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翻牆逃婚,萌妻休想跑 >第300章 穆靈雪
    樂樂不要住這種地方,不要在這裏生活,她要回家,她要爹地,她要媽咪,她哇哇的哭,哭着要走……喬森見狀,一點都不生氣,反而哈哈地大笑:“不愧是她生的,和她第一次來這裏的反應一模一樣,她也是這樣哭着要回去,可不久之後就習慣了。樂樂也別怕,住一段時間你就會喜歡這裏,就會發現這裏其實是一個很美的天堂。”

    “不,不要不要不要……”樂樂反抗着,拒絕着,大鬧着。可是,反抗無效。她被喬森帶回吊樓,交給老師,開始了嚴厲的訓練。

    每天她五點鐘就要起牀,如果敢不起牀,老師的鞭子就會抽到她的身上。起牀之後,她要學習扎馬步,要學習跑步,要學習游泳,還要學習爬樹。如果爬不上去,她還要捱打。

    她一身的傷,傷痕累累,哭也沒有有理她,生氣絕食也沒有人哄她。她格外的想念墨翟,想念薛冰,想念哥哥……她不停地叫,不停的哭,可是哭破嗓子也沒有人理她,更別想回去……和她當時計劃的,完全不一樣……多少個夜晚她都會夢到墨翟,多少個夜晚她都會夢到哥哥追在汽車的後面,多少個夜晚她從夢中哭醒……

    喬森見狀,心疼她,也心狠地交待手下:“不用怕她哭,越哭越練,她什麼時候忘記墨翟一家,你們什麼時候把難度降下來。她是我的女兒,也只能是我喬森的女兒,她心裏能記住的爹地只有我喬森。”

    難度一天比一天大,運動量也一天超過一天,樂樂累極了,早上爬不起牀,晚上倒牀就睡着,連夢都很少做。時間一晃過去三年,她習慣了島上的生活,也習慣了超強度的訓練,她變得結實,也變得堅強。

    她的同齡人都不是她的對手,哪怕是很胖的男生,她也能輕而易舉把他們打倒。她成了島上第一的小主人,受着各種小人的擁護,她也很喜歡喬森,見到他就爹地爹地地叫。

    時間的推移,成長的更新,她忘記了墨翟,忘記了薛冰,對哥哥的記憶也不那麼清晰,只隱隱覺得好像曾經有那麼一個人在身邊……哥哥卻沒有忘記她,自她走後,就一直在找她,要麼委託墨翟,要麼委託風揚,要麼自己學着尋找……

    他拜了風揚爲師,風揚把自己的所長全部教給他。他拜了老鬼爲師,老鬼一年教他一點,三年的時間沒把他培養成醫學大家,也讓他認識了近千種的藥材,和一些簡單藥物的配製。他還拜了一名拳王爲師,三年不辭辛苦地苦練。

    墨老問他:“爲什麼要這樣辛苦?墨氏集團有你爹地打理,就算你長大,他也會幫你,不會一下全部丟給你。你不用這麼賣命,你要好好享受你的童年。”

    哥哥卻搖頭,除了墨氏集團,還要找到樂樂。喬森那麼厲害,他要從喬森的手裏搶回樂樂,他就必須比喬森更厲害。喬森一天天老去,他一天天變得強壯,所以等他找大,等他找到樂樂,他就一定可以打敗喬森,把樂樂帶回來。

    六歲那年,哥哥入學,薛冰終於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墨沉!

    妹妹的消息莫要沉下,樂樂的消息莫要沉下,她們都要回來,都要回來……墨沉記住了自己的名字,也在筆記本上寫下了這一件事“樂樂,媽咪今天終於爲我取了一個名字,叫墨沉。她說,你和妹妹的消息都不要沉下去,要浮起來,要平安地回來。你在那麼遠的地方,都不會知道我已經有了名字,如果你找回來,還叫我哥哥,那要怎麼辦?樂樂,今晚你會做夢嗎?我去你夢裏告訴你,我叫墨沉,你要叫記住,如果有一天你回來,一定要找墨沉,墨沉哥哥!”

    趴在筆記本上面睡着,薛冰進來看到這篇日記,心裏說不出的難受。三年,墨翟又像找妹妹那樣,花費了巨大的財力和物力都沒法找到喬森,他懷疑喬森用的名字不是真名,編造的事實也不是真實,害得他一直找不到。

    薛冰也在三年前重新進入了娛樂圈,進入娛樂圈的目的是害怕樂樂忘記她。她想着喬森那麼有錢,家裏一定會有電視,有電視樂樂就一定會看。不管看什麼,萬一看到她,樂樂就不會忘記她,就會記得要回來看看她。

    想法總是很好,卻不知道樂樂的生活環境會那樣的惡劣,根本沒有電視,天天在泥裏滾樹上爬,不是打架就是練槍,累了就跳到海里嘩嘩地遊一圈,一個十足的女漢子。她也不叫樂樂,她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穆靈雪。

    穆是她媽媽的姓!

    她十五歲那年,喬森出去了一趟,回來的時候身上帶着嚴重的傷。問他怎麼受的傷,他不肯說,問別人,別人也不肯說。因爲受傷,喬森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她十八歲那年,喬森的身體敗落到了極致。

    因爲他身體的敗落,很多人離開了他,去尋找新的主人發財致富。喬森不難過,事世就是這樣,也讓她走。她卻不走,一直陪着他。她二十歲那年,喬森走到了生命的盡頭。他死的那一夜,島上的人各種瘋狂,搶錢,燒房,把能帶走的全部帶走。

    等她從悲傷中回過神,眼神就只剩一片廢墟!

    她埋葬了喬森,帶着自己不多的私房錢離開了這個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她全然不記得過去的事情,也不記得背上的疤痕是怎麼來的……她卻記得喬森,記得喬森給她安排的訓練,記得喬森給她說過的話:“不想被別人欺負,你就要變得強大,沒有誰可以守護你一輩子。能守護你一輩子的人,只有你自己。日後我不在了,你就離開這裏,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地方生活。我的朋友不適合你,我死後你別指望他們幫助你。”

    帶着這些話,帶着不多的私房錢和不多的槍支彈藥,她離開了島上,來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這裏燈紅酒綠,高樓大廈,有櫥窗,有餐廳,還有許多說不上名字的東西……她無所不好奇,一日一日在街上游走,也發現自己的錢越來越少……

    她必須找一份工作賺錢,必須有一個固定的住所,必須讓自己活下去。可是,她沒有學歷,她不會電腦,她學的漢字、學的英語、學的數學都很有限,只夠自己能看懂,做不了什麼正經的工作。

    她能做的,洗碗,服務員……一個月又沒有多少工錢,不夠她花兩天……她必須找個賺錢的工作,可是什麼工作會賺錢呢?她向旅店的老闆娘打聽。

    老闆娘見她長得不錯,又見她身上有一股說不上來的氣質,覺得男人會喜歡,就對她說:“夜總會!”

    “夜總會?”夜總會是什麼地方?那裏有什麼賺錢的?她會打架,會爬樹,會玩槍……她做不了精緻的細活,但可以做保鏢之類的硬活,她身手很好的,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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