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孟夕華遇霜 >第兩百三十六章 小弄堂
    “少瞎打聽。”

    混混被打的眼冒金星,也不知道這羣女人喫的是什麼,力氣這麼大!

    “你們一看就是外地人,口音也是,我勸你們別去海升市買東西,因爲那些文件說不定有效期就兩天。”

    孟夕眉頭緊皺,沒想到比她想象的還要亂。

    “知道了,你們走吧。”

    孟旭妮不贊同的阻止,把孟夕拉到一邊:“這些人幹了壞事,就這樣放走他們是不是太便宜了?”

    “就算把他們抓去,最多關幾天,這種底層人物抓了,上面那羣人還嫌浪費牢飯呢。”

    到時候就真把這羣混混得罪死了。

    孟旭妮嘆了口氣,雖然不太樂意,但孟夕說的事實:“好吧。”

    混混頭子感恩戴德,拉着十幾個小弟朝孟夕鞠躬:“我叫彪子,女俠要是在海升市遇到什麼麻煩儘管來找我。”

    說完就連滾帶爬的逃走了。

    孟夕繼續上車向着海升市市區方向前進。

    葛嚴明端詳着地圖,上面收費站的地點是正確的,但是市區裏面有沒有變化就不知道了。

    “剛纔那個彪子如果說的是真的,我們這一趟豈不是白來了?”#@$&

    “先進去看看,就算不能投資到好的地段,結交人脈也是不錯的。”剛纔那個彪子不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嗎?

    葛嚴明擔心的不是這些,臨行前華遇霜特意囑咐他要照顧好孟夕,要是市區太亂,他就是有三頭六臂都顧不過來啊。

    雖然孟夕身手比他好,但就怕遇到小人。

    “那個彪子的話不能全信,我們要不要直接去證府大樓轉一轉?”江鳶剛纔親眼見到了孟夕的身手,明白了她爲什麼能經營這麼大的產業。

    “可以,不過不宜太多人,今天晚上先隨便找個地方住下,明天一早我跟你去就行。”%&(&

    她和江鳶兩個人足夠了,再多反而累贅。

    “大姐和三姐到大街小巷去打聽消息,記住千萬別落單,每個小時要打電話或者發信息,葛嚴明你和你的手下自行安排。”

    滿車的人都沒有異議。

    海升市市區裏面酒店還是很好找的,不過這裏的酒店跟首都不太一樣,屬於住宿,喫飯,唱歌一體的,門口站着一男一女,都是極其嬌嫩的面孔。

    “幾位客人,今兒樓裏有鶯歌小姐唱小樓又東風,幾位是來捧場的嗎?”

    他們並沒有專門提起生面孔,看來來這家酒店的人挺魚龍混雜的。

    孟夕不動聲色:“先帶我們去開房間,一會我們再下來聽歌。”

    “好嘞,幾位樓上請。”

    一樓和二樓做了個挑空,鶯歌小姐正在舞臺上唱歌,歌喉的確是一絕,加上長相和環境的渲染,當得起人美歌甜這四個字。

    在場的穿着非富即貴,有男有女,各式各樣的目光落在鶯歌小姐身上。

    孟夕就放了幾件衣服,把手錶拿出來戴上,項鍊也換成珍珠的,襯的膚色更白了。

    其他人也都做了簡單的換裝,重要的東西她們這次都沒帶,至於錢都是放在隨身的內兜裏。

    酒店叫小弄堂,外面看着絲毫不起眼,可裏面的陳設和在座的客人都透露着不簡單。

    孟夕要了二樓一個包廂,大家趕了一天的路,這會兒都餓了。

    江鳶似笑非笑的看着下面隨着音樂擺動的鶯歌小姐:“這海升市的人還真會享受,邊喫飯邊看美人唱歌跳舞,就是胃口再差也變好了。”

    “這位姑娘一看就是行家,鶯歌小姐的歌喉在海升市可是一絕,不知道多少人爲了她一首歌一擲千金呢。”

    專門侍候她們這一桌的服務員誇江鳶的同時眼神不曾從鶯歌身上移開過半分。

    一看就是忠實的小迷弟。

    “你來這裏工作多久了?”孟夕拿出一張十元的鈔票放在桌子上。

    總算把服務生的注意力吸引了過來。

    十塊錢對能開這裏的客人來說只是小數目,但服務員可以靠着時不時的打賞生活的更好。

    “一年了,小弄堂裏我也算老人了,小姐有什麼想問的我都知道。”

    一年就算老人,看來這酒店給員工的待遇不怎麼樣啊。

    “鶯歌小姐來多久了?”

    “九個月,鶯歌小姐算得上是海升市名氣躥的最快的歌女了。”

    服務生說完四處看了一眼,神神祕祕的湊的更近了一些,聲音也壓低了不少。

    “我聽說是上面有人捧她。”

    孟夕瞭然,能快速打出知名度的上面肯定都是有人的,但是這個人的分量有多少就不知道了。

    “鶯歌小姐每天都唱歌嗎?”

    “沒有,只有星期五和星期天晚上會開嗓,平日裏小弄堂裏也不會這麼多人。”

    今天正好是星期五。

    孟夕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爲看見一樓有差不多一半人是嚴明之前給她的調查名單裏出現過的人。

    海升市舉足輕重的大佬全都來捧鶯歌的場,一個歌女就是再紅也不可能有這麼大的能量。

    唯一的解釋就是她背後的人不簡單。

    “你知道鶯歌小姐的休息室在哪裏嗎?”

    服務員愣了一下,這要是個男的他或許已經想歪了,可是孟夕是女的,而且是第一次來小弄堂,該不會是鶯歌小姐的粉絲吧?

    “知道,但是休息時外面有人看守,你想要簽名是不可能的。”

    孟夕見他誤會了也不解釋:“知道了,謝謝。”

    本來她想找鶯歌聊一聊,但是門口有人守着就算了,她剛來沒多久,不宜太張揚。

    幾人喫完飯就各自回了房間睡覺。

    第二天一早生物鐘準時將大家叫醒,孟夕在牀上做了一組運動纔起來,大姐和三姐正在葛嚴明房間喫早餐,他的是個套件,另一間房是他助理住的。

    “小弄堂在鶯歌出現之前只能算是二流酒店,但鶯歌出現之後一躍成爲頂級酒店,鶯歌的演出一票難求,要不是我們早預定這家酒店昨天只怕是沒有房間。”

    有些遠方慕名而來的要聽完鶯歌兩場演唱纔會離開。

    孟夕進門就看見葛嚴明的外套上有清晨的露珠。

    “你不會一大早起來打聽消息去了吧?”她也沒讓葛嚴明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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