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奶爸的生活 >第20章 自願永久性放棄
    寧陽市的天氣像人生起伏線一樣。

    剛晴朗沒幾天,就遭遇一場大雨,室外溫度也晝然降至零下七八度。

    李然小小身體裹着厚厚的羽絨服。

    縱然如此。

    他和幼兒園其他小朋友,在幼兒園老師帶領下,從二樓蕾大班下樓,依舊被凌厲寒風吹的打了一個哆嗦,鼻尖也被凍的微微發紅。

    踩着留有積雨的塑膠跑道。

    小傢伙站在隊伍後面,那雙圓滾滾大眼睛隔着幼兒園大門,不停尋找着他爸爸的身影。

    忽然。

    他的目光一頓,立馬將身體縮回人羣中。

    接着又探出一半腦袋,偷偷看着站在門口顯眼位置的女人。

    這個女人他認識。

    就是前幾天他爸爸李牧帶他去見到的那個愛哭鼻子女人,也是他媽媽。

    迎着凌厲的寒風。

    已經站了一個小時的秦暮雪,僅靠一眼,就在無數個小朋友中發現了她兒子的身影。

    小小的模樣。

    怯怯的神情。

    像是牽動了她這六年來成百上千個午夜夢迴的輾轉反側,深深吸了一下已然開始發酸的鼻子,秦暮雪忍着再次流淚的衝動,嘴角勾起僵硬的笑容,隔着幼兒院的大門,伸手朝兒子的地方揮了揮。

    只是在她揮動手掌的剎那。

    兒子迅速躲在一個小朋友後面,不讓她看到。

    一個簡單小動作,導致秦暮雪嘴角輕顫,淚腺涌動,眼眶再次溼潤。

    “李然”

    李牧招了招手。

    他早就注意到秦暮雪身影了,心裏產生強烈的不快。

    “爸爸”

    李然小跑般飛撲到李牧懷裏,道。

    “慢點”

    李牧拉起兒子羽絨服後面的帽子戴在他頭上。

    這時。

    李牧察覺到兒子眼睛一直望着他身後,李牧起身轉過頭,然後一言不發的拿起電話撥通了一個號碼。

    “幫我和你老婆說一下,沒事別到處透露別人家隱私信息”

    李牧電話是打給餘慧老公肖正陽。

    他和秦暮雪兩閨蜜的關係,在秦暮雪離開後,就進入不來往階段,但和她們老公關係一直不錯。

    沒事還會聚一下。

    相比六年前他在秦暮雪突然消失就無緣無故宣告結束的婚姻,肖正陽和他老婆的婚姻近兩年也進入水火交融狀況之中。

    兩人結婚比李牧還早。

    卻一直沒有孩子,餘慧身體沒有問題。

    哪怕她婚後不工作,就待在家裏做家庭主婦,也不願生個孩子。

    倒也不是想做丁克一族,而是非要肖正陽還清房貸車貸,買個門面,銀行再有三十萬存款纔會考慮生孩子。

    思想前衛。

    觀點突出。

    典型現代三無女性的四有要求。

    掛了電話,李牧牽着兒子的小手,轉身向車子走去。

    “李牧,你別這樣”

    秦暮雪跟在父子倆後面,語氣帶着懇求道“我們可以坐下來好好談談嗎?”

    “我和你之間沒什麼好聊”

    李牧淡然回道。

    “那你可以讓我和兒子獨處一會嗎?”

    一股強烈撕扯感,從心底深處傳遞而來,秦暮雪用手背抹了一把不受控制流下的淚水,然後迅速從包裏掏出一張寫好的協議遞到李牧面前,道“這是你要我寫的,上次你和兒子走的急,我沒來得及給你”

    李牧接過一看。

    協議很規範,與他在專業律師見過的範本一模一樣。

    與正常放棄撫養權協議不同,李牧讓秦暮雪寫的這張是放棄撫養權協議,比一般放棄多了一個“自願”和“永久性”。

    這兩個詞很關鍵。

    加上之後,縱然李牧不久的將來發生不幸,意外導致死亡。

    秦暮雪也沒有重新爭奪撫養權的權利,李然撫養權會自動轉移到李牧父母身上。

    翻到下面,李牧竟看到關於撫養費的協議: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婚生子李然由甲方撫養,乙方應支付子女撫養費5000每月,離婚登記後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六個月的撫養費,此後每六個月支付一次撫養費,一直持續到子女年滿十八週歲,乙方有權探視子女,甲方應予以配合”。

    李牧感覺有點可笑。

    協議上的撫養費不少,比一般只給八百或一兩千多了好幾倍,可他與秦暮雪都離婚這麼多年了,也沒收到秦暮雪一分錢的撫養費。

    又是一樁面子工程。

    不過李牧也沒說什麼,他不屑拿面前拋夫棄子女人的錢。

    從車裏翻出一支黑色簽字筆。

    將兩張協議壓在轎車引擎蓋上,李牧彎腰剛準備簽下自己的名字,一隻手忽然擋在他前面,秦暮雪微顫的聲音傳來,道“李牧,我想彌補六年來對兒子的虧欠,求你給我一個重新照顧然然的機會,我可以給你一筆錢作爲補償,一百萬,甚至兩百萬,只要你開口,我都同意”

    李牧從秦暮雪手掌下抽出協議,毫不猶豫簽下自己的名字。

    一個女人靠拋夫棄子賺到的錢,李牧不屑拿,也不會拿。

    他窮時。

    身上尚有三分傲骨。

    何況現在!?

    “你跟爸爸回家,還是讓她帶去你玩一會!?”

    既然放棄撫養權已經簽訂完成,李牧作爲兒子監護人,也就是所謂的甲方,自然要遵守上面的“乙方有權探視子女,甲方應予以配合”的協議,揉了揉兒子的腦袋,李牧輕聲道“想去就去,別怕爸爸不高興”

    拿着沉重無比的放棄撫養權協議。

    秦暮雪內心一陣絞痛,她回來後有想過與李牧爭一下兒子的撫養權,甚至專門找律師詢問過打官司成功機率有多大,最後被律師告知不足三成,

    首先。

    她沒帶兒子一起離開,已經構成主動放棄的傾向。

    再有這六年來,她從未回來履行過一次作爲母親的義務和責任,代表她已然失去主動權。

    唯一能打贏這場官司的三成把握。

    還是在於孩子最終選擇父母哪一方的意願方面。

    所以秦暮雪想了好幾天,在兩道選擇題上患得患失。

    第一。

    爲爭奪兒子爲數不多勝算撫養權,把她和李牧原本很僵的關係,再鬧到老死不相往來。

    第二。

    按李牧要求寫了自願永久性放棄撫養權協議,以後她想看兒子,他都會盡力配合。

    兩個問題。

    直接擺在她的面前,最後秦暮雪選了第二條。

    她不敢賭。

    因爲一旦輸了,李牧有無數個藉口不讓她探望兒子,原因出在六年來,她屬於主動缺失在兒子世界裏的一方。

    民法典明確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是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

    可她消失的六年,已經構成主動放棄這項權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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