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精英射擊手之感官 >135,坑邊的皮夾
    135,坑邊的皮夾

    吳雷可能需要一分鐘才能清理靠近的荊棘枝條。

    不一定能清理乾淨,多多少少會有殘留。

    而最雄只用了幾秒,就把三米之內的荊棘枝條清理乾淨了。

    是時候離開了,於是,最雄喊道:“走,快走。”

    吳雷,牛幫毫不遲疑,立刻就跑。

    外面的荊棘枝條還處於包圍狀態。

    還需要一個人來開路。

    吳雷豎着高頻刀,直接跑了過去。

    靠近刀刃的荊棘枝條直接就斷了。

    荊棘枝條織的網至少還有四十多米。

    最雄擔心有其他危險發生,或者荊棘蔓延加速。

    心想:既然,拳套可以加速,也可以增加力量。

    於是,挾着吳雷,牛幫的胳膊,就把兩個人扔出了荊棘織網的外面。

    吳雷,牛幫不知不覺的,就像坐電梯,就來到了外面。

    回頭看荊棘織網裏面41米之處。

    “最雄,接着。”

    吳雷喊了一聲,就把手裏的高頻刀扔了過去。

    …………

    最雄接住了扔過來的高頻刀:“我也正有此意。”

    於是,右手揮動迴旋刀,左手揮動高頻刀。

    在雙刀的加持之下,這速度快到比切割機還誇張。

    切割機還會卡頓,遇到了特別結實,特別粗的樹幹,都會卡住。

    在拳套的作用之下,完全沒有這事。

    而且,沒有噪音,又安全,沒有副作用。

    劃劃劃的幾下,就把身邊一米以內的荊棘切成了牙籤大小,長短。

    最雄痛快的揮舞着迴旋刀,高頻刀,又冷靜了下來,不敢太快,太用力了,要是把刀給扔出去了,自己就虧了。

    而且,這不是自己的刀,是吳雷的。

    到時候,如何交代?

    雖然人家可能不會介意。

    但這是在黑暗之淵,隨時隨地都可能碰到各種危險,想象不到的危機。

    不管是少一個人也好,還是少一隻兵器也好,危險係數也就越大。

    …………

    如果只用高頻刀,迴旋刀割斷荊棘,開路,可能需要30分鐘到一個小時。

    此刻,有了拳套的助攻,高頻刀、迴旋刀只用了一分鐘,就把41米厚的荊棘織網給切成了渣。

    “我勒個去,最雄,你是怎麼做到的?這麼厲害?”

    “是呀,有這能耐,不早點告訴我?”

    “我也不知道?”

    “你自己都不知道?敷衍我?”

    “我猜,可能是拳套的作用。”

    最雄拍了拍戴着手套的雙手。

    “我就覺得,你怎麼會無緣無故的,就能做到這麼快?力氣這麼大?一定有機關?或者小竅門?原來是拳套起了作用。”

    “這拳套真的有這麼神奇?”

    “開啓我也懷疑,拿到手裏的時候,我心裏也沒底。直到剛纔斬斷荊棘的時候,速度突然加快了好幾倍,纔想到,可能是拳套的作用。”

    “是呀,最雄剛纔用迴旋刀清理荊棘枝條,又徒手把我們扔過來,脫離了危險,已經是很好的證明。”

    “拳套是個好東西,儘管我有這個東西在手,但是也要小心。”

    …………

    …………

    爲了追趕青狐,拿回自己的目之精。

    跑了一公里,早就偏離了原來的方向。

    “走,回去。”

    “我記不到回去的路了。”

    “我們剛纔追狐狸,跑了多遠?”

    “大概一公里,而且非直線奔跑,被青狐給帶偏了,早就知道這是哪裏?”

    刀七,美晨說。

    建準:“我記得?”

    “你記得住?”

    “記得大概方向。”

    “最好記得住方向,別把我們帶得越走越遠。”

    “不會,如果方向複雜,而且太遠了,我可能回憶一下路線。”

    “那就帶路吧。”

    美晨做了一個請的姿勢。

    …………

    果然,建準不是百分之百的記得住來去的路線。

    而是沒有一段,也就是大概遇到拐彎的地方,就要看一看,回憶一下週圍的場景是否熟悉?

    如果路線簡單,只需要很短的時間就能走回來。

    如果拐彎太多,而且幅度大,就需要多一點的時間來辨別。

    建準的記憶還是很強的,儘管來的時候跑的很快。

    經過之處的場景,看一眼就能想起來。

    十幾分鍾才能回去,用了半個多小時。

    也是因爲光線昏暗,有的地方需要反覆識別。

    建準這才停下來:“就是這裏了。”

    “是這裏嗎?”

    “嗯。”

    建準點頭。

    “我怎麼覺得不像呀?”

    “不像嗎?除非你認得路?比我記憶還強?”

    建準說。

    “我雖然不認得路,但不是路癡,在發現第一個目之精的時候,你用鑽地蟲挖掘了一個兩米深的坑。”

    “是呀。”

    “要找到那個坑才能證明是否回來了。”

    “是啊,我們還在那裏被綁架過。”

    美晨同意這個方法。

    “我覺得就在這裏,或者附近,大家四處找找。”

    建準說完。

    大家分開尋找那個兩米深的坑。

    …………

    十分鐘過去了。

    刀七回來了,建準也回到了這裏。

    “找到了嗎?”

    “沒有。”

    “會不會是你走錯了地方。”

    “有這個可能,但是,可能性很小。”

    “也許是你走錯了,或者帶偏了。”

    刀七開始抱怨。

    “你走了多遠?”

    “大概一百米。”刀七問:“你呢?”

    “也在一百米左右。”

    “一百米都沒有找到那個坑,八成是走錯了。”

    “再找找。”

    建準說。

    刀七卻愣住了不動。

    “去找呀,如果真的走錯了方向,還得再去尋找。你站在這裏,也起不了什麼作用呀。”

    “說的是,那就再找一次。如果真的走錯了…………”

    才說到這裏。

    突然。

    遠處傳來了美晨的喊話:“喂,這裏,來這裏看看。”

    “也許她找到了那個坑。”

    “去看看。”

    建準,刀七小跑的去了美晨那裏。

    …………

    只見美晨身邊確實有一個坑。

    走過去一看,這個坑就是建準自己用鑽地蟲挖掘的,也是找到第一個目之精的所在地。

    “是這個嗎?”

    “是,雖然無法直接證明。”

    刀七也看出來了,一口就確定了下來。

    “原來,方向是對的,只是偏離了位置。”

    “只偏離了一百多米,再偏離大一點的話,就麻煩了。”

    “大不了再尋找久一點,或者多找幾次。”

    “說的那麼容易?”

    美晨白了他一眼。

    突然。

    坑的旁邊,一個皮質製品吸引了刀七的目光,撿起來,打開一看,“是個錢包。”

    “裏面是什麼?”

    “基本上全部是英文。”

    “看得懂嗎?”

    “有中文,比較少,不過,基本上能看懂。”

    “裏面都有什麼?”

    “信用卡,明信片,工作證。”

    “還有嗎?”

    “這張卡不知道是做什麼用的?”

    “給我看看。”美晨瞧了瞧:“我也看不出來。”

    “還有駕駛證。”

    “看一下工作證。”

    建準對這張有興趣。

    “都是英文,給你也看不懂。”

    “看不懂也要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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