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有個小妖精 >第一百二十三章 有狗二哈
    說起自家的主人,狗子的心底眼裏滿滿的都是淚。

    因爲某些原因,龍國的大學生開不了學,自家的主人就成日裏宅在家中,每日靠月亮餅和泡麪度日。

    可自己偏偏開不了口,就算開口了也是幾聲犬吠,不是人話主人苟白聽不懂。

    要是它能開口說話,它一定勸主人苟白早日找個女朋友,省的把他的左手磨破了皮,至少還有個人爲他洗衣做飯,也不至於過的如此淒涼。

    家中的泡麪和月亮餅喫完了,苟白就去了樓下小賣部買了一箱泡麪和一箱月亮餅,這次準備在家中宅個數月。

    但它的主人心中還是有它的,爲自己添置儲備糧食之際,還買了一包狗糧。

    狗子的心中十分滿足,只要有狗糧,主人還是好兒郎。

    回到家中,主人苟白就目不轉睛地盯着那個名叫電腦的東西,手指不停地在那名爲鍵盤的方塊上敲打着,桌上咬了一半的月亮餅被他的手肘碰落,掉到了地上。

    狗子以爲那是主人給它的賞賜,正歡悅着,還沒上嘴呢,回頭就不見了主人苟白的蹤影。

    莫不是因爲自己要喫這主人最鍾愛的月亮餅,他生氣了?

    可這不是主人賞賜給自己的麼?

    據狗子分析,自家主人苟白不是如此小氣之人,不然也不會每次買月亮餅的時候,都會爲它買一包狗糧。

    可狗子心中還是舉棋不定,他捨得狗糧的錢,也不意味着他捨得這半塊月亮餅呀?

    主人定是負氣出走了。

    可爲何一聲不吭呢?

    狗子心中哭唧唧。

    可見那桌上名爲電腦的東西還閃着光,屏幕一晃一晃的,有些滲人.....不對,滲狗。

    狗子二哈心中七上八下。

    兩腿一蹬,躍上椅子,伸着小肉掌,學着主人苟白的模樣在那些排列整齊的小方塊上敲擊着。

    可它的爪子不如主人的手指那般靈動,小肉掌一按,屏幕上的光標就瘋狂地閃爍,突然地一聲震動嚇得狗子二哈一激靈。

    原是主人忘了帶自己的手機,狗子二哈歪着頭,主人苟白就時常抱着這大方塊敲敲點點,要麼就是對着這小方塊敲敲打打,怎麼人類這麼鍾情於方塊的?

    狗子年齡還小,人類的世界不懂,更別說那些情情愛愛了。苟白的手機裏閃現了一個女孩的照片,還有兩個按鈕,綠色的和紅色的。

    該按哪個呢?

    狗子二哈學着苟白的模樣,用小肉掌劃像紅色那處,可怎麼也劃不動。鋒利的狗爪還在光滑的屏幕上留下幾道明顯的劃痕。

    狗子清晰地記得,前幾日苟白還心心念念着,剛買的新手機,剛貼好的膜。

    這下被它刮花了,可如何是好?

    主人回來不會生氣罷?

    狗子心裏懸乎的很,只見那手機震動了幾下便不再有聲響。不過幾秒,只聽那處又發出了滴滴兩聲。

    屏幕上亮起了一排字。

    “小苟苟,你不接我電話?那我就個隔壁大餘餘跑了啊~”

    狗子自然是看不懂人類的文字,只覺得沒了那煩人的聲音真好。

    這處正想着,那處小肉掌卻不自覺地觸碰那發着詭異光芒的電腦屏幕。

    狗子還沒回過神來,連同那半塊月亮餅,一同被吸入了電腦裏。

    說到底,還是跟這半塊月亮餅有關。

    在這如棒棒糖一般七彩絢爛的時空隧道里,一圈一圈的線條看的狗子迷了眼,眼前形成了一道旋渦,旋即而逝。

    而在那旋渦的中心,赫然走來一人,正是它的主人苟白。

    狗子欣喜若狂,搖着尾巴,像往常一樣等待着假期歸來的那個少年,可如今的少年已經不是當初那個少年了。

    苟白的冷漠是狗子沒有想到的。

    他撇了一眼那半塊月亮餅,沒落下一句話,也不正眼瞧它,又轉身消失在那旋渦之中。

    狗子的心涼了半截。

    主人居然爲了一塊月亮餅,竟然這樣對自己。

    可是沒有了主人的陪伴,它根本就走不出這裏。

    這是何處?

    它要怎麼出去?

    狗子想了想,在苟白小時候,有次他幫媽媽買醬油,出門知道路,可買完就不知道回家了。

    自己和爸爸媽媽在家等他半天,可就不見他那小小的影子,一甩那雙小鞋,喊一句:

    “媽媽,我回來了。”

    媽媽焦急萬分,眼淚不爭氣地落了下來。自責都是自己,千不該萬不該,縱使自己再忙,也不能讓小孩子出去買東西。

    爸爸都已經提議要報警,可見那家門一開,狗子二哈就一躍而去。

    那年,苟白五歲,狗子五個月大。

    它記得苟白的味道,終是在街角那處,尋到了哭哭啼啼的苟白。

    苟白的小髒手擦了擦眼淚鼻涕,擦得滿臉花,而狗子卻不嫌棄,舔了他一臉的口水。

    那年的笑容,比那年冬日的暖陽更有暖意。

    對了,順着主人的味道,一定能到他身邊的。

    縱使不能找到出口,也能到他身邊。

    這樣一個陌生的環境,人都害怕,更何況一條狗呢?狗子壯着狗膽,努力尋着自家主人的氣味,踏着一深一淺的線圈,朝那有光的地方而去。

    有光的地方,就一定有主人的身影。

    正巧那鼻子裏嗅着的,是苟白常穿的那件白T恤在陽光下曬過的味道。

    ..........

    可狗子並沒有如願以償地找到它的主人苟白,而是來到了一個不知何處的地方。

    這裏的人類,和它生活那處的人類穿着,說話方式都不同。

    狗子二哈從一隻土狗的口中得知,這裏是唐朝,此處是長安。離它所處的朝代有一千多年了。

    狗子二哈大驚,它一隻狗,怎麼會遇到這種事?

    那土狗用異樣的眼神打量着它,歪着腦袋,十分不解:

    “你是什麼品種?怎麼像一隻狼一樣?”

    狗子二哈自豪地道:“我是哈士奇,原名西伯利亞雪橇犬。是我的主人苟白從寵物店買的我,那時我還是隻奶娃娃。”

    “哈什麼奇?西伯什麼?我們這沒有西伯,倒有個東伯,是個賣糖葫蘆串的。”土狗道。

    它每日就蹲坐在門前,瞧着那東伯扛着稻草製成的草木棒子,上面插着滿滿的冰糖葫蘆串。

    自己每次饞的都流了一地的哈喇子。

    狗子二哈不解土狗所說,土狗聽不明白二哈的現代化語言。兩狗之間,有了時代的鴻溝。

    看來這語言之間的互通性,那些所有的專有名詞,在狗之間,也同樣適用呀。

    還有,這學好歷史是必然重要的。苟白歷史好,穿越不要緊,可對於一隻狗來說,這難處可就有些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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