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把掛比全封了 >第2章 首次交鋒
    李信也看過一些網文,知道系統是什麼。

    但那只是文學作品,不可能出現在現實中。

    【當人類不再甘於用雙手採集食物,於是便有了工具。】

    【當工具不能滿足人心的慾望,於是便有了科技。】

    【這就是思想的力量。】

    【當思想的力量無限膨脹時,便能撬動宇宙中不安分的能量,從而產生系統異能、穿越時空、跨越位面等現象,統稱爲“混亂製造者”。】

    【這會導致宇宙發展偏離正常軌跡,變得不可測且危險。】

    於是,宇宙就創造了一個系統,去幹掉別的系統?

    用魔法打敗魔法?

    【是的。】

    【本系統是宇宙正統本源力量凝聚而成,與其他由混亂能量凝結的系統大不一樣。】

    李信順着它往下說。

    意思是,你是正統,別的系統都是邪道?

    【正確。】

    【本系統不能爲宿主提供諸如且不限於金錢、物資、超能力、穿越時空等服務。】

    李信聽明白了,你直說想白嫖不就行了?

    小說中的系統,說白了都是舔狗,掏心掏肺給宿主服務,做幾個仰臥起坐,甚至喘口氣都要給能力、給錢。

    但你什麼都不提供,那我要你何用?

    【你以爲,林傑會放過你?】

    這話說得有點過了。

    他跟林傑無冤無仇、根本沒有交集,林傑怎麼個不放過他?

    【你看了不該看的東西。】

    【李凌的手機裏,可是存着一些對林傑很不利的信息。】

    但我沒看到。

    【不是你說沒看,他就會相信。】

    【衆所周知,有外掛的人都容易被害妄想症。】

    【寧可錯殺一千,他們也不會放過一個。】

    禍從天上來嗎?

    但也不一定是壞事,至少他知道了李凌自殺的真實原因。

    即便長大後聯繫少了,但那個老是喜歡纏着他問東問西、讓他講解難題的李凌,那雙渴求真理的清澈雙眼,天真無邪的稚嫩笑容,他永遠也無法忘記。

    不管林傑會不會放過自己,但只要有機會,李信肯定不會放過林傑。

    但要跟開掛的人對抗,自己和家人都有巨大的風險,所以要慎重行事。

    “信哥?你怎麼不說話?是發現什麼了嗎?”

    李欣雅的聲音,打斷了李信的思緒。

    “哦,暫時沒有。”李信回過神,關掉了手機,“手機我能帶回去嗎?我想再仔細看看。”

    李欣雅用力點頭,記憶中那個跟屁蟲一樣的黃毛丫頭,現在皮膚白皙,眼睛發紅,眉間帶着些許憂傷,已經是個亭亭玉立大姑娘了。

    她鄭重用明亮的雙眼緊緊盯着他:“信哥,你是我見過最聰明的人,如果是你,也許可以找出真相,我相信他絕不是自甘墮落的人。”

    事情複雜,李信避過這個話題,只把手機收好:“我先拿着,等把照片都導出來,就發你一份。”

    ……

    回家後,李信一邊將手機裏的內容導入電腦,一邊消化着今天的信息,一個陌生電話打了進來。

    “喂,是信哥嗎?我是林傑。”

    李信心中頓了頓,還沒去找他,他就這麼快自己找上來了。

    “我是,有事嗎?”

    “是這樣的,”林傑聲音溫和,帶着一絲迷人的磁性,“欣雅剛纔跟我說,李凌的手機在你那兒,能不能給我用一下,我想選幾張我們的照片,留作紀念。”

    李信不信。

    要照片留紀念是假,把手機拿到手是纔是真。

    看來如系統所說,手機裏有對林傑不利的信息。

    但李信不想表現出任何的異常,招來林傑的懷疑。

    就憑他那個系統的奪取能力,不留痕跡地殺人滅口應該不難。

    直接奪取他的屬性——生存的意志,他可能就原地跳樓了。

    於是他在心裏默唸:“系統。”

    【你準備好簽約了嗎?】

    “簽約的事等下再說,”李信問道,“林傑的系統,能察覺到你的存在嗎?”

    【本系統乃宇宙規則之力。】

    【其他系統,則是宇宙在漫長運作中,產生出來的“低等病毒”。】

    【他們豈可察覺到我的存在?】

    這麼牛批?

    也可能是你比較弱,以至於沒有任何存在感。

    【……】

    但不管怎麼說,敵在明、我在暗,也不是壞事。

    這是他與林傑周旋的一個本錢。

    於是他回道:“可以啊,你什麼時候來拿?”

    “方便的話就現在吧,”林傑道,“我有點趕時間,等會兒還有工作。”

    “我正好在外面,不如我們見一下?”

    掛了電話,李信便帶着手機出發。

    ……

    這個夏天實在熱麻了,頂着炎熱的氣浪,李信去了說好的地點。

    林傑的車停在路邊,他沒有下車,估計是怕被粉絲認出來。

    車窗玻璃搖下,一張熟悉又陌生的英俊臉龐,帶着溫和的笑容出現在李信眼裏。

    “信哥,好久不見了。”

    眼前的林傑,皮膚比照片上看起來更白、更光滑。

    一股無形的氣質在他眼底沉澱,如墨如淵。

    想必這些,都是他從別人身上奪得的。

    “是啊,”李信也微笑迴應,“你都成大明星了,發財可不要忘我們。”

    “哥你就別笑我了,我算什麼大明星,”林傑道,“今天真是不好意思,這麼熱的天氣還要讓你跑一趟。”

    “沒事。”

    接過手機,林傑似乎非常輕鬆:“我拿回去選照片,過幾天再快遞給你。”

    “你直接寄給欣雅吧,”李信道,“剛纔我把手機裏全部的內容,上傳到網盤了。”

    說完看向林傑,果然,他眼裏擔憂一閃而逝。

    接到林傑電話以後,李信就仔細查看了李凌和他的聊天紀錄。

    李凌這手機是初三買的,到現在都沒換過。

    高二下學期以前,林傑都是個廢材,幹啥啥不行,整天只知道散發負能量,而李凌對這個兄弟卻相當夠意思,經常開導他。

    林傑還是個慣偷。

    偷寢室同學的錢都有兩三次,更別提時不時去超市裏悄悄拆東西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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