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蒙按捺住心裏的奇怪情緒,沉聲回答: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爲什麼他知道我是善於欺騙的偷盜者,是隱姓埋名躲在圖書館裏的野生非凡者,知道發生在市內的非凡事件和我有密切的關係,居然還選擇相信我,相信一個欺詐者?
這個風暴信徒難道也只是看起來聰明而已?
實際上是換了一種傲慢的方式,是個和知識信徒一樣好爲人師的書呆子?
老教授一樣溫和儒雅的盧爾彌並不因爲被拒絕而生氣,極有耐心地解釋道:
“格林先生,或許你並不清楚在這近三個月內你做了什麼。”
阿蒙毫不客氣地指出:
“你是指我用假身份在斯托恩裏潛伏至今?”
“並不是。”盧爾彌笑道,“在您的工作期間,一直因屢禁不止的偷盜、倒賣和盜版而頭疼的市立圖書館沒有發生一起盜竊桉件,北部市區的偷竊、搶劫事件也急劇減少。”
“……?”阿蒙沒有想到自己黑喫黑的順手牽羊也能被認爲是爲城市治安作出了貢獻,但仔細一想好像也確實有幾分道理。
這老傢伙真是奇怪(阿蒙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纔是老傢伙),想要用這種方式給自己貼金?想要說服他幫助風暴教會安置平民?
這未免有些異想天開了。
阿蒙捏了捏右眼眶,幻想有一片單片眼鏡掛在那裏,不置可否,等待下文。
他隨意往兩邊看了看,意外地發現那條金毛大狗居然聽得還挺認真,坐在地上認真地看着他和盧爾彌,眼中閃爍着智慧的光芒。
阿蒙眉頭一皺,感覺這條狗有些不簡單。
盧爾彌倒是沒注意到金毛大狗的表情,有教無類也沒有把動物劃分在內,他見阿蒙沒有反應,又拋出另一組情報:
“根據您的同事們的反應,您在閒暇時間喜愛閱讀一些神話和奇聞異事,也熱愛探究歷史。”
“嗯,又一次我想找一本館內收藏的孤本,還是您幫我找到的呢。”
“您擁有相當正常的普通愛好,比如飾品,某些口味的食物。”
“您隱姓埋名來到斯托恩近三個月,沒有嘗試偷竊封印物,沒有惹是生非,沒有傷害無辜羣衆,也沒有做任何危害教會和居民人生安全的事情。”
“基於這些理由,我爲什麼不能認爲您是一位值得信任的非凡者呢?”
我偷東西被你說成維護城市治安清理罪犯,我不想接觸教會怕惹麻煩擔心身份暴露被你說成秩序善良……雖然你說的很有道理,但你只是想把我抓壯丁給你幫忙……不過這件事情本來也就該我來處理,你主動幫我分擔一些麻煩也不是不行……阿蒙用捏眼眶的動作遮擋住眼神,並在心中滴咕。
這老狐狸完全喫定他了,每一句話都在捧他,把他誇得有些飄然。
世界上竟然存在這樣的風暴信徒?這不合理!
接着,他注意到一件事情。
盧爾彌認爲他“只來到了斯托恩近三個月”。
可是在他之前的那個阿蒙已經在這裏,以格林·埃利斯這個身份生活許久了。
……難道是因爲他多少還是表現出了一些和阿蒙不匹配的特點,比如挑食,改變閱讀習慣,改變了一些着裝習慣,這些細微的差別導致這個風暴主教認爲自己在兩個多月前剛剛來到這裏?
這個風暴主教只有序列4,比他低,不會給自己造成致命危險,但卻讓他有了一種被老狐狸盯上的感覺。
而且其實他很高興聽到這些話,因爲這代表自己做阿蒙越發失敗,但做自己越來越成功。
“你簡直就是風暴主教中的異類。”
被誇得有些高興的阿蒙嘴上不饒人:“簡直就像是走錯了途徑的閱讀者。”
阿蒙只是隨口說了一句,盧爾彌卻對這句話頗有感觸。
“我年輕時看了太多的雜書,以至於說出‘人生來自由’這樣大逆不道的話。我也曾去倫堡留學過,把追逐知識和真理當做畢生追求,但在倫堡求學的數十年並不能讓我滿足,反而有些失望。”
“知識教會太過注重‘知識’本身,他們收集知識,傳播知識。倫堡大學的畢業生,在語言、藝術、建築、工藝乃至烹飪方面都堪稱全才,並且虛心學習,學無止境。”
“然而這樣的全才們,卻往往都停留在‘已有的知識’的範疇中,極少往新方向邁步。”
“比如,論證人與自然的哲學就是一個冷門專業。”
盧爾彌聳了聳肩,像一個年輕人般朝阿蒙抱怨道:
“哲學是用來解釋神的,解釋人與神的關係,即便是人與自然世界的關係,這方面的論題往往也要牽扯到神靈。”
“我追求的人與自然世界的關係的哲學,幾乎不存在。我的教授是一位老人,當初我成爲他的學生時,他問我‘能給哲學帶來什麼’,五年後我完成博士學業時,我給哲學帶來了一門新的學科。”
阿蒙忍不住笑了一聲。
金毛大狗剛好也打了個噴嚏。
他們同時望了望彼此。
金毛大狗吐着舌頭,阿蒙的眉頭再次一皺。
“你的觀點是生來自由,生來自由你爲什麼要成爲半神?”阿蒙問道。
盧爾彌笑着嘆息:“不是我選擇了成爲半神。”
“而是神選擇了我的命運。”
說完這句話之後,蒼老的主教不再繼續討論自己近百年前的學習生活,他很是自然地把話題拉回了一開始,誠懇且客氣地希望阿蒙能夠安置好斯托恩的民衆。
阿蒙這一次沒有拒絕,並不說話。
盧爾彌踩着風和烏雲離開後,金毛大狗望着他離開的方向,轉身也跑了起來。
阿蒙突然偷竊了距離,跑出四五米的金毛大狗一下子又回到了原地。
“從剛纔我就覺得你不對勁。”
阿蒙說:“你的星靈體上的靈性光彩很不穩定,但遠超普通動物的標準,你是一個非凡生物。”
金毛大狗依然歪着頭,不明所以地看着阿蒙,彷彿之前那些智慧的光芒都是阿蒙的錯覺。
阿蒙伸手一抓。
他從金毛大狗的身上偷到了一些記憶。
金毛大狗的名字叫蘇茜,是一條出生在獵場的獵犬,但是因爲品種不合適加上體質較差,被訓練成了有狩獵能力的家養犬。這個獵場面向達官貴人,它作爲獵犬的贈品被賣給了一位伯爵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