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絕品神婿 >第274章 布加迪撞帕薩特
    停車場管理員沒想到沈尋竟然這麼狠,嚇得趕緊閃到一邊去。

    沈尋彈了彈衣服上的灰塵,轉身朝俱樂部裏面走去。

    管理員這才上前攙扶起年輕人,“你沒事吧,這個人是個瘋子,別跟他一般見識,我再幫你找個位置……”

    年輕人推開管理員,“我李榮這輩子,還沒被人這麼欺負,這個位置,我要定了。”

    年輕人上車,一腳油門轟起來,鬆開剎車,布加迪威龍轟的一聲,撞到沈尋的帕薩特側門。

    管理員傻眼了,用幾千萬的布加迪威龍去撞二十幾萬的帕薩特,這不是殺敵一萬,自損八萬嗎?

    有錢真是任性。

    沈尋已經走進俱樂部裏,停車場發生的事情,他並不知道。

    帕薩特硬生生被撞到旁邊的排水溝裏,李榮心滿意足的把跑車停好,還掏出幾張紅票扔給管理員,“給我好好看車,一會那小子出來,你通知我,看我怎麼收拾他。”

    管理員連連點頭,心裏認定沈尋要倒黴了。

    “轟……”後面開過來一輛法拉利,慢慢停下來。

    “我去,李榮,你搞什麼呢,新買的布加迪威龍,就撞了?”

    李榮撇嘴,“我故意的,一個窮逼,開着破帕薩特,跟我搶車位,我能慣他這個毛病?直接幹他。”

    開法拉利的年輕人伸出大拇指,“你牛逼,修車錢都能買好幾輛帕薩特,你這鬥氣的代價太高了吧。”

    李榮不以爲然,“不就是錢嗎?老子缺嗎?這個窮逼也不看看周圍停的都是什麼車,他也好意思把車停到這裏,這不是給自己找不自在嗎?”

    “一會,你送我回去,我就把車扔在這裏,看看那小子怎麼辦?”

    “我家車庫裏還有好幾臺車,他肯定就這一臺車,我還等着他上門求我挪車呢。”

    “哈哈,還是你會玩,那小子是不是進去了?上車,咱們進去找找,特麼的,敢欺負到咱們兄弟頭上,他活膩了吧。”

    沈尋走進去,裏面已經有不少俊男靚女三三兩兩聚在一起,喝着香檳,開着不鹹不淡的玩笑。

    他四處尋找曾天虎的身影,找了一圈,也沒找到。

    沈尋沒發現,外面是一個露天浴池,曾天虎正摟着兩個大美女,講葷段子呢。

    今天這個聚會,說是社交,其實,就是一羣有錢又閒的發慌的公子哥以社交爲由頭,搞得聚會而已。

    只不過,這次輪到曾天虎出錢罷了。

    他還不算太過分,至少在聚會上,沒出現一些不搞出現的東西。

    沈尋看見有人從對面的門進進出出,他正要朝着那邊走去,忽然,聽到後面有人喊道:“就是那小子,草,還真混進來了。”

    沈尋回頭,看見李榮還有一個年輕人,朝他走過來。

    李榮指着沈尋的鼻子,“誰讓你進來的,你有什麼資格出現在這裏。”

    這些閒得慌的富家少爺小姐,巴不得鬧出點事端,好讓他們無聊的生活,有些調劑。

    “李榮,你認識他?他跟你有仇?”

    有人開口問道。

    李榮雙手叉腰,“我呸,我怎麼會認識窮鬼,你們不知道吧,這小子剛纔搶了我的停車位,我草,我的布加迪威龍,竟然沒搶過他的帕薩特!”

    衆人一片驚呼,“不會吧,這太誇張了,還有人開這麼low的車。”

    “帕薩特?這是什麼牌子的車?很貴嗎?”

    “寶貝,你開慣了保時捷蘭博基尼法拉利,當然不認識這個牌子了,這麼說吧,帕薩特是比寶馬還要便宜的車。”

    “我的天啊,不是吧,這車還是給人開的嗎?”

    沈尋有些無語,這些人好像不食人間煙火似的。

    李榮旁邊的年輕人冷冷說道:“你們誰認識他?”

    “不認識,我的朋友都是有錢人。”

    “我更不可能認識這種人,會很沒面子的。”

    那年輕人冷笑,“這麼說,你真是混進來的,真是煩,咱們每次聚會,都有一些不知所謂的人混進來,既然你想混進來,好歹也花點本錢,租一輛好車,就算這個也做不到,至少買一件像樣點的衣服吧。”

    沈尋上半身是短袖襯衫,下半身是牛仔褲,腳上蹬着國內知名品牌的休閒滑板鞋,乾淨利落,還很舒適。

    李榮輕蔑一笑,“他這種窮鬼,怎麼會明白咱們這種聚會的層次,他以爲是喫自助餐呢吧。”

    “呵呵,說的沒錯,他的襯衫好醜,領子都皺巴巴的,一看就是洗過,這麼便宜的襯衫,難道還要穿兩次嗎?”

    “他全身上下都是地攤貨,直接拉低我們的檔次,天啊,你看他的鞋子,不超過兩百塊吧,他怎麼穿得下……”

    “趕緊把他趕走吧,我看到他,就想吐。”

    李榮心中暗道,小子,就憑你,也敢打我,今天,你死定了。

    他張開雙手,宛若帝王一般。

    “各位,請安靜一下。”

    這些少爺小姐,紛紛看向李榮。

    李榮不禁挺直了胸膛,朗聲道:“這個窮鬼闖進我們的聚會,肯定不懷好意,就這麼把他趕走,太便宜他了吧。”

    一個女聲響起,“那你說該怎麼辦?”

    “這種人,削尖了腦袋,都想跟我們做朋友,無非是想巴結我們,我們也不好表現的太高高在上,不如這樣……”

    李榮從侍者手裏接過一杯酒。

    他看着沈尋,一臉壞笑。

    “你喝了這杯酒,我就讓你留下來。”

    “啊……這麼簡單,太便宜他了吧。”

    “就是,那以後豈不是會有很多人混進來?”

    李榮面露微笑,忽然,手腕一翻,酒倒在地上。

    “你舔乾淨了,就可以留下來!”

    衆人恍然大悟,原來李榮還想這麼玩,這不是讓這小子像狗一樣喫東西嗎?

    把人當狗,有意思,的確有意思啊。

    跟李榮一起進來的年輕人,臉上露出嘲諷,“李榮,你這也太簡單了吧,來,讓我給你增加點難度。”

    “呸!”一口痰塗在酒漬上,衆人的情緒一下子到了頂點。

    “劉龍,還是你小子會整人,大家猜猜,他會不會舔啊。”

    “肯定會,要不然,他不是白來一趟?這種窮鬼,爲了錢,什麼都能做出來。”

    “還愣着幹什麼,快舔啊,只要你舔了,我給你一萬塊,你一個月,也賺不了一萬吧。”

    面對衆人的叫囂,沈尋只是冷冷看着李榮,“我現在給你一個機會,舔乾淨,我當做什麼都沒發生!”

    衆人的喧鬧聲,戛然而止。

    他們齊刷刷看向沈尋,就像看一個煞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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