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同學不喜歡成績好的,又漂亮的人。但是她不同。她一直做學習委員,會主動幫同學解疑。樂觀,話又多。她不是那種書呆子。她既不會臨時抱佛腳,也不會把所有的時候放到學習上。
若說她第一次婚姻已經交過十個男朋友,並不是不可能。事實上,是不是十個,她自己並不知道。
因爲雖然初中便涉足,但方雪很清楚自己應該以什麼爲主,從來不會過多的投入。而且,男生總是有些過分的要求,那是她不允許的。至少在當時,是不允許的。所以一旦出現她不允許的事情發生,感情便即將告終。
方雪的偶像是女強人,不是家庭主婦。愛情,不過是人生中的次料。她很早便這樣認爲,並把它當作信條。
所以,說到真正的戀愛經歷,是在高中。織熱化是在高三,在高考之後,在填志願之後。她和真正意義上的男友,感情生活上像是一個童話。
童話什麼時候都會有,主要你有——心。
高中方雪依然還是學習委員。不過做着做着,她有些厭煩了,因爲高中是關鍵的一個階段。緊接着是高考。高考,從出現直到現在,都是人生非常重要的。
到了高中,她不再擔任任何的班幹部,不再那麼熱情幫人解惑。因爲有一個男生成功地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這個男生真是懶得出奇。成績自然不會好到哪裏去。她在第一排,而他則在最後一排。奇怪的是,他們竟然一直同班。那時候,學校依然有那種成績好的一班,成績不好的一班。說是因材施教。按照這個道理,他應該不可能與她同班的。
但每次期末,他竟然可以考到不會掉隊的成績。一次是這樣,二次是這樣,三次還是這樣。她不得不重新認識一下這個人了。
他們是鄰居,放假的時候,總會跑過來找方洋玩。他喜歡比他大的人玩,反而不喜歡同年的。不過,也許是因爲找方洋的時候,可以找到方雪。因爲方雪也經常跟着大哥去這去哪的,玩得不亦樂乎。
二個算不上是青梅竹馬,因爲他是高中才搬過來的。在同一棟樓,又在同一層,不可能不認識。
方雪總覺得他懶洋洋的,不可能會考到好成績,但期末總會追上來。二個相處既久,日久生情的可能變得非常的大。一件事若有可能,則非常有可能。
高中他們有條件不住宿,離家的路途大概四五公里。不言而喻這段路他們會結伴同行。即使他們不是情侶,也會因此而同行。
他雖然會點懶懶的,不過對她卻很殷勤,他爲人又不討厭,五官端正。雖然在學校不會表露出來,但若放學了便有機會。感情就這樣慢慢地滋生了。如果是小學,大家都會避開,但現在是高中,即將面臨高考,二人有很多共同說言語。雖說是學業爲重,但感情生活也開始蠢蠢欲動了。
他懶,連筆記也不做,回來總是要過來問她要課堂筆記。或者是他明知即使有在課上走神,但內容可以從她那裏得知。這既是交流的話題之一,也是他可以有藉口接近之一。
這段經歷,很有點童話,一點也不過火,很愉快,很開心。連高考臨近了,也絲毫沒有半點壓力。
高考時,她問他報了什麼學校。他笑道,社會大學。隨即拿起她的志願表卻沒讓她看他的志願表。說是留一個驚喜給她。
她可不想要什麼驚喜。當即生氣了。
生氣歸生氣,等到謎底出來時,她還是很驚喜。
那時候還不能在網上查閱分數,都是打電話,或者回學校看的。他們相約了去學校,看到他們的分數不相上下。然後他說自己的志願表和她填的一模一樣。
她笑着問:“你不是讀社會大學嗎?”
他還埋怨說:“看來社會大學不準備收留我了。”
她說:“到時候,我們真的在同一個學校,我們會不會同一個專業?”
他說:“當然是你要讀的專業了。”
她說:“爲什麼?”
他哈哈大笑:“我還可以借筆記呀。”
在同一個學校的好處是,每天可以相見。甚至,因爲遠離了家鄉,他們自由了,可以約會,而不是爲了學習,可以看電影。
他們自從拿到錄取通知書後,沒有一天不幻想着大學的生活,是如何的奔放,如何的自由而美好。
在後面的暑假,他們天天粘在一起,逛街,看電影。聊着未來的歲月。
他們在同一個學校,但不在同一個班級。僅有這一點可以分開他們。即使軍訓的二十天,他們也可以找時間在一起聊聊新生活。
雖然方雪的成績好,但體育一直不是強項,及格線而已。軍訓的時候,她中過暑,累到趴下。也是這個時候,她終於注意到身體不好連翻牆去約會也不行。此後,她漸漸地注重了體育運動。
他則是個中好手。本來他要成爲體育生的,不過他不願意。文化課既然可以,就不去想這件事了。加上還有她在一旁幫助。他沒有成爲體育生,不過體魄強健。人又開朗,笑容燦爛,最緊要是五官端正,人不醜。大家經過高考的折磨,此刻終於可以釋放不敢釋放的情愫。於是,他不免得要接受考驗。連她自己也不能倖免。
大學裏,即使高考成績大家相差無幾,但依然是龍蛇混雜的集體。有人喜歡,有人討厭。
他呢,因爲長久和她一起,新鮮感是少了一點。大家又未經世事的洗禮,不免會發生衝突。人越長大,衝突越多,也越複雜。
她拒絕了所有人的好意,並且時常拉着他一起,以讓其它有目的人避開她。這一招大家都會用。但她用到了極致。她無時不在和他一起。
慢慢地,她要他順從她的意願。然後,他發現她很容易生氣,很喜歡支配他的生活。他想去和同學玩也要帶着她。除了上課,睡覺這些時候,她幾乎是寸步不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