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的閃婚老公竟是億萬大佬 >第26章 你跟沈長歌是不是……
    江月瑤從餐廳離開,打電話找知情人問了一下宗政驍的行程,就直接去宗政驍的住處堵人了。

    她在屋外等到晚上十點多,纔看到宗政驍的車終於回來了。

    宗政驍前腳剛下車,便聽到有人喊,“驍少!”

    他朝着聲音的方向望去,“江小姐,大晚上的有什麼事嗎?”

    “驍少,你跟沈長歌是不是……”江月瑤眼眶泛紅,隱晦地試探。

    “我跟誰?是什麼?”宗政驍一頭霧水。

    以爲她是來質問他毀約一事,結果她突然說了個他聽都沒聽過的人。

    還有,她那是什麼表情?

    弄得他像揹着女朋友偷喫被逮到的渣男。

    江月瑤暗暗觀察着他的神情,看他並不像在撒謊,似乎真不認識沈長歌。

    她換了個話題,泫然欲泣地說,“我聽說……聽說你毀約不演《至尊醫妃》的男主了,還撤了資……”

    “對。”宗政驍坦然承認。

    “我能問一下原因嗎?我好像不曾得罪過驍少,還是我身邊的人得罪驍少了?”

    “沒有原因,沒人得罪我。”

    至於爲什麼不演《至尊醫妃》了?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真正原因。

    江月瑤顯然不信,沒有原因,那無端端的他怎麼突然反悔不演《至尊醫妃》的男主了。

    她試圖挽救,“驍少,你是有什麼不滿意的嗎?可以提出來,劇組這邊會盡量滿足你的要求。”

    “我帶資進組,什麼事基本是我說了算,我沒有什麼不滿意的。我已經跟《至尊醫妃》那邊毀約了,作爲毀約的補償,我給導演推薦了一位朋友取代我的角色,我不可能再回去,你也別追問原因。”宗政驍再三表明自己的態度。

    說完,就朝着自己的別墅走去。

    “驍少!”

    江月瑤想追上去,但被經紀人和助理攔住了。

    經紀人說,“江小姐,我們家驍少向來是緋聞不沾身的演員,所以請您留步。”

    自家藝人不愛聽別人喊他“明星”,給他自己的定位是演員。

    驍少說先是演員,纔是明星,纔不辜負那麼多喜歡他的人。

    “楊哥,我能問一下關於驍少毀約的原因嗎?”

    “這是驍少個人的決定,並不是公司的決定,我雖是驍少的經紀人,這次確實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我也問過的,但驍少沒說。驍少是不出演《至尊醫妃》了,不過他給導演推薦的那位演員還是很不錯的,江小姐不必擔心毀劇,惹怒書粉。”

    得不到宗政驍來飾演她的男主,江月瑤心中很是意難平。

    可她臉上還是掛着淡笑向經紀人道謝,“多謝楊哥,那我回去了。”

    “好,江小姐注意安全。”

    江月瑤轉過身,垂下的眼眸閃過一絲算計:宗政驍緋聞不沾身啊……

    ——因沈長歌回家,沈延卿特地給自己放了一天假,不去公司加班。

    兄妹倆吃了早餐,就出去看新上映的電影。

    沈長歌提議走路去、然後走路回來,一天的運動量就夠了。沈延卿調侃了她一番,最終還得縱容着她。

    看完電影在附近喫午飯,順便在附近購物商場逛街。

    逛完街回來時。

    沈延卿注意到她走路的姿勢不太對勁。

    他問,“小歌,腳怎麼了?”

    “新高跟鞋磨腳。”沈長歌鬱悶道。

    這雙鞋子好看不好穿!

    沈延卿在她面前蹲下來,“上來,哥揹你。”

    “不要,我都多大個人了還讓你背,而且我說了,今天要走兩萬步的。”

    “不管你多少歲,在我沈延卿面前,你都是我的妹妹。”他也不勉強她,“把鞋子脫了。”

    “附近又沒有鞋店。”

    沈長歌嘴上這樣說,可還是聽話把鞋子脫下來。

    沈延卿把自己的鞋子穿到她腳上,然後將她的新高跟鞋丟進一旁垃圾桶裏。

    “哎哎這高跟鞋我才穿第一次,好幾千買的,哥你怎麼給丟了!”沈長歌急道。

    真是太敗家了!

    沈延卿看了一眼她的腳,白白嫩嫩的被磨紅了,“腳都磨破皮了,不合腳的鞋子,留着幹嘛。”

    “不能穿,也能放鞋櫃上觀賞啊。就像網上炫富的富家千金,一個房間都是鞋子、一個房間衣服、一個房間包包、化妝品!我努力買買買,早晚有一天也會有的!去、給我把鞋子撿回來!”

    “……”

    沈延卿無法,跑去垃圾桶把她的高跟鞋找出來了。

    幸好垃圾桶剛清理過,鞋子沒髒。

    他承諾,“小歌,以後哥給你一整個別墅,用來放衣服包包和鞋子、護膚品。”

    沈長歌用力點着頭,“好!我爭取活到那一天!”

    “對哥哥多點信心好不好。”沈延卿無奈笑笑。

    過不了多久,就能實現小歌的夢想了。

    不過先不告訴她,給她一個驚喜!

    走了一段路。

    沈長歌停住腳步,把鞋子還給他,“你的鞋子也不好穿,揹我。”

    沈延卿寵溺地笑了笑,把自己的鞋子穿好,蹲下將她背起來。

    “哥,我記得小時候也特別喜歡讓你揹我。”沈長歌趴在他的背上,用回憶往事的語氣說道。

    從小到大,她哥就沒跟她說過一句重話,不管在外面臉色多難看,只要在她面前,都會擺出最好的狀態。

    “嗯。”

    腦海中涌現年少時的記憶,沈延卿的神色柔和了許多。

    “有個哥哥,真好!”她很有感觸道。

    可以隨時撒嬌、耍賴,哥哥都會遷就、縱容、寵着她。

    “你記得我們以前還沒搬家時嗎?隔壁李家兄妹,隔三差五吵架,掄起凳子幹架那種。所以,不是有個哥哥就是好的,而是你哥沈延卿好。”

    “哎哥你是不是掉東西了?”

    “什麼?沒有吧。”

    “臉啊,太不要臉了。”

    沈延卿,“……”

    揹着沈長歌走了會兒,路過一間鞋店,沈延卿把她放下來,進去買了一雙拖鞋。

    沈長歌隨口找了個話題,“哥,你都27了,打算什麼時候找對象啊。”

    “先立業,再成家。”他如此回答。

    目前他對談戀愛、結婚什麼的並不熱衷。

    提到這個,沈延卿對她說,“小歌,我跟媽都不會催你找對象,你可以慢慢找。找一個……嗯,找一個比我差一點的就行了。如果找不着,咱就不找了,哥養你。等哥賺了錢,給錢你養小白臉也行。”

    “噗!”沈長歌噴笑,找個比她哥差一點的?或者給錢她養小白臉?

    果然是她的親哥啊。

    “笑什麼?哥說認真的。”

    聊到錢這個話題,沈長歌開始和他哥各種畫大餅,等有錢了她要過怎樣的奢靡生活。

    沈延卿卻將她的話,認真記在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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