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孤棋 >第293章 回家
    天擇萬物。

    廣袤荒原上,當尖銳沙土尚且溫熱,一隻巴掌大的蜥蜴如蜻蜓點水一般迅速滑過。

    它的速度很快,幾近瞬間,就爬上了一塊滿是褐色的石塊上。

    這隻滿身暗色斑點的蜥蜴昂起了頭,它揚着下顎巨大的肉翅,然後那肉翅迎風顫抖,發出陣陣詭異低鳴。

    那肉翅是這隻蜥蜴的求偶本錢。

    五彩斑斕的翅膜就像一面旗幟,在石塊的最高處迎風招展,其顏色和聲音,便是吸引異性的重要特徵。

    當然,只要它能守住這一處高地,這附近的雌蜥蜴就願意和它羞羞,可是同樣其他雄性蜥蜴自然不願看到這一幕,所以另一隻雄性蜥蜴點着後腿,就這麼直挺挺一跳一跳的朝着那石塊上的蜥蜴衝去。

    而石頭上的蜥蜴自然知道自己有了挑釁者,所以他氣勢洶洶,朝着那入侵者衝去。

    物競天擇,兩者相遇,勝者爲王。

    兩隻巴掌大的蜥蜴喫的可能是植物根莖,甚至是細小昆蟲所以並沒有什麼強大的齒牙或者強有力的利爪,但是它們還是“兇狠”的撞在一起,用它們細小的齒牙進行撕咬,用它們並不大的身體進行衝撞

    說白了一切爭鬥,爲了就是那岩石最高處的風景。

    勝者將有權利位居高位,它也將有與這一處小區域所有雌蜥蜴羞羞的權利。

    於是兩隻巴掌大的蜥蜴在沙土上翻滾,相撞,撕咬。繁衍對於他們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可以說荒野上所有生物也不過爲了繁衍而生存而已。

    其中一隻蜥蜴“兇狠”的咬在另一隻蜥蜴的背脊上,然後狠狠搖着頭將那蜥蜴撞飛,最終另一隻蜥蜴不敵,“慘烈”敗退,撒腿就跑。

    這隻蜥蜴成功奪取了自己的“山頭”,它輕輕一躍,身體彷彿無物一般落在岩石上,然後它迅速趴在石塊頂部,昂着頭,抖動着着自己的翅膜,以吸引四處雌性蜥蜴的注意。

    只是它才驕傲昂着頭,卻是轉着眼睛看向天空之中的一片陰暗。

    視線一切。

    只見一雙大腳猛然踩下,瞬間踩在了這一處石塊上。

    “噗”

    林修穩穩落地,他的腳在石塊上一踏,然後他微微感覺腳下似乎踩到了什麼東西,但是林修也沒有在意,他順勢走了兩步,雙手十分乾脆利索的解去傘包。

    然後林修迅速離開傘區。

    他邊擡腳看了眼腳下一塊爛肉,血肉似乎還能看清是一隻蜥蜴,他擡手將那蜥蜴拿下,然後沒有絲毫嫌棄的將蜥蜴放進嘴裏嚼着。

    滿是泥沙的蜥蜴自然談不上什麼好喫,但是林修還是嚼的很仔細。

    林修邊喫邊翻出身側的軍刀,然後看着軍刀柄後的指南針。

    可惜一如既往,那指南針搖搖晃晃,根本不指南。

    簇的收起軍刀,然後他環視四周,便擡頭看了眼天空,他擡手張開手指在天空中的星點上比劃着。

    “南”

    林修雙眼眯了眯,轉身朝着自己的選定的方向邁步走去。

    他一邊走一邊細細的計算着數字,因爲客機飛行速度可是有估摸數字,尤其每個高度的飛行速度均是不同,所以林修可以粗略計算出自己到底飛了多遠。

    “400800k每小時”林修雙目一縮,然後腳步一頓。

    他翻手看了眼時間,加上自己跳傘降落的時間,下降的速度

    林修再怎麼計算,他至少距離夏國沿海城市也有兩千多公里。

    如果有車的話倒不是不能接受,可是現在他可是什麼也沒有。

    於是林修吐着氣,他回頭看了眼身後,而他的身後一片荒蕪,除了那暗沉沉的灰暗,什麼也沒有。

    “至少飛過來了對麼”林修雙目定定的收回視線,便繼續邁步朝前走去。

    按照正常人的步履速度,一天十個小時堅持下來,便能走50公里,所以林修需要至少

    他要走一個半月,才能走到夏國海市。

    荒野,對於尋常人來說,意味着輻射,意味着畸變,意味着危險,只是對於現在的林修來說,他已經沒有什麼感覺了。

    他不怕黑,也不怕晶獸,甚至可以說,他害怕的,只有無邊無盡原野帶來的寂寞吧。

    熬過這段路,他就能回家了。

    有些人,其實都是秉持着最微小的堅定,來實現自己內心最宏大的目標。

    林修腳步不停,他選擇一步一步前行,靠自己的兩條腿,走回家。

    荒野漫漫,伴隨着林修的,永遠是那無盡黑暗。

    一個月後。

    “嗯”

    一臉滄桑的林修腳下一頓,他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後取下自己的鞋子。

    他叩叩了兩下,將鞋子裏的一枚沙粒倒出來。

    這一枚小沙粒影響到他行走了。

    此時的林修自然骯髒無比,身上甚至散發着惡臭,鬍鬚頭髮甚至都開始亂糟糟,但是他並沒有什麼感覺。

    他沒有剃頭剃鬚,因爲他知道,這些毛髮在荒野上頗有作用,比如阻擋風沙,比如保護皮膚水分蒸發,甚至還能用作點火裝置

    此時的林修衣裳破爛,甚至有幾道慘烈撕扯的痕跡,顯然他這一路走下來也不只有寂寞和安寧。

    只是林修還活着,便說明了攻擊他的生物已然死去。

    現在的林修,也不是曾經那個林修了,他下刀更狠,是不可能放任送上門的“食物”離開的。

    短暫休息,林修又穿上鞋底磨損嚴重的靴子,然後繼續前行,他一邊走着,一邊取着軍刀底部,看着木製底部的指南針。

    一如既往,指南針指南失敗。

    林修不知道這個東西現在到底有什麼作用,無用之物還安裝在軍刀上做什麼,但是他現在已經沒有心緒去吐槽這個東西,他還需要繼續走。

    他每天步行十二個小時,剩下十二個小時會靜坐休息,至於喫食,基本都是邊走邊喫,他沒有奔跑,因爲軍靴並不適合長時間奔馳,尤其還在坑坑窪窪的沙石路上,甚至

    他的軍靴鞋底下還鑲嵌着鋼板。

    收起指南針,林修便取着肉乾,一邊喫,一邊走。

    他會保持着一定的行進步速,這樣時間雖然枯燥,但是他能相對精準計算自己走了到底有多遠。

    而就在林修又繼續行走了數小時以後,他腳步微微頓頓,然後他側頭看向荒野一處。

    只見一輛類似貨車一般的車輛搖搖晃晃的行駛了過來。

    林修撒腿便跑,疾速衝向那似乎還噴着黑煙的小貨車。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