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神探班納特[綜名著] >第6章 Chapter 6
    巴爾克遺憾地對雷斯垂德搖頭,“抱歉探長,你猜錯了,正確回答屬於班納特先生。果然,胖尼爾的暱稱從未出錯,有人能看透靈魂。”

    小心打開證物抽屜,取出一條染血的羊毛制大方巾。“就是它,隨着第三位受害者碧絲卡一起被送來。當時圍巾與衣服纏在一起,不瞞兩位,我也沒想過它不屬於被害者。”

    羊毛方圍巾看起很來舊了,好幾處都被蛀了洞,而編織圖案有點複雜。

    雷斯垂德認真回憶,“我去現場時,這條圍巾就在碧絲卡手邊。它染滿了血,是女士圍巾,難道不是碧絲卡的?”

    巴爾克問,“碧絲卡是英國人,這點沒錯吧?”

    “對。”雷斯垂德肯定,“被害的五人中,兩個英國人,三個從東歐來的移民。怎麼了?”

    “當時,我也問過E.E同樣的問題。E.E指出這條圍巾來自波蘭,是二十年前當地的花樣。現在,不只倫敦,歐陸其他地方都很少見。”

    巴爾克讓雷斯垂德細想,“我們都沒在市面上見過這種花紋,不是嗎?關鍵是圍巾上的證據。”

    巴爾克又取出一個小塑料密封袋,“這些是E.E仔細檢查圍巾後從上面取下的頭髮。

    一共七根頭髮,棕色,大約3.34英寸,也就是中指長。被害的碧絲卡深棕髮色,髮長12.1英寸,注意圍巾上沒有一根長髮。”

    凱爾西感到可惜。如果是在痕檢儀器先進的時代,檢測圍巾頭髮與血跡的DNA,就能判斷它們分別屬於誰,加速鎖定犯罪嫌疑人。

    一旁,雷斯垂德滿臉不可置信,從未想到這種可能。

    “你說上面的頭髮都是男人的?也就是說,女士羊毛方巾是兇手隨身攜帶,然後被留在了犯罪現場。”

    巴爾克點頭,“只要向碧絲卡的合租者覈實圍巾不屬於她,那它是兇手攜帶的可能性就極大。

    其實,我們都知道一條老舊的波蘭制圍巾,又是女款,但沒戴在英國籍被害女性身上,偏偏出現在犯罪現場。它屬於被害人的可能性很低。”

    雷斯垂德不明白了,“結合已知的分析,可知兇手的女性長輩從事性工作,這點深深影響了兇手。一個月前,他開始報復殺人,一週前又在作案後留下圍巾。他爲什麼要這麼做?”

    巴爾克攤攤手,“我不知道,但第一封威脅信就是在碧絲卡被殺後寄到警局,這裏面總有關聯。

    E.E建議,查一查來自波蘭的移民。首先着重調查棕色頭髮,儘管這並不是一種特殊的髮色。第二,調查與碧絲卡面部有相似點的人,最可能是眸色相同,儘管褐色也是一種常見眸色。”

    當時,巴爾克覺得E.E的建議還是太寬泛,但現在結合了凱爾西的側寫,他完全不再如此認爲。

    “探長,笑一笑吧。你把S與E.E的推論綜合起來,兇手的範圍已經很小了。”

    凱爾西忽略奇怪的暱稱又又又增加了,將第三位被害人的冷凍櫃打開,仔細觀察碧絲卡的屍體。

    兇手選擇將圍巾留在碧絲卡身邊,而非其他受害者,其中一定有原因。“長相是一種可能,也有可能一週前受到某種刺激,促使他留下圍巾後發出威脅信。”

    “受了刺激?”雷斯垂德的不解更多了,“這太寬泛了,有很多可能。這點最可能推理出什麼新線索嗎?”

    “共犯。”

    “共犯。”

    凱爾西與巴爾克異口同聲地說到。

    巴爾克對凱爾西聳聳肩,“喔!這不是我的認爲,是E.E的想法。應該恭喜他嗎?能有人與他想法一致。”

    **

    四月三日,上午八點,新聞社收發亭。

    編輯助理麥克睡眼惺忪地打開信筒,指尖的黏糊糊讓他瞬間清醒。

    “主編,不好了!”麥克抱着包裹匆匆跑入新聞部,“又有自稱開膛手傑森的人來信了。這次是一個包裹。我的上帝,它有血!裏面不知是什麼。”

    新聞部主編拿咖啡杯的手一顫,“慌什麼慌!拆開就知道了。你來拆。”

    “我?”麥克不太情願地拿着裁紙刀,劃了幾下打開包裹,裏面的東西讓他當場乾嘔起來。

    ——是一封信與一團血淋淋的內臟。

    『本報訊,開膛手傑森殺戮升級!』

    『特大新聞,開膛手傑森公然寄出被害人腎臟示威!』

    『蘇格蘭場究竟何時抓到真兇?以下將詳細報道開膛手傑森的連環殺戮。附,信件與被挖腎臟照片(警告:血腥!慎閱!)』

    四月三日,黃昏來臨。

    開膛手傑克挖出腎臟示威的消息,通過大大小小各家報社傳遍了倫敦,佔據了晚間新聞的頭版頭條。

    白教堂區,街巷骯髒不堪。雷斯垂德正帶領着警員,抓緊排查對兇手的排查。

    前天,在劍橋大學解剖室,他做了十幾頁的記錄。從分析兇手特性,到如何縮小範圍鎖定疑犯。

    凱爾西最後基於兩點,指出需要共犯存在的可能性。

    先是必須要問兇手作案時衣服去哪裏了?那些衣服大面積染血,一出現必然引人注意。

    19世紀,洗衣服很麻煩。除去自帶家傭的富貴人家,倫敦人只要有一點閒錢,都已經習慣衣服交給洗衣房。或大或小,全倫敦有數千家洗衣房可供選擇,幾乎沒人會在此方面省錢。

    對此,雷斯垂德深有體會,他的衣服曾在犯罪現場被血漬污染。

    當時的住處沒有自來水,從出門接水到徹底洗淨衣物,要歷經浸泡、塗肥皂、搓洗、晾乾等等步驟,消耗了一個多小時。還不包括衣服晾乾後的熨燙。

    目前,白教堂區及周邊沒有發現可疑的血衣。貧民窟沒有安裝自來水管道,而在合租房洗血衣,幾乎不可能不被旁人發現。

    如果傑森藏着血衣,他的房間勢必有血腥味,這會引起同租者懷疑。

    如果他選擇燒了衣服,燒一套就是燒了一週的房租,表明他的經濟狀況比白教堂的平均線要高。同樣,選擇獨居也表明經濟水平較高。

    排除了以上可能,必須就要懷疑共犯的存在。

    凱爾西根據開膛手第三次作案時的異常,推測他受到某種刺激。可能是被害人碧絲卡帶去的刺激,也很可能是兇手的親密接觸者帶去的。

    如果是後者,那位親密接觸者是否教唆犯罪尚不能定論,但是能肯定其隱瞞不報。

    今天,雷斯垂德從側寫的幾個方向着手,將手下分成三隊分頭探查。正要準備交接晚班,他被召喚回了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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