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九零億萬美元保姆 >第510章 第 510 章
    肯尼思沉吟:美國是全球最強國家,到處揮舞大棒,基於“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原理,近年來美國遊客在爭端地區被綁架、被殺事件屢有發生;而且,要是有什麼極|端|組|織想搞個大事,美國是最好的目標。

    無他,影響力夠大。

    “我相信情報機構的能力。”

    呵呵,天真!

    “情報機構的能力是一回事,但人性是另外一回事。研究歷史你會發現,很多大事件的徵兆都被人爲忽略了。”

    “比如?”

    “比如……凱撒遇刺。”

    一個精妙的舉例。凱撒擁有軍權,但卻過於自大,最後慘死元老院會議廳。他事先會不知道有人預謀行刺他嗎?但他可能不會相信想殺他的會是他的親密夥伴。他父親會不知道有誰想殺他嗎?可能也很難相信真的有人會暗殺在任總統。

    到點下班,拒絕內卷,從我做起。

    肯尼思開車,保鏢車跟在後面。

    “今天想出去嗎?”

    “去哪裏?”

    “約會。”

    “我們兩個人的約會嗎?”

    “嗯哼。”

    “可我們都結婚了。”

    “結婚不代表從此以後不再約會。”伸手摸了摸她頭頂,“你想跟我約會嗎?”

    她笑,“去哪裏?”

    “去……你沒有去過的地方。”

    “去什麼地方?”

    “先不告訴你。”

    哎呀,真好!張文雅滿心歡喜。都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結婚後女人會更沉迷愛情,男人則迅速回到現實。現在看起來,新婚丈夫表現不錯!

    要知道他可是個媽寶男,向來習慣被人照顧,學習、生活、乃至工作都被傑姬照顧得無微不至,傑姬去世之前……他沒什麼照顧他人的意識,現在好很多了。

    回了家也沒啥事做,管家將家裏的一切照料的井井有條,實話說,有錢的話,可以避免絕大部分問題。他們肯定不會爲了誰做家務、做多少家務而爭吵,張文雅也想不出來他們還能爲什麼爭吵。

    她不喜歡吵架,吵架不好,破壞感情。爭吵是對對方不滿,歸根結底是爲了錢,有錢就沒有什麼不滿,用錢來解決不滿好了。他倆認識這麼多年,還從來沒有真正爲了什麼爭吵過。

    要說渣爸爸給了她什麼有價值的東西,除了房子之外,就是教給她怎麼說話,社交牛逼症首先要很會說話,而很會說話並不意味着你就要放低姿態跪舔,有權或有錢的人向來不缺舔狗,跪舔的下場是對方根本瞧不起你。

    放在夫妻或者情侶之間的交流也是如此,你根本不用低聲下氣,只要掌握說話的藝術,就能所向披靡。她在肯尼思和查理身上都試驗過,也都奏效了,只是最後她對查理失去耐心……總之,避免爭吵。爭吵會讓雙方都覺得疲憊、沒意思,戀愛就該快樂!

    沒事做的倆夫婦又吃了西班牙下午茶,哎呀,真的,太好喫啦!

    “這樣你每天攝入的卡路里會不會多了一點?”張文雅問。

    “多嗎?不覺得。”

    “很多男人結婚之後就會發胖。”

    警惕。“我每天都稱體重,蜜月旅行我還瘦了幾磅呢,這幾磅還沒有長回來。”他對維持身材可是很執着的!

    滿意。“總之你不能胖。”

    “遵命,我的陛下。”握着她的手吻在她手背上。

    被她嫌棄,“你都沒擦嘴。”

    嘿嘿,當然是故意的。又吻她臉頰,惹得她嗔怒不已,推開他。

    哼,男孩舉止!

    他笑着拿紙巾爲她擦了臉和手背,又抽一張紙巾,爲她擦了嘴。

    生活需要儀式感。

    晚上的約會先是去餐廳喫晚餐,意大利餐,用假名包了餐廳,去了餐廳後餐廳經理都驚呆了,肯尼思則得意的衝張文雅一挑眉毛。

    喫過晚餐去看了電影,也是包了場。

    其實完全可以在家喫飯,絕對二人世界;家裏也有影音室,看什麼電影也都只有兩個人。但好像……外出用餐、看電影就是跟在家裏不一樣。

    以前他倆還想跟羣衆打成一片呢,但婚禮前有一次他倆去看電影,結果險些發生踩踏事件,他倆要不是趕緊離開電影院,還不知道事情會發展成什麼樣呢!之後他倆便決定要麼在家看電影,要是想看最新上映的電影,完全可以打電話叫發行公司直接送拷貝過來。

    這樣也行嗎?張文雅當時表示深深懷疑,議員有這麼大的權力?

    肯尼思當時怎麼說的來着?說別的議員做不到,他可以,因爲他是個肯尼思。

    ——好吧,你說的對。

    美國羣衆有多麼瘋狂呢?紐約和波士頓、華盛頓的羣衆表現的還很剋制,可能因爲這座城市的居民有更多機會見到他,費城——費城人簡直是“瘋狂”。他們在費城的婚宴一度混亂,因爲幾乎所有人都想跟他倆說話。能來參加婚宴的都是費城的知名人士、頭面人物,見多識廣,可他們仍然對肯尼思和她十分上頭,女賓都想跟她成爲密友,男賓都想結識肯尼思——結識,而不是攀談。

    被衆星拱月的感覺非常棒!而因爲人人都想跟他們說話,以至於他們周圍全是人,以至於居然有人激動得當場暈倒了。

    他們在將近午夜的時候到了林肯紀念堂。

    “還記得我們第一次約會嗎?”

    張文雅點點頭。

    “那時候你還是個孩子。”

    啊,說的什麼話!她抱着他手臂,結實的手臂很有安全感,“我還是個孩子,你是什麼人?大灰狼嗎?”

    他微笑,“記得提醒我給你買一件帶帽子的紅斗篷。”

    林肯紀念堂一點也沒有變化,跟幾年前的夜晚一樣,只是現在除了他倆之外,再沒有其他人。

    四下寂靜,只有燈光。

    “爲什麼?”

    “什麼爲什麼?爲什麼帶你來這裏嗎?”

    “對。我想沒有誰第一次約會是來林肯紀念堂。”

    “對。”他瞥她一眼,“我讓你留下了深刻印象嗎?”

    噢。“那當然。”

    他頗是得意,“瞧,我就知道你會喜歡!”簡直想爲了幾年前的自己點贊!

    站在林肯紀念堂的臺階之上,遙遙可見前方國會大廈的圓頂。很神奇,剛到美國的時候張文雅怎麼都想不到會跟……會認識這個國家最有名的總統之子。世界真奇妙呀。

    肯尼思們的妻子們都說,跟這個家族的男人結婚,意味着你就成了這個家族的一員;跟這個家族的女人結婚的女婿們也一樣,可能只有安德魯·科莫除外。

    你很難從這個家族獨立,不是因爲你不想,是很難,你改不改夫姓都會被人當成“肯尼思太太”,也只有她稍微特別一點,她多了一層身份,美國的王室迷們堅持認爲她不應該是“肯尼思太太”,而仍然是“queenofzhou”,所以現在還是很多人稱她“陛下”,或者折中一下,稱她“張太太”。

    男人絮絮叨叨說他對她一見鍾情,他回了酒店一直在想她,於是他想一定要約會她。

    他說的熱鬧,冷不防張文雅問:“你沒有想過我可能有男朋友嗎?”

    呵,何止想過,他當晚便馬上找人打聽她的情況。

    “沒想過,但就是有男朋友也不是問題,我喜歡你,我相信我一定比你的‘男朋友’更好、更適合你。”

    這麼自信。他確實一直是很自信的,自信的人總是更迷人。他的回答自信又霸總,她也很喜歡。

    回了家,各自洗漱,張文雅洗漱後進了臥室,肯尼思拿過毛巾給她擦頭髮,動作很溫柔。

    沒說話。

    擦乾頭髮,毛巾隨手扔到牀邊的髒衣筐裏。

    一個冰涼涼的東西忽然圍上她脖子。

    “是什麼。”她擡手摸着。是條項鍊。“怎麼又送我珠寶?”

    “今天是我們結婚兩個月紀念日。”

    咦,好像是哦,今天是七月二十一日。

    “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紀念日,honey,遇到你,我的人生纔有了意義,真正的意義。”他溫柔的從背後抱住她,細細親吻她的脖頸、肩頭,“你帶給我幸福,我也希望能帶給你幸福。這就是結婚的意義,對嗎?”

    “這樣不好。”

    他驚訝,“怎麼不好了?”

    “你現在想着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紀念日,但幾年,也許幾個月之後你就不會這麼想了。做不到的事情不要承諾。”

    “你不相信我對你的愛?”

    “不,我覺得你可能很快就對‘紀念日’的事情失去興趣。”她故意嘆氣,“那樣我會失望。”

    他無端有些緊張,“你會失望,然後呢?”

    “不知道。”

    他想了一下,“你在擔心我的愛會——會減少?但愛不會減少,只會變質。”

    她笑,“是嗎?你的愛變質過幾次?”

    擱這兒等着呢!

    肯尼思決心不上當,“對你,mylove,永不。”

    挺機智的,張文雅決定放他一馬。

    她取下項鍊,是一條閃閃發亮的鑽石項鍊,沒有大克拉的鑽石,鑲嵌的很精緻。收到禮物當然很快樂,愉快的將項鍊放在牀頭櫃上,躺平,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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