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穿書七十年代:後媽讓我去下鄉 >第444章 李傑這個戀愛腦
    “嬌嬌,你怎麼沒有回老家啊?”李傑四處看了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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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嬌嬌笑了一下,坐下說:“我家就是京都的呀!哦,你說的是我婆婆家吧?時間比較緊,就沒有回去。

    等過年的時候,再說吧。”

    李傑羨慕的看着張嬌嬌:“你真好,我好羨慕你啊!婚也結了,有男人有孩子,婆家人對你還好。

    你還有一座這麼好看的小院兒。我什麼時候能過上你這樣的生活呢?”

    張嬌嬌呵呵一笑:“你這麼可愛,隨時都可以啊,你不是有男朋友嗎,想結婚還不簡單啊。”

    李傑臉色暗沉了一下,說:“我想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張嬌嬌一驚,但是也知道這是自己不該問的。

    於是換了個話題:“你跟家裏說好了嗎?家裏要在我這裏喫飯嗎?”

    但是明顯李傑並不想終結這個話題,今天也明顯是來訴說心裏話的。

    “我可以在這兒喫嗎?我心裏難受,不想讓我媽知道,所以我纔來找你的,除了你我也不知道找誰了。

    “那你覺得我們能幸福嗎?”

    “你覺得呢?不是你受不了把他給弄死,就是他把你打死!你選一個!”張嬌嬌無語的說。

    在張嬌嬌這裏看來,男人能打你一次,就會有無數次。

    還指望結婚後對你好?

    可能男人是喜歡你的,你困難給你喫的喝的,但是這打人的毛病可是一點也不能有的。

    跟那點喜歡比起來,是不值一提的。

    要是真的喜歡的要死,還能捨得心打你?護着都怕護不好。

    李傑有點害怕的說:“不……不能吧!”

    張嬌嬌也不想跟李傑說那些廢話,說不明白,整個宿舍裏,也就這個李傑腦子最不好使了。

    這要是放到田蜜蜜身上,李傑的男朋友估計都被分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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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打人,田蜜蜜不咬死他!

    最後李傑非要拉着張嬌嬌說,說了半天,也沒有一個結果,反正張嬌嬌也不分析了,隨便吧。

    當然,最後衣服也沒有借,怎麼可能借呢?借你衣服你去跟你男朋友約會?張嬌嬌心裏膈應。

    李傑是不開心的走的,一路上嘆着氣,覺得自己真的是不容易啊。

    張嬌嬌等李傑走後,就洗漱了一下準備出發了。

    和王莎越好的,去李曼妮那裏聊天約會。

    三個人最近的感情也還算好,各有個子的小生意。

    王莎讀的是個專科,課也不多,學着張嬌嬌和李曼妮做生意。

    在自己的校門口租了一個小小的攤位,賣麻辣串兒。

    王莎說這是李曼妮告訴她的一種喫飯,不僅準備起來很簡單,還特別的好賣,因爲價格便宜,肯定會有很多人喫的。

    王莎是個能聽進去話的,直接照做了。

    別說,一天的收入還不少呢,十幾塊錢是有的,當然貢獻的基本上都是同學。

    一天十幾塊錢的話,一個月也有好幾百,王莎很滿意。

    張嬌嬌今天就穿了一件格子加絨的襯衣,下身穿的是一件黑色的直筒褲,腳上穿着運動鞋。

    一看就是學生的裝扮。

    李曼妮的快餐店在這個國慶的時間,人還是很多的。

    幸好還有休息間,這是李曼妮準備的,不僅可以給員工休息,也可以給自己休息。

    這不,朋友來了也能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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