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惡魔就在身邊 >00112 聖地亞哥
    陳曌坐車,莫格里啓動了車子。品書網 .

    陳曌看着渾身血淋淋的莫格里,在一陣無語後,道:“衣脫掉,我先給你看看傷。”

    莫格里一邊開車,一邊把衣丟出車窗外。

    “這次我們去哪裏?”

    “聖迭戈。”

    “什麼?去聖迭戈市?這麼遠?”

    “是。”莫格里簡練的回答道。

    “我還以爲你們會躲在深山老林裏,怎麼會跑去聖迭戈市?”

    聖迭戈估計大部分國人都不知道是哪裏,不過大家應該聽說過另外一個譯名,聖地亞哥。

    聖迭戈距離洛杉磯一百多公里,位於洛杉磯的東南面。

    不過大山鎮則是在洛杉磯的西北面,從大山鎮往聖迭戈去,還不走主幹道,至少要三百公里。

    “距離墨西哥近,我們打算進加州海灣,然後沿着海岸線進墨西哥。”莫格里說道。

    “你把跑路的路線和我說,沒問題嗎?”

    “我相信你。”莫格里說道。

    陳曌也不知道,被一個黑...幫打手這麼信任,應不應該高興。

    “你這傷是怎麼搞的,全都是利器劃傷的?你不會是和誰進行了一場決鬥吧?”

    “別提了,被個女人弄的。”

    “你不會連女人都打不過吧?”

    “換成是你也一樣打不過,那女人簡直是怪物,任何人都不可能打的過她。”

    陳曌沒在這點和莫格里爭辯,他是醫生,又不是打手。

    “對方好像沒下殺手。”

    “所以說那女人是怪物,她以折磨人爲樂。”

    “漂亮麼?”

    “她要是漂亮,這世界沒醜女人了。”

    “還好……看來不是她。”

    “什麼?”

    “沒什麼。”

    在出了洛杉磯區域後,車子走沿海公路了,不得不說,這條路的風景實在是美不勝收。

    這時候天氣已經轉涼,夜晚的海風吹的窗邊的陳曌有點涼意。

    不過陳曌必須開着車窗,不然的話,車內全是血腥味道。

    陳曌可受不了這麼重的腥味,只是,莫格里更受不了。

    因爲他光着膀子……

    可是,他不能說話,因爲他是……硬漢。

    陳曌看了眼莫格里:“吹點冷風,有助於身體熱散,提高血液流通,加快傷口結瀝。”

    說白了,這是一種熱消耗,和跑步鍛鍊一回事。

    當然了,熱散原理如果沒控制好,會玩脫。

    人不是越強壯越抗寒,事實強壯的人反而不一定抗寒,因爲熱感神經反應更激烈。

    抗寒是需要長期鍛鍊的,或者是老人。

    爲什麼老人抗寒,因爲老人的身體機能和熱感神經元退化,對冷熱溫差的反應年輕人要慢。

    這像是快要凍死的人,會感覺到溫暖差不多一個道理。

    快凍死的人,是因爲身體的熱感神經已經壞死,感覺不到溫度的變化,所以纔會覺得溫暖。

    當然了,以莫格里的體質,吹吹冷風死不了。

    頂多是感冒而已……

    阿嚏——

    “陳,把你外套給我吧。”

    “我會冷。”

    “我也會。”

    “不行,硬漢的人設不能說冷。”

    “誰給我的人設?我什麼時候說我是硬漢了?”

    “那你是不是硬漢?”

    “先把衣服給我。”

    “把外套脫給一個男人,真噁心。”最終,陳曌還是把外套脫給莫格里。

    ……

    四五個小時的車程,陳曌坐的有點頭暈。

    也不知道是因爲坐車,還是因爲海風吹的。

    莫格里和他的老大雖然藏在聖迭戈市,不過也不是在市區。

    到了聖迭戈市後,莫格里把車開進了一條小路,繞開了市區。

    這條蜿蜒的小路,估計已經有二十年以沒有修繕,導致露面已經出現嚴重的損毀。

    凌晨兩點多,車子停在了一個火車站,一個廢棄的火車站。

    這裏是老式火車的墳墓,停放着幾條已經鏽跡斑斑的蒸汽火車。

    不得不說,這裏的確是絕佳的藏身地。

    咚咚咚——

    莫格里敲了敲一截車廂,箱門打開了。

    “陳先生,你來了。”

    頹廢男驚喜的看着陳曌,陳曌記得他,好像是叫桑德斯,很怕蛇。

    車廂內那個叫做內斯塔的陰沉男和老大也都在。

    內斯塔還是那副冰冷的樣子,不過在看到陳曌的時候,還是點了點頭。

    “陳先生,你來了。”老大虛弱的躺才角落,內斯塔把老大扶起來。

    陳曌放下工具箱,頹廢男桑德斯立刻躲開:“陳先生,那條蛇你也帶來了嗎?”

    “看來你很想念雷蒙,雷蒙,出來見見老朋友。”

    雷蒙從攻擊性裏爬了出來,然後又開始追着頹廢男跑。

    陳曌來到老大的身邊:“你的氣色非常差,哪裏受傷了?”

    老大在內斯塔的幫助下,艱難的翻轉過身子,露出了背後染血的繃帶。

    陳曌打開繃帶一看,一股帶着腐爛的腥氣撲面而來。

    這繃帶下的傷口,足足有三指長,從左邊琵琶骨一直延伸到腹背,並且已經大面積的化膿。

    “這傷了至少三天的時間,你們爲什麼不早點聯繫我?”陳曌皺着眉頭說道。

    “以前我也受過這樣的傷,當時也沒怎麼處理,十幾天好了……”老大有氣無力的說道。

    “那隻能說你次走運,可是運氣不會每次都在,同樣的傷口在不同的環境下,也會發生兩種可能性,有可能靠着自身免疫力痊癒,可是更大的可能性是傷口感染。”

    陳曌摸了摸老大的額頭:“你現在已經有高燒的跡象,如果再遲半天,你估計要進重症室了。”

    “老大的傷很嚴重嗎?”

    “主要是拖延的時間太久了,如果下次再有這種情況,要麼及早通知我,或者是先找一瓶高度烈酒,將傷口清洗一下。”

    還好,陳曌有帶酒精,這是陳曌唯一能弄到的醫療用品。

    不過沒有麻醉的情況下,用酒精清洗傷口,還有剮下腐肉,絕對是非常痛苦的事情。

    當然了,酒精不止是能夠清洗傷口,還能物理降溫。

    酒精屬於高揮發液體,在常溫下接觸皮膚,能夠迅速的帶走熱量。

    當然了,主要還是用退燒藥,陳曌給老大服用了兩片布洛芬。

    大部分退燒藥都不是處方藥,去超市裏能買的到。

    陳曌的工具箱裏,常備幾種非處方藥,退燒藥、止痛藥、抗炎藥等,這些也都是經常要用到的。

    最後是縫合傷口,前後也三十分鐘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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