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閉上眼,遇見你的世界 >8.繼承:一生所得的最後處置(8)
    範錦華一再表示關切,杜蘅亦是盛情難卻,只好接待範律師的殷切探望。

    一身合體的休閒西裝,既不過分散漫,也不會太過拘謹,得體而自然,範錦華是律師行業年輕精英的樣子。他不過是三十一歲,卻已在世和律所工作七年,是律所的合夥人,未來無限的翹楚。

    範錦華是那種非常適合做與人交流的工作的人,場面上的周到,細節處的嚴謹,恰到好處的隨和,無論是生活還是工作,都會教人覺得有如沐春風的感覺,很容易贏的別人的信任與尊重。

    範錦華帶給杜蘅的禮物有水果,酸奶,某知名蛋糕店的蛋糕,一式幾樣的蛋撻、慕斯、全麥麪包等等。這個牌子的蛋糕一直是杜蘅所喜歡的,工作的律所的斜對過就有一家,會被範錦華歪打正着的買到不足爲怪,杜蘅也不由得很是歡樂。

    她連聲致謝,說話間幫範錦華煮了兩杯咖啡。

    “我自己來,你還是坐下來歇着吧。來看望你,你就別動了”範錦華道。

    杜蘅試着故作正常的走了兩步:“我傷得不重,你看我已經好了呢師兄特地來探望,我都很是不好意思了。”

    “你是師妹麼,坐下吧”範錦華道。

    咖啡煮好,滿房間的香味。咖啡壺旁邊有奶精球和他糖袋,範錦華一樣拿了兩個,放在托盤裏端給了杜蘅。

    “我喝美式,不要奶和糖的,你夠麼”範錦華特別的聲明。

    “兩個剛剛好。”杜蘅笑道。

    杜蘅之前與範錦華接觸不少,之前老闆與他業務上有合作,有數次做同一個項目的工作接觸,也有作爲同校校友的親近。範錦華精明強幹之外,杜蘅對他的印象是很耐心而且周到。之前加班,他都是主動送加班的同事回家。在他聘用的兩名助理的眼睛裏,範錦華是妥妥的男神的形象。

    前輩校友的關照,杜蘅亦很是感激。只是,此時在杜衡的意識裏,感情是空白,彷彿感情的神經被切斷了無比的遲鈍;而大腦的那個空間空蕩蕩的,風來風去不留一絲痕跡。她甚至都沒有想到,範錦華不會正巧誤打誤撞的買到了她喜歡喫的蛋糕,也不會隨手拿了兩個奶精球和糖。

    “看你還能走路,看着沒事兒,下次小心點你這是民事案子,不知道的還以爲你見義勇爲了。”

    範錦華笑道。

    杜蘅皺眉:“至於麼我當然沒事兒,我還去了趟安和大廈”

    杜蘅講了一下自己今天下午的經歷,範錦華笑着直豎大拇指。

    “杜律師您真了不起,是我們法大人的氣概啊。我果然是沒看錯人能不能邀請您一起合作。我的兩位助理,有一位要出國留學,有一位是大四在校生,司考還沒有通過,準備六月份起全職備考,我孤家寡人實在忙不過來”

    “我會另外聘請助理做一些輔助類的工作,我們合作一起做的案件,三七分成,案源方七;如果是一方自己做的案件,全部收入歸一方所有請理解成,我們是協作,互相配合”

    範錦華笑盈盈,一臉的誠懇。“或者,是我很需要你的幫助。”

    “我,幾乎是沒有理由拒絕師兄的。”杜蘅道:“我剛剛執業,案源還是問題,師兄是雪中送炭,嗯,救苦救難”

    範錦華哈哈大笑:“那我們就這樣說好了,預祝我們的合作成功不過,救苦救難的是你,再沒有人施以援手,我都恨不得二十四小時工作了未來,還請做好一起苦戰的準備。”

    “傾力而爲,一定奉陪”

    杜蘅也不由得一笑。兩個人手中的咖啡杯當酒,碰杯慶祝。

    律所律師之間的合作並不鮮見,不同業務領域律師的協作之外,一些找上門的小案子大律師懶得接待,會讓新手律師去做;案子忙不過來,也會臨時請年輕的案源不充足時間充足的年輕律師來幫忙。律所是另外一種銷售,案源爲王,有着全部的主動權,而範錦華提出的待遇無疑是非常好的。

    根據法官的安排,庭前調解不成,許壯爲的遺產繼承案在三日後開庭。

    沈家旭開車,一早將杜蘅接至法院。

    九點鐘的庭,八點半不到,法院門口已經排起了長龍,場面蔚爲壯觀。這是法院門口日常的一景,杜蘅見怪不怪。持證的紅本律師以外,任你是誰,都要規規矩矩的排隊案件,國徽下面,在這個時候實現了人人平等。

    然而,當許樂康出現在法院的時候,還是有不識相的記者圍過來,問詢着許壯爲遺產案的情況,許樂康面色冷肅,戴着墨鏡,一直不肯說話。

    杜蘅略是有些意外,爲什麼許樂康還會出現在庭審現場劉玲玲會來是爲了羞辱許壯爲的情人,許樂康的做法倒是有些讓人意外了。莫說是這種涉及“家醜”的案件,就是一般民商事案件,這些商界大佬們也絕大都委託律師了事,不會親自出席的。

    杜蘅不由得多了一些心思。

    法庭審理一開始,被告許樂康的代理律師率先表態,要求補充提交證據,證據是許壯爲在香港公證處的公證遺囑。

    “現在已經過了舉證期限了,你們爲什麼沒有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

    “我們”

    “質證的時候再說吧”審判長在法庭上一言九鼎。

    原告的陳述毫無新意,被告的陳述沒有由律師代爲陳述,而是許樂康自己來念。

    “關於遺產的分配,我謹遵父親的遺囑,同意分配方式如下:沈家旭,繼承父親名下位於北京朝陽區興旺路3號院2棟101,202,103的商鋪;趙豪傑,繼承父親名下在北京市昌平區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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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1排6號的別墅”

    商鋪,別墅,幾處房產,每個人所分到的財產都達數千萬,然而,卻無一例外的遭到了反對。因爲這與市值百億的許安集團相比,輕若鴻毛。

    質證,香港的公證書是關鍵。

    “舉證期限已過,原告不同意對這份公證書進行質證。”杜蘅道。

    “被告陳述理由。”審判長道。

    “我的父親是突發性死亡,死前沒有徵兆,沒有任何交代,所以,我們事先都不知道有這份遺囑的存在。這份遺囑是父親死前三個月立下的遺囑,放在父親的一位朋友,黃靜怡女士那裏。數日前,黃靜怡女士纔將遺囑的事情告訴我。也許,父親對每個兒女的照顧陪伴不一,也不能夠照顧到範怡然女士未出生的孩子,但是,他以同樣誠摯的父愛愛着他的子女,爲每個子女預留了份額,能夠足以保證生活逝者已逝,希望能尊重逝者生前的意願,處置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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