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賤夫妻百事哀,這是無數夫妻驗證過的真理。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萬萬不能。養孩子很花錢,未婚夫大概還沒有覺悟。
如果按照馬修說的,她需要一個至少二十人的團隊爲她服務,那麼一千萬美元又遠遠不夠了。啊,人生艱難啊!
曾幾何時她一個月只賺區區兩百美元。
簡直無法想象。
肯尼思十幾歲的時候每個月零花錢也不止兩百美元。
有錢當然是很好很好的,她不再爲錢煩惱,以後有了孩子可以給他們最好的物質,讓他們能無憂無慮的長大。
“你喜歡孩子,還是你想要繼承人?”她小聲問。
“我很喜歡孩子,你知道的。”委屈。
“你們男人……”手指伸進他頭髮裏,頭髮很濃密,絕對沒有禿頭的危險。“你們總是把事情想得太簡單,孩子是我生的,但生下孩子後還有很多很多事情,保姆也無法全部負擔,她需要爸爸媽媽。你會帶孩子嗎?”
他微怔,“帶孩子?你是說,照顧她?”
“傻瓜。有保姆照顧她,但你還是需要帶她玩、給她念睡前故事、帶她……去看牙醫。”
他鬆了一口氣,“我知道了,我會的。”
“還有,送她上學,給她買新書包,買新裙子,如果有哪個臭小子欺負她,你還要負責去收拾那個臭小子。我的孩子不會遭到校園霸凌,如果可以,我會自己辦一所學校。”
他笑,“你要是真的不放心,可以讓她在家裏學習,你不是有家教學校嗎?”
那倒也不失爲一個辦法。
“你想要幾個孩子?”她又問。
肯尼思有點緊張:糟啦!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一個不好就要前功盡棄。
他極爲謹慎的說:“兩個?最好一個女孩一個男孩。”
她故意問:“不想再多要幾個孩子嗎?”
“不要,”假裝嫌棄,“孩子多了就會很煩,整天嘰嘰喳喳的。”
算他識相!
“我頂多只生兩個孩子,不會多生。”
他總算放心了,連忙說:“兩個很好,不需要更多。”
“什麼時候懷孕完全由我決定,你同意嗎?”
他忍痛答應,“同意。”
“啊,你好像答應的並不情願。”
“沒有沒有,將來家裏的一切都是你決定。”
嘻嘻,算他明智。
這麼算起來,他們還有十一個月就會結婚了。五月的氣候也很好,不冷不熱,四五六月是結婚旺季,大家都想在氣候宜人的時間結婚。早一點定下來婚期,肯家可以早一點去預約教堂。
“你想在教堂結婚嗎?”果然,他繼續敲定細節。
“可以。”
“客人人數?”
“我不關心這個。我有一些朋友要邀請,但應該……不會超過一百人。”
“或者……我們在三月底結婚?”肯尼思突發奇想。
“不行,除非你不想要蜜月旅行了。”
哦,對,他忘了這個。再說明年是選舉年,到了七八月就會很忙很忙,五月出去度了蜜月,正好是不太忙碌的時候。
“是回華盛頓就宣佈婚期,還是再等幾個月?”
“隨便。”
他想不出來還有什麼要問的了。
今天真棒!我可真棒!他得意洋洋,爲終於敲定了婚期感到非常得意,非常滿意。
瞧!他們什麼事情都可以商量着辦,完全沒有爭吵,真是太好了!
他想着以前那些女友們,交往一段時間後總是這裏不滿意那裏不滿意,總是會吵架,吵架次數多了,他就會很煩,然後——就分手了。只有honey不會跟他吵架,總是很溫柔。
他極爲滿足的輕嘆,“honey,真想馬上就跟你結婚。”
唉!男人真的有點傻乎乎的!
她又嫌棄又開心。
晚餐的時候,肯尼思突然對張曉峯說:“父親,我和小雅決定明年五月結婚。”
張曉峯愣住,瞪眼:“什麼?小雅,怎麼回事?”
“爸爸,我跟約翰商量過了,明年選舉年,舉辦婚禮對他的競選有利。而且要是我們一直訂婚而不結婚,我可能就不想結婚了。”
肯尼思瞪大眼睛:他最怕她這種想法。
趕緊說:“父親,我很想跟小雅早點結婚。”
“爸,什麼叫‘不明不白’?不要瞎說好嗎。”
“就是太快了,他都沒有走完結婚前的儀式。我的女兒當然要六禮齊全才好嫁過去。”
“爸,你的觀念要改改了,不是我嫁,是我和約翰結婚。你還想不想以後你孫子姓張了?”
張曉峯恍然:“啊對對!你不是出嫁,是結婚!這樣吧,讓小肯當我們家的上門女婿,你看好不好?”
“上門女婿”這個詞對肯尼思來說還是太高深了一點,他迷惑的看着張文雅。
“在中國算上門女婿吧,在美國這邊……以後別人還是要稱我肯尼思太太的。”
張曉峯擺擺手,“反正你孩子在中國姓張就行了。”
三個人全程說中文,只留小公爵瞪着眼睛有聽沒有懂。
那就是同意了。肯尼思這才放心。
“爸,你還要不要大師給你算黃道吉日。”
“要,等我回去就去找大師算算。五月是吧?”
“對,下半個月,等我考試周過後。”
張曉峯皺眉,“只有兩週啊?不一定有黃道吉日。等我回去算了再說,要不六月?”
“五月天氣好,不冷不熱最適合結婚。”肯尼思說。
“那倒是。”張曉峯嘆氣。“小肯啊,以後跟小雅結婚了,你們什麼事情都商量着做,別吵吵,行嗎?”
“小雅很溫柔,我不會跟她吵架的。”
張曉峯眼圈紅了,“好好,你們以後好好的,我就沒什麼遺憾了。”
張文雅皺眉:這個渣爸爸怎麼又說奇奇怪怪的話。
週一,不忙着回美國的張文雅帶着未婚夫、爸爸,一起去了威斯敏斯特公爵的郊外馬場。
馬場很大,有兩排馬廄,幾名馬伕正在照料馬匹,馬兒需要經常跑跑纔不會養膘,不然就養廢了。有賽馬,也有打獵用的騎乘馬,分別還挺多的,賽馬平時只讓騎師騎着跑圈。
十八歲的小公爵說起這些門道頭頭是道,只聽得張文雅十分感嘆:果然是資本主義,不對,封建主義大貴族家的小崽子,高高在上,玩的花樣可多。
馬修讓人挑了一匹溫和的栗色小母馬,親手爲小母馬裝上馬鞍,這邊馬伕爲小公爵的馬裝好了馬鞍。
“我忘了問你,你會騎馬嗎?”
張文雅穿着黑色的獵裝,踩蹬上馬,“會,在哈佛學過。”
“哈佛也教學生騎馬嗎?”馬修很是好奇。
“哈佛有自己的馬術俱樂部,養了不少馬。但我不懂馬,不知道什麼樣的馬纔是好馬。”這是她的知識盲區,肯尼思對於馬匹的知識稍多,但也不是專業的。
馬修於是說起高級賽馬中的“血統證書”,一匹好馬、名馬必定要有一份靠譜的血統證書,證明血統純正,馬匹的品種五花八門,阿拉伯馬,英國馬、純血馬、荷蘭溫血馬,剛說了兩分鐘,張文雅就開始頭暈了。
“你們英國人真有意思,什麼都講‘血統’。”她不含褒貶的說。
手裏握着繮繩,拉動繮繩,訓練有素的馬兒就知道該往左還是往右了。
肯尼思正在爲張曉峯講解要怎麼上馬。張曉峯很快上了馬,感到新奇,“我在中國也騎過馬,不過跑的不快,聽說我們中國馬沒什麼跑得快的品種。”
張文雅大爲好奇,“你在哪裏騎過馬?”
“公園裏,我還騎着馬拍照呢!”
哈哈,原來是公園裏那種給遊客拍照的馬,那種馬通常都是老馬,沒啥生產價值了,被賣掉,當做拍照工具。
張文雅一會兒跑起來,一溜煙跑遠了。
馬修追着她跑過去。
張曉峯看着洋女婿,心想到底還是年紀大了幾歲,對這種情況一點也不惱火,不錯,看着性子也挺好。倆人性子都好,以後不吵架,多好!
他心裏樂滋滋的,看着洋女婿也是越看越高興,還是那句話,一個男人愛不愛一個女人,從無數小細節上就能看出來,他可是很懂的。小肯是總統之子,家裏又有錢,從小錦衣玉食大少爺養大的,想想也知道,不可能真的一點脾氣沒有,但小雅從來沒說他倆吵過架,可見這個大少爺在她面前能夠剋制脾氣。
這個小公爵很顯然喜歡小雅,小肯也不惱火,這個他也懂,小公爵還是個孩子,壓根不是威脅,所以小肯不在意。哎呀!這女婿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