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淚溼紅塵 > 第一百六十七章 化敵爲友
    馬鍋頭與賊首就地剪佛,結爲兄弟。兩人又都是各方的代表,因此雙方算是化敵爲友了。

    雙方互做了解,那個頭目竟然毫無隱諱。

    原來這起人都是附近村上的百姓,家裏雖然都有幾畝薄田,卻也難以餬口。俗語道“人無橫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這起人便糾結起來,常做些不法的事。他們主要的成員,都有自己的外號,號稱“七虎”,“八狼”。

    劫掠本地人,難免不被告發,再說兔子還不喫窩的邊草。於是這起人便與客店主人暗中勾結,從而打聽遠路客商行走的路徑,以便尋找機會劫財。

    那個大車店的店主,就是與他們暗中勾結的一個。知道馬鍋頭一行帶有不少財帛,便把情況以及馬鍋頭向他打聽的路線,通知了“七虎八狼”的人。今天才上演了松林裏這一幕。

    官道上人多,也常有官兵巡邏,因此不便動手,這種易於隱藏的偏僻處,則是他們採取行動的絕佳之地。只是今天他們的運氣不好,遇到了小夏這個“瘟神”。

    要是一般商賈爲了活命,就不得不交出全部財帛。

    “七狼八虎”嚐到了劫財的甜頭,後來跟隨的人也多了,以至於發展的現在的幾十個人。

    其實他們也不願意傷人,能白刀子,搶到白銀子,那是最好的結果。而不願用紅刀子去搶白銀子。

    丟了財帛的客商有的自認倒黴,有的也會去報官。但是就算官府派人來抓人,卻又找不到“劫匪”的影子。因爲這起人拿起刀是匪,放下刀就是民。

    那麼馬鍋頭爲什麼要與這樣的人交朋友呢?難道他就不恨這些人麼?

    “俠肝義膽,快意恩仇,飲馬江湖,仗劍走天涯”,說起來那叫一個灑脫!聽着也帶勁。然而現實終究是嚴酷的。即使在那樣的年代,即便有這樣的能力,尚若弄出人命來官府也是要追究的。打死人擡腿就走,除非官府查不到你,尚若留下蜘絲馬跡,被官府追查起來,這行商可能就成逃亡了。

    再說行商路上若是惹上官司,即便你滿身是理,官府也主持正義,然而上了大堂要想澄清也要有個過程,甚至難免不被皁吏勒索,以至於買賣也難做成了。

    因此,即便自己一方佔盡上風,也是能不動手就不動手,能不傷人就不傷人。

    商人的目的,就是賺錢。因此,遇上賊匪,能化干戈爲玉帛,那是最好不過。能與敵交友,也是權宜之計。更何況日後經過他的地盤時,至少對方不會難爲你。小夏雖有超人的能力,又能保誰一生一世?所以對馬鍋頭來講,能與對方結交,也不失爲上上之策。

    小夏一人對敵的一番表現,讓馬鍋頭、尤貴、陳福更是刮目相看!夜貓早領教過小夏的本事,現在更是敬畏了!

    那些賊人簡直把小夏看作了神仙,一個個叩求讓小夏收爲弟子,願從此牽馬墜蹬,在所不辭!弄得小夏一時不知如何發落。馬鍋頭只好出面打圓場。

    兩邊和好,翠兒也早下了馬,來在小夏近前,摸摸他的頭,看看他的背,生怕他哪裏受了傷,那份關愛,讓在場的人,無不生妒?

    那些個村野漢子,見翠兒美若天仙,心裏垂涎,也不敢妄想,只把他二人,奉做神仙。

    雖然雙方交好,馬鍋頭等人卻急於趕路,那起人,一直送出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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