿錢瀟灑了,那他這筆投資,可就算是徹底失敗了……

    看在這傢伙興奮之餘,也不忘遊戲之事的份上,羅蘭決定,就算日後這傢伙在搗鼓出什麼帶孝女的劇情,他也不會去敲碎對方的膝蓋……

    嗯,就讓他繞着哀嚎洞穴跑一百遍好了,迷路一次清零重算。

    反正他又不是什麼魔鬼。

    …………

    在爽快的敲定五十萬收購硅與神經鍵公司後,羅蘭和莫哈米便眺望着白白的海岸線,欣賞着波濤洶涌的‘海浪’,愉快的享用着午餐。

    有道是:“食色,性也。”,在天南地北胡侃一通的情況下,雙方喫的都比較的多。

    下午,無所事事的兩人也沒立刻回到爾灣,而是在紐波特海灘市的周圍轉悠了起來,當羅蘭發現,回憶角六室六衛,佔地兩萬兩千多平方英尺的瞰海別墅也就一千兩百萬時……

    糟糕,是心動的感覺!

    當然了,心動歸心動,買?

    那是不可能的!

    不是他嫌這個價格貴,而是這地方距離好萊塢實在是太遠了。

    開車來回幾個小時,一天全耽誤到路上了。

    之所以住在謝爾曼-奧克斯不動搖,不還是因爲甭管去哪個片場,一個小時就能解決嗎?

    省時間纔是他首要考慮的根本,畢竟,他沒法和科比一樣,打球的時候,凌晨三點起牀上班,創業的時候,坐個直升飛機直接空降啊!

    當然了,因爲自身名氣的緣故,羅蘭其實也沒法和普通人一樣瞎逛。

    生怕被別人認出來,然後一天的行程都打亂了。

    很多時候,大衆會覺得明星出行之時,助理保鏢鞍前馬後是在裝嗶,但實際上,除了那些自己花錢找人接機炒作的小明星外,真正的大咖出行之時不帶人,那就是在作死。

    你以爲人人都想帶墨鏡,帶口罩啊?

    還不是擔心被媒體記者拍到後,在新聞上面亂寫嗎?

    一個黑眼圈,都能夠給你寫出私生活不檢點,面容憔悴一點,那就是猜測昨晚幹了啥,而若是女星榮光滿面的從酒店裏出來,不要臉的狗仔指不定寫人受到滋潤了呢。

    而保鏢助理……

    這些傢伙不就是保證,明星可以順利的完成一天的行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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