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峯對柳如眉這個初二女兒投去讚許的目光,他希望她能夠堅強一些,熬到今天遊戲結束,那樣就會得救了。可此刻,他的內心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希望今天的遊戲儘快結束,一方面又希望遊戲晚一點結束,因爲遊戲結束就代表着這裏其中的一個人要死去,相當於一命換一命了。
四號,陳清。
小白兔倒是很信任這個率真的女孩,他看着她,她也正好看過來,四目相對,眉目傳情,在這個特殊的地方再次相遇,他們兩人之間的感情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雖然沒有機會說甜蜜的話,也沒有機會做一些親密的動作,但是毫無疑問,危險來臨之時更能考驗感情。
陳清眨眼一笑,盡顯調皮,她想讓小白兔放心,就像他之前被槍托砸破了頭血液進入了眼睛、額頭再痛眼睛再難受也要擠出一個讓她放心的微笑一樣。
把自己的本子交給了蕭峯,陳清又退回了第一組所站在的地方。
蕭峯今天是第一次見到陳清,秦小明在此之前跟他說過這個女生,對小白兔喜歡得很。他翻開本子的首頁,上面寫着的字非常好看,靈秀俊逸,如果不是天賦使然,那麼就是有專門練過一段時間了。她的字體,這在年輕一代中算是不錯的了,畢竟時代在進步,打字時代影響了太多的人,這是歷史的必然,怪不得孩子們。
“陳清!”
蕭峯照例喊了名字。
“到!”
蕭峯翻過首頁,這時卻陳清的臉稍微紅了起來。
“大家好,我叫陳清,陳獨秀的陳,清者自清的清。很不幸,大家在這裏相遇,首先在這裏想跟你們說,別灰心,一下子失蹤那麼多人,相信這裏的外面一定會引起很大的關注,熬一熬,也許沒多久警察就找到這裏來了,而我們當中的有些人,將會得救。
好了,開始我的小故事了。
我是一個愛讀書的女孩,當然不是課本,而是課外的書籍,只要是課外的書籍,無論散文詩歌,還是小說,一概都喫,特別是小說,不管是純文學名著,還是大賣的類型文學,來者不拒,書一日不讀就特別難受,我覺得我已經上癮了。
但讀書總是需要錢的,那時候初中,一個月五百塊錢的伙食費,我是農村來的孩子,但並不是非常窮的那種村子,生活不貧不富,但絕不會餓死人的那種,我媽每個月雷打不動就只給五百元,剛剛好,不多不少,喫完飯就沒什麼錢了,於是只能到圖書館借書看,但是初中學校的圖書館不過是擺設,書少的可憐,而我十行俱下地看書,沒幾個月,就沒什麼看的了。
愛讀書的人哪裏會在乎書長得什麼樣?
當看到這麼便宜價格的書的時候,我差點就瘋了,就好像家庭主婦看見免費的白菜一樣,控制不了自己了。
於是,我忍住誘惑,就偷我媽的錢了,就用來買書,不僅僅是一次,現在想起來,數都數不清了,有時候是二十,有時候是五十,甚至有一次還拿了五百,就爲了買團購的三套書,分別是古龍的作品集,王小波的作品集和魯迅全集。
偷錢,無論在那個時代,都是不對的,不管偷誰的,就算是父母的也是。
我還記得,在村裏有一個女孩,叫做仔仔,她偷了她媽的錢去買衣服,回來後穿在身上的衣服就被撕爛了,當時還有別的外人在場,可是她媽就是村裏的農婦,平時就霸道無理,事情沒完,她還抓了扁擔就打仔仔,仔仔後來爬上村後那片林子裏最高的一棵樹,吊死在哪裏。
現在想起來,我真的好幸運,仔仔這事發生之後,我就再也不敢向我媽的錢伸手了。
真的,感覺太對不起我媽了,她知道我偷了她的錢,卻一直不說,就怕在村裏毀了我的名稱,孩子偷錢會在巴掌大點的村裏傳開了並不是件什麼好事,更別說我是個女生了。”
不愧是愛讀書的女生,難怪不僅僅字寫得好看,就連在短短的二十分鐘內也下筆如有神,行雲流水一般,寫下了這已經算是不短的文章。只是,爲了買書偷錢這事做的,實在不對,應該跟父母商量纔是,相信明事理的父母是不會拒絕的,蕭峯把本子還給了陳清。
墨如家在聽的時候如坐鍼氈,他不斷瞧着衆人的反應,可惜沒有他要想的反響,似乎這些人,果然和自己一樣的想法?覺得偷父母的錢並不算多大的事,好多小孩都幹過,不幹過的鳳毛麟角吧?
完了!
墨如家開始覺得自己是最蠢的人了,或者是他們太奸詐了?對,一定是這樣的,儘量挑最不值一提的事情來寫,那樣就可以不被死神選中了。他現在悔青腸子了。
孫丸美靠近了陳清,好像抓住了什麼大新聞似的,她這種人,就是巴不得身邊的人不夠自己好,看到別人有了缺點,彷彿看到了有縫的蛋,自己化成蒼蠅去叮一叮:“原來你也是這樣的人啊,平時裝得挺正派的,骨子裏就是一個小偷,我在宿舍不見了好幾次錢,不會——就是你偷的吧?”
“五號拿本子過來!”
蕭峯看着孫丸美喊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