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被時間遺忘之無限循環 >第一章 喜劇人生1
    引子

    ----守望是一種守衛與渴望。有人皓首窮經守望的是一種信念;有人終其一生守望着一份愛情;有人捨棄所有隻爲守望一句承諾。任世間世事變幻,總有些人在堅持。我要說的是每一個村莊裏都有守望者,而他們在守望什麼?

    世界於我而言只是感受和體驗,那麼世界是真實的還是虛幻的?我屬於這個世界還是世界屬於我?如果我死了,世界還在嗎?

    1

    娘、老婆和兒子,包括離開我們多年的爹都不把我當正常人看。娘摸摸我的額頭,扭過臉對我老婆輕聲說,半仙周全說俺兒年紀再大些,這瘋癲病就該好利索了。唉,俺這傻兒子啊。娘總是在我面前膩膩歪歪,寧願相信十幾年前,因吃錯藥,瞎了眼的周全。

    她說人只有瞎眼後看人和事才更清楚,不然算命先生爲啥都是瞎子?看來娘比我還傻。

    小時候我喋喋不休正好說明我聰明。我可不傻。

    那時,我聽到的聲音是有顏色和形狀的。

    當秋生他娘和六子他娘像鬥雞一樣吵架時,從秋生娘嘴裏噴出的話像是一團團黑乎乎爛泥巴糊在六子孃的臉上腚上;六子娘嘴裏噴出的話像颳風,撕扯秋生孃的衣服。

    當我把自己看到的聲音和我爹孃說和周圍人說的時候,他們都說我病。

    我把扈三叔家的破自行車推進河裏是因爲自行車吱吱扭扭告訴我,它太累不想活了,我才幫助它自殺。徐瘸子揹他爹去看病時,我跑在後面跟着看熱鬧。那時他爹已經不會說話,但老爹用眼神告訴我,徐瘸子虐待他,想早點整死他。徐瘸子根本不是揹他去看醫生,是把他背到墳地裏活埋。

    我只是把許瘸子他爹想說的話,幫忙說給大家聽。

    後來聽娘說,徐瘸子把我家鍋給砸了個粉碎。他手指戳到爹的額頭罵,一個外來戶子,不好好管教兒子,老子替你管教。

    我的左手腕內側有一道疤痕,右側眉骨上有一條疤痕。直到今天我不知道怎麼回事。我是一個自尊心很強,且愛惜臉面的人,所以我封閉並阻斷了那段記憶,選擇了遺忘。

    生物老師說我神經弧比較長,反射傳導遲緩。去你媽的傳導遲緩。喝過墨水的文化人最壞,罵人都拐外抹角。你才傻,你們全家都傻。有病!

    這話我只是在心裏說說,和爹一樣,我從不罵人。爹說他只罵最親近的人,比如,罵我。我也想罵他,理論上他也是我最親近的人,但想想還是算了。

    有人打我一巴掌,我會衝他笑。幾天之後,我才意識到這巴掌很疼,疼到心裏。我不知道自己應該作出什麼樣的反應,甚至不知道我應該是以什麼樣的情緒來應對。我只好微笑,學我爹的樣子。

    爹和我說話時總是疑問句,你是不是傻啊?娘和我說話是陳述句,告訴我答案,你這個傻孩子。我聽多了,就分不清傻和不傻的區別,我腦子有些混亂。

    我喜歡獨處,不喜歡周圍所有人。

    大雪天一個人跑到野外裏,一個笸籮,一把碎玉米,一根繩兒,半截短木棍,做成捕鳥的工具。彷彿已經聞到了燒麻雀,焦糊蛋白質的香氣。我把自己想象成烈火中的英雄趴上一天,一動不動。最後爹找到我從雪窩裏拎起來時,我仍然保持了趴着時的姿勢。

    那時候上學還是一週上六天休一天,從週一到週六,在教室裏一坐一天,從早到晚,我從不會違反課堂紀律,從不和人說話、打鬧,也不會跟着那幫壞小子一起給語文老師起外號,從來沒有下雪天故意把教室門前的雪踩的溜滑,讓來自南方鼻子凍得像山楂一樣的班主任像個王八似的四仰八叉的摔在那裏,即使再好玩好笑我也不會笑。我是一個不苟言笑的人。

    我的學習生涯總是伴隨着爹的打罵威嚇諷刺挖苦和一聲聲嘆息。這些讓我神經磨礪得更加粗大而麻木。學習成績從沒有讓這位上山下鄉到農村廣大天地大有作爲的爹滿意。在這位名牌大學漢語言專業優秀畢業生的教育下,我連高中都沒有考上。那年我和爹幾乎是同時離開村莊的。

    2

    從小學到初中我都沒有走出過這個村莊,但我越來越厭倦待在這個封閉的村莊裏。沒有一個人給我好臉色,都把我當成空氣或是狗屎。

    初中一畢業我就逃離了家,跟着娘本家的一個應該叫二舅的二大爺(因爲爹是上門女婿,稱呼是要變的。)到工地上打工。每天起早貪黑,累得筋疲力盡,可我還是覺得比上學好一萬倍。幹完活兒,無論做什麼,怎麼做,只要不妨礙到其他人,都不再有人管我。

    從那時起我就喜歡光頭的形象,洗臉捎帶着連頭也洗了,乾淨清爽。光頭也很威武,特別是剛理完髮的時候,頭皮泛着淡青色的光,透着股子痞氣。

    金環蛇、馬蜂一身黑黃相間豔麗的花紋是警戒色,告訴你,我有毒,別惹我。光頭和眉骨處傷疤使我看起來更兇是我的警戒色,可建築工地上連最瘦弱矮小誰都可以欺負的缺五那小子都敢向我挑釁,時不時摸我的光頭。後來從《動物世界》中得知自身沒有毒且溫順的動物也會模仿那些毒物的樣子,叫擬態。

    但我不沮喪,還是儘量擬的像一些。

    到了建築工地才慢慢明白,學習不好和傻是兩碼事。工地上初中沒有畢業的工頭,是我最崇拜的人,精得跟猴似的。不到三十歲已經開上桑塔納,身邊的女人過幾天就換一個。那張嘴才叫一個會說話。得閒到工地上,高興了就和我們吹牛,家裏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不高興就橫挑鼻子豎挑眼的罵我們,跟罵孫子似的。

    他成爲我的榜樣和奮鬥目標。

    我在城市的繁華里開闊了眼界。再也看不上莊裏那些鄉巴佬,甚至恥於再見莊裏人。

    我的成長几乎是瞬間完成的,甚至莫名其妙,突然就變了。

    建築工地不遠處有小賣部,那個賣煙的小妮子長得不賴。我們去買菸從來都是一盒一盒的買,就是爲了看看這個塗抹了紅嘴脣的姑娘。我因爲她而開始跟着城裏人學習普通話。一天正趕上上火,我扯着公鴨嗓學城裏人說話,牙齒咬到僵直的舌頭。可惜我蹩腳的普通話和光頭都沒有引起她的注意,這位“香菸西施”從不多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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