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三百九十章孫憲明案二審與孔傳友案的執行
    二00八年元月五日上午九時,孫憲明提起上訴的其涉嫌故意殺人一案的二審程序在濱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進行。

    孫憲明有氣無力的癱坐在站籠內。睜着一對死魚般的眼睛望了一眼他的辯護人王大發。

    王大發裝作沒看見,嘩啦嘩啦地翻閱着他面前的那堆厚厚的卷宗。似乎想從這些卷宗中爲孫憲明找到一根救命的稻草。

    “請王律師發表一下上訴意見?”審判長顧婷婷向王大發友善地點點頭,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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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訴人孫憲明並沒有實施實際殺人行爲,即並非本案的實行犯。我們認爲實行犯的罪行應該比教唆犯的罪行嚴重的多。二,和實際實施殺人的主犯羅大寶相比,孫憲明的量刑明顯過重。羅大寶作爲實行犯的主犯,才被判了死刑緩期執行。三,指控孫憲明參與殺害張小五證據不足。故此,判決上訴人孫憲明死刑立即執行,明顯量刑偏重。”王大發條理分明地論述着,並不時地用眼角瞟一下孫憲明的反應。

    “請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顧婷婷又道。

    “儘管孫憲明沒有直接實施殺人的具體行爲,但是他唆使殺害了兩人,特別是被害人張小五是無辜者。通過以上的庭審可以看出,殺害張小五也是孫憲明指使羅大寶乾的。況且羅大寶有立功表現。對羅大寶量刑也是適當的。上訴人孫憲明本身就是黑社會的頭子,惡貫滿盈。平時劣跡班班。故此一審判決並無不當。”公訴人李大明沉聲說道。

    “羅大寶是否指使苗江華殺害張小五?”審判長髮問。

    “從目前卷宗材料顯示,孫憲明在把殺害張小五之妻齊小紅的指令下達給羅大寶後,羅大寶將這件事告訴了苗江華,苗江華本人表示願意替羅大寶去殺人。雖然孫憲明沒有直接指使苗江華去殺齊小紅,但苗江華將張小五殺死並不違反孫憲明的犯罪意志和犯罪目的。從《刑法學原理》上講,犯罪對象的錯誤並不影響犯罪的成立!”公訴人李大明應道。

    “上訴人孫先明,你是否指使羅大寶殺死張小五?”顧婷婷又把目光移到了孫憲明的臉上。

    “是的!我是指使羅大寶去殺人滅口,但是我並沒有指使苗江華去殺人。苗江華即使同意替羅大寶去殺人,她殺的人也不是我要殺的人。”孫憲明像只鬥敗的公雞,還想掙扎一下,他擡起頭梗着脖子喊道。

    “你是否知道苗江華和羅大寶協商並實施你的殺人計劃?”公訴人發問。

    “知道。後來羅大寶把這件事告訴了我。”孫憲明道。

    “知道這件事以後,你是否實施了阻止的行爲?”

    “沒有。”

    “對這一情節控辯雙方是什麼意見?”審判長顧婷婷想徵詢一下雙方意見。

    “苗江華最後殺死了張小五,仍然是基於孫憲明的意思。她只不過是羅大寶的代理人而已。上訴人孫憲明明知苗江華在爲他殺人卻並未阻止,而且爲苗江華提供車輛,故其仍應當對張小五死亡的結果承擔責任。”公訴人李大明毫不猶豫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上訴人孫憲明指使的是羅大寶,而不是苗江華,對苗江華的殺人後果不應當承擔責任。換句話說,苗江華的犯罪結果雖然沒有超出孫憲明的意圖,但她的犯罪行爲超出了孫憲明的指使範圍!”王大發也鮮明亮出了自己的觀點。

    ……

    高紅別墅。

    一陣鞭炮聲夾雜着嗚嗚哇哇的鎖吶聲引來了無數圍觀的羣衆。

    張大勇打贏了官司之後,專門請了三支鎖吶隊在他和高紅共同建造的別墅前表演了整整三天,風風光光的將他母親的遺體遷回了他父親張小泉的墳地。

    爲了表現他的寬厚仁慈與財大氣粗,他把除了孔傳友之外的大埠村村民都請到他家吃了一頓豐盛的宴席!凡是來參加宴席的人,每人還發了一個一百元錢的禮包。

    大家自然是高興壞了。都誇這個張大勇有出息,有本事。高紅能夠找到這樣的丈夫,那是修了幾百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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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杯盤相碰,歡聲笑語使隔壁的孔傳友更加陷入了淒涼和悲憤之中。

    小飯桌上仍然是一碟花生米和一碟老鹹菜乾。

    一杯散酒照樣被他“刺啦”一聲喝進了嘴裏:“奶奶的,老子早晚收拾你!”

    三杯白酒下肚,他的頭變得昏昏沉沉起來。

    突然,大門被撞開!衝進來兩名高大威猛的司法警察。

    “孔傳友,大埠村委會已經申請執行你與其欠款一案,你現在能否把這筆錢還上?”走在前面的那個司法警察拉下臉問道。

    “警察同志,你,你看我家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你們就都拿去吧。”孔傳友站起身來,暈暈乎乎地說。

    “你的意思就是沒有了?”另一位司法警察也拉下了臉。

    “我,我真的沒有啊。同志。”孔傳友神情萎靡,耷拉下了頭。

    “孔傳友同志,那就實在對不起了。現依法對你司法拘留十五日,請跟我們走吧。”還是帶頭的那位警察爲他帶上了手銬。

    孔傳友在兩位司法警察的押解下出了院門。立即圍上了一羣的村民。

    “唉,多丟人吶!”

    “人要臉,樹要皮呀。這麼大年齡了,又受這些罪,值得嗎?”

    “殺人償命,借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呀。”

    “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你看高紅現在多風光。要是現在還跟着孔傳友,那可是倒了血黴啦。”

    “是啊,是啊!高紅現在可是康羅筐跳到米羅筐了。”

    ……

    一陣嘈雜嗡嗡的議論聲傳進了孔傳友的耳朵裏。他的臉色變得越來越難看。

    “閃開!閃開!”兩位警察驅趕開人羣,把孔傳友帶離了現場,押上了警車,飛馳而去……

    “剛纔休庭期間,合議庭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本院認爲,原審判決並無不當,孫憲明仍應對張小五的死亡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故此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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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爲終審判決。閉庭!”審判長顧婷婷敲響了法槌。

    孫憲明一聽,一下子昏死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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