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困夏之城 >127、不動心(第五更)
    夏至的警告顯然是無效的。

    行李太多,夏至找了兩輛出租車過去,蘇曉和張霖暢跟一輛,夏至和梁璐跟一輛。

    梁璐坐在副駕上,夏至在後座與兩箱書擠在一起,梁璐這時回頭說開了:“我說啊,你這個弟弟姑且叫弟弟哦,熱情得有點過頭了。”

    “還好啦,他在驢友羣裏也很熱情,上次週年慶的活動海報就是他幫忙做的。”夏至沒心沒肺地應着。

    “你們是怎麼成了姐弟的?這也太奇怪了。”

    “有什麼好奇怪?我們聊得來啊,我又比他大,我願意當他姐,他願意當我弟。”

    “你敢說你就不是饞人家長得帥。看見皮相好的就邁不開腿。一輩子就那死德性。”

    夏至往前一撲拍了拍她的肩膀:“狗嘴裏吐不出象牙。我現在對他幹什麼了嗎?而且我再強調一遍,我們這關係明明白白的,我是他姐,他是我弟。”

    “我可沒聽見他叫你姐,倒是你一口一個弟叫得很香。”

    夏至語塞了,蘇曉確實不肯這麼叫她。

    “還有,你們現在沒怎麼着,不代表以後不怎麼着。夏至,適可而止,你對他沒有意思,不要給他留有希望。”梁璐回頭看着她說,神色相當嚴肅。

    “他?對我?怎麼可能呢”

    “怎麼不可能呢?”

    “他很受女孩子歡迎啊。比我好的女孩子多得是,我還比他大。”

    “你不能因爲覺得自己配不上他就認爲他不會喜歡你。”

    語畢梁璐回過頭,剩夏至一個人在後頭琢磨。

    她覺得這件事太扯了,如果非說她心裏有過悸動,那也是純粹吃了他的顏,被鎮住了,但熟悉以後,她反倒不太在乎他的長相了,再好看的人,看多了,也就那樣子,習慣就好。

    姐弟戀不算什麼新奇事,她也不是接受不了,不知是因爲書看多了還是因爲個性裏有叛逆的因子,她的感情觀挺開放的,只是她真沒那個心思啊

    蘇曉應該也不至於吧。他們不是有過共識麼?還是他自己提出要把她當姐的。

    夏至越想越不靠譜,她聽梁璐胡說啥呢?一個26歲還沒正式談過戀愛的女人,侃起感情來一套套的。

    她頭向後一靠,合上眼休息。車停下時,蘇曉和張霖暢已經在小區門口等她們了。

    小區不許的士進入,但物管給他們借了輛小推車,拉着進去倒也方便,到了樓下就有電梯直上了。

    進了電梯後,四人都大汗淋漓的,夏至先笑了:“辛苦大家了。”

    蘇曉從褲兜裏掏出一包紙巾,給梁璐和張霖暢分了一張,然後又抽出一張,很自然地給夏至擦起了臉上的汗。

    夏至擡頭對上他那關切的目光,愣了一下,接過他手裏的紙巾推開他的手:“我自己來。”

    好不容易壓下的異樣感又被他挑起了,他們關係再好,這樣的接觸也不太合適吧何況還在這樣的密閉空間裏,當着梁璐和張霖暢的面。

    梁璐只朝他們掃了一眼,嘴角的微動含義豐富,張霖暢則低下頭當作沒看見,但脣邊的笑意出賣了他。夏至更窘迫了,她背過身不看蘇曉,心裏叮叮咚咚地響着。

    電梯門一敞開,她趕緊拉了行李箱帶頭走了出去。

    夏至有點喘不過氣來,她在想,她是應該和蘇曉說清楚嗎?然而人傢什麼都沒說啊也許,他只是順手那麼擦一下?也許,至少,她應該和他再保持點距離,他們通話太頻繁了。

    那天搬完家,晚上夏至請三人一起去吃了飯,飯後各自回去,十點多蘇曉又打來了電話。

    夏至拿着手機,看着它閃動直到停止。十分鐘後,電話又響了,夏至還是不接。

    打開手機,蘇曉也發來了信息,第一條是第一次打電話後發的:在忙嗎?剛給你打電話沒接,我等下再打給你。

    第二次電話後又發來一條:???睡了嗎?

    就當自己已經睡了好了。她當真關了手機爬上了牀,卻止不住腦裏轉個不停。

    蘇曉爲什麼不找女朋友?他選擇那麼多,要找一個喜歡的很難嗎?如果說一開始是忘不了之前的那個人,高二到現在,有三年了吧,有什麼傷痛是時間磨不平的。

    退一萬步,他真的對她有心意,那爲什麼是她?她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過人之處,而他又那麼年輕。何況,真喜歡她,又何必認她做姐姐呢?這說不過去啊。

    她想了一輪,身體的疲倦隨着思緒的轉動慢慢消失,睜眼看着天花板上有個橢圓形的淡白色光斑,她好奇起來,跟着光線的方向看向了窗外。

    公寓沒有陽臺,但有一個窗戶,她爬起牀來,搬了張凳子趴在窗臺上,數着對面那棟樓房裏透出的燈光。

    十五層高的樓房,在凌晨一點多還亮着燈的不超過五個房間,這座城是不眠的,但人還是要睡的。大多數人都已入睡了。

    那麼她呢,她在想什麼?大概是還不清醒吧。她和別人可能不太一樣,她一直就在夢裏,在這凌晨才真正醒了過來。

    她,夏至,25歲,不算太老,但在父母眼裏,在世俗眼中,已經到了適婚的年齡,她要開始認認真真找個對象了。

    不是像蘇曉那樣情竇初開的小男生,他們都肩負不起對方的渴望。

    她已經和那樣的小男生談過戀愛了,不是嗎?

    他愛她,寵她,爲了她每個週末往返奔波四百公里,爲了那虛無縹緲的愛情,他們與現實抗衡,曾經不顧一切,最後一敗塗地。

    她愛夠了,不想再把自己搞得疲憊不堪。

    現在開始,她要好好找一個人談戀愛,以結婚爲目的的那種。她纔不要對那種連法定結婚年齡到沒達到的小男生動心。

    何豔說,女人要在三十歲前生孩子,越早身體恢復越好。要是她現在交一個男朋友,一年後結婚,再一年生孩子,這樣,27歲的夏至就能完成人生的任務了。

    多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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