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神探班納特[綜名著] >第1章 Chapter 1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

    1874年,4月1日,陽光驅散泰晤士河上薄霧。

    晨間七點半,乍暖還寒,別墅落地窗外鳥鳴陣陣。餐桌就坐,先來一杯英式紅茶,緩緩喝下兩口,讓離開被窩的身體暖和起來。

    左刀右叉,慢條斯理切着白瓷盤裏的煙燻鱈魚,配上塗抹橘子果醬的吐司麪包,庭院春光融融,一天的悠閒從早餐開始。

    那是屬於倫敦西區的安逸清晨,遙遙相對,東區白教堂瀰漫着揮之不去的破爛腥臭。

    小巷,陰暗潮溼。

    凱爾西清醒時頭疼欲裂,發現自己俯臥倒地,像被扔進洗衣機翻滾幾圈,身上沒一處舒服。

    她記得自己分明死透了。因FBI國際聯合行動突生變故,作爲特別調查主管,她成功潛伏進犯罪集團大本營揪出首犯。而抓捕行動收網時總有人要斷後。

    當時,凱爾西選了斷後,不幸在最後一刻的爆炸中被炸碎。沒想到會借屍還魂回到一百三十多年前,十六歲同名的少女身上。

    原主陌生的記憶涌入腦海,來不及去整理,睜眼觸手可及是一大片血淋淋的紅。

    ——這裏是兇殺現場。

    中年婦人長髮過肩,驚惶地仰倒在血泊,腦袋重重歪向左側。

    她的裙子與內衫從上到下被利器割開,從胸口到腹部都暴露在空氣中。右手死死捂在小腹上,而左手呈抓握狀徒勞地垂在地面。

    凱爾西正對上了婦人死不瞑目的雙眼,腦中崩出了‘瑪麗女士’的稱呼。

    瑪麗,四十二歲,暫住倫敦最混亂白教堂區的妓/女。當下提起妓/女,似乎所有人都能心安理得地報以鄙夷,但瑪麗並不是一個壞人。

    在沒錢無路可走的倫敦,是瑪麗對走投無路的原主伸出了援手,無償提供了一處歇腳的地方。誰想她們都沒逃過橫死的命運。

    正在此時,粗獷的叫嚷聲響起,“快,這邊!我看得清楚,開膛殺人狂穿着灰罩衫。和大夥之前猜得不一樣,他不壯實,瞧着有些瘦。”

    四道急促的奔跑聲由遠及近,不到三五分鐘就出現在巷口。

    大聲叫嚷的男人突得站定,不由自主退後一步,緊握住手裏的木棍。

    “我的上帝!三位警官,不好了!開膛手居然醒過來了,對,他腳邊的屍體就是瑪麗。天啊,他有沒有武器?”

    凱爾西按着發漲的太陽穴,剛剛立定,目光掃視附近。半米外地上有把沾滿血的水果刀,背後就傳來大聲呵斥。

    “傑森!站着不許亂動!”

    雷斯垂德厲呵着與兩位警員成包圍狀,紛紛舉起左輪手//槍,對準屍體邊的人。“我命令你現在雙手抱頭,慢慢轉身!我數到三,你不照做,我們就開槍了。三……”

    空蕩小巷一望到底,除了五人一屍之外,沒有多餘的存在。

    那麼傑森叫誰?

    不要錯漏來者的用字,是他,不是她。誰是他?

    凱爾西稍一垂眸,她穿着男式勞工的舊罩衫,而燈芯絨長褲褲腳早已磨破。

    綠色工裝被洗到發灰,眼下胸前又噴濺上大片血跡。如果視力差些,勉勉強強能叫它灰罩衫。

    這一身與少女相差甚遠。

    維多利亞時代,以紳士與淑女的禮儀爲標準。即便是荒誕劇院的舞臺上,也不會演出女扮男裝的戲幕。

    女人幾乎都一頭長髮,只要邁出家門,沒有一個不穿束胸衣,沒有一個不着裙裝。除了瘋子,哪怕是中年洗衣女工與鄉間勞作婦人,都必須遵守社會給女人定下的規則。

    如今,凱爾西卻身着貨真價實的男裝,胸腹沒有束胸衣,只有幾重裹布。

    加之標準男士短髮與男款皮鞋,再以她能模仿僞聲的本領,說是少年,從頭到腳找不到一星半點的違和。

    這個時代的規則,很多人都不深思正確與否。

    像是對女人定下的束縛,像是認爲犯罪者幾乎都是下層窮鬼。偏見無處不在。

    因此,現在背後有三把蓄勢待發的槍。

    “二……”

    雷斯垂德眼見屍體旁邊的人靜默不動,想起一個月來的連環殺人案,以及一週前寄到警局的挑釁信。

    一個月來,深夜到清晨的時間段內,混亂的東區白教堂接連死了三個被開膛破肚的妓/女。

    被害人都四十歲出頭,最爲可怕的是兇手的犯罪手法——割喉,開膛,割走腎臟、子宮等器官,留下腸子一地的屍體。

    一週前,自稱是開膛手傑森的人給報社寄信,信中公然嘲笑蘇格蘭場。以血紅字跡威脅到,如果不警方抓不到他,他就會繼續殺戮,將更多的妓/女開膛破肚。

    案發中心白教堂區人心惶惶,小部分住戶自發組建了巡查隊。

    今早,老湯姆巡查時在巷口外發現異常,地上倒着一仰一俯兩人,看樣子疑似有人行兇但遭到反抗。

    稍稍走進,好大一灘血跡!血泊裏不正是妓/女瑪麗。

    老湯姆不敢正面驚動俯倒的行兇者,跑也似地就去找了最近的警察。

    ‘一!’

    雷斯垂德剛要報出最後的數字,看到屍體旁的人動了。

    這人沒有雙手抱頭,更沒有慌亂驚恐,而是挺直背脊轉過身,微揚下顎,眼神輕慢從他們四人身上掃過。

    “早上好,探長。霧氣散了,看來今天天氣不錯。那請重複一遍,你在命令誰?”

    凱爾西漫不經心地擡眉,似笑非笑,不急不緩地開口:

    “愛因斯坦是說過想象力比知識重要,但不包括你們無用的想象力,能隨意指定殺人兇手。哦,很抱歉,我忘了你們怎麼可能認識愛因斯坦。”

    他X的!

    多麼傲慢的口吻,多麼讓人不適的貴族腔。這人竟是上流社會的西區佬。

    雷斯垂德卻不自覺地下移了舉槍的手。在倫敦,穿着可能會騙人,總有人會攢錢買件好的。但口音很難改變,西區人可不會有耐心教導勞工。

    更何況,有錢佬與生俱來的傲慢從骨子裏散發出來,連破舊不合身的衣物都遮攔不住。

    再細看少年黑髮,說不定來自某個古老的藍血家族,臉上的血污也遮擋不住其眉眼精緻。

    這種人一點都不像殺妓/女的兇手,與其說不會,不如說不屑,就像獅子都不正眼看老鼠。但爲什麼會出現在最貧窮最混亂的白教堂區?更是被發現與被害屍體同處一條小巷?

    “生活要有追求,比如尋找真相。我認爲蘇格蘭場也該有些追求,不要只記得伸手問議會索取撥款,更該保護倫敦市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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