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攻略者滾 >519章 被攻略的血族之王(2)
    沈陌的目光看向周圍的人,按照血族的目光去看,眼前這羣血族在原身的那個時代,實力連血僕都不如。

    他輕輕皺起眉頭,邁步走出棺材,這才發現這裏繪製着一個奇怪的陣法,他所棲身的棺材就位於正中央。

    根據原身的記憶來看,原身沉睡的地方不在這裏,也就是說,這羣血族把原身帶到了這裏。

    猛的,一股屬於三代直系血族的氣息席捲而出,壓得那羣血族腦袋垂得越發低了起來。

    好一會兒沈陌纔像剛剛發現他們的不適一般,收回那股氣息,一邊問着,“爲何喚醒我?”

    話落,其中一個站在前方,穿着黑斗篷的人回答着。

    “尊貴的王,血族已經危在旦夕,懇求您帶領吾等重歸舊時的輝煌。”

    對方這話說的倒是冠冕堂皇,沈陌卻沒有答話,而是邁動腳步在這個地方轉悠着,好一會兒才走到其中一張凳子前。

    沈陌坐到那張凳子上,整個人放鬆的向後靠去,出口的話卻很是不客氣。

    “呵,帶領你們?一羣廢物嗎?我可沒有帶廢物的打算。”

    沈陌這麼說着,目光卻是很認真的看着那些血族,對於血族而言,王的一言一行都是至高無上的準則。

    無論王說什麼,他們都會盲目的跟隨,而不是質疑和憤怒。

    那一個個低垂着腦袋的血族,沈陌能夠清晰的感覺到他們身上的情緒,尤其是那種有異心的血族。

    “懇請吾王垂憐,”那男子又一次開口,並沒有對沈陌言語間的不滿,只是希望他不要放棄他們而已。

    沈陌不語,他突然伸手,一股讓人無法抗拒的能力讓其中一隻血族,就這麼直直的落到沈陌手中。

    被那隻顯得蒼白的手扼住喉嚨,那隻血族被斗篷籠罩住的腦袋微微上仰,露出他那雙夾雜着憤怒和不服的眼睛。

    “呵,”沈陌輕笑一聲,隨即手上用力,那血族的脖子被他直接掐斷,又被他隨意的丟棄到腳下。

    這期間,其他血族要麼就是唯他是從,要麼就是有異心此時也滿心恐懼的不敢動作。

    沈陌伸出那扼斷對方脖子的手,不發一言,卻有血族識相的拿出一張白淨的帕子,遞到沈陌手中。

    對此,沈陌只是接過那帕子,不發一言,一邊動作仔細的擦拭着那隻手,將一個王者的獨斷演繹得淋漓盡致。

    原身當初就是沒有給這羣血族看到他的手段,不然,哪能有那麼多的背叛者?

    不過,也是原身對於他們太過信任了,換做沈陌,他不把有異心的血族全部殺了,就算他仁慈了。

    至於振興血族這件事,光沈陌厲害當然是不行的。所謂獨木難支,手下太弱了,就算他是個神,那也沒辦法護着所有的血族。

    所以沈陌不打算像原身那樣,毫無準備的就去進攻人類。相反,他得養精蓄銳,把血族新一批的精銳訓練出來。

    至於有異心的血族,無非就是習慣了那些奢靡的生活,不願意打打殺殺,不願意強大自己,只願意苟活於世。

    這樣的血族,註定了不會成爲精銳,自然也不在沈陌的注意範圍之中。

    所以在那些血族安靜等待他的審判時,沈陌漫不經心的掃過這羣血族,最後才勉爲其難的道。

    “你們既然將我喚醒,看在永存的父的血脈上,我會帶領你們走向輝煌。”

    話落的瞬間,沈陌能感受到他們身上釋放出來的喜意,緊接着沈陌又道。

    “但是……你們太弱了,得把實力提上去,否則我會親手毀了你們。”

    沈陌的面色很是認真,毫無感情的暗紫色眸子,在這一刻彷彿泛着冷意,讓在場的所有血族都沒由來的身子一顫。

    最終還是由最開始說話的血族率先開口,“謹遵吾王之命!”

    隨着他的話音落下,重疊在一起的聲音響起,“謹遵吾王之命!”

    這裏面的血族或許是出於真心,或許是出於害怕,亦或許是出於僞裝。

    但無論是因爲什麼,所有的血族被召喚回了血族所在的密林之中,人類一時間失去了所有血族的蹤跡。

    就是有血族想要放消息給人類都沒有辦法,因爲他們被沈陌關住了。

    爲保證所有血族都能認真的訓練且不被人類打擾,沈陌直接將血族所在的地方籠罩住,讓他們出不去,也放不出消息。

    至於沈陌自己,他給當初最聽話的血族列了一份訓練表,每一個血族都可以選擇練還是不練,不過無論選擇那一樣,都不能離開血族之地。

    並在這件事開始的一個月後,沈陌很放心的離開了血族,美其名曰要去人類世界逛逛,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

    然而實際上,沈陌只是想去玩玩而已,呆在冰冷的血族之地,除了血液沒有其他喫的。

    不僅血族本身是冷的,喫的是冷的,睡的地方也是冷的。

    沈陌實在不喜歡這種冷,便找了個理由出來了。反正有威爾利在,他根本不需要擔心訓練的問題。

    威爾利就是那羣血族的頭目,也是最聽話的血族,沈陌對他還算信任,也很放心他。

    離開血族後,沈陌動作極快的穿過幽深的叢林,來到人類的城池。

    他先是去了一趟成衣店,換了一身符合時下審美的衣服。畢竟就他原來那身衣服,走出來別人都以爲是老古董呢。

    雖然算算時間,的確算的上老古董來着。但是沈陌並不想引人注目,然而等換了一身衣物後,沈陌覺得他的想法顯得有些天真了。

    原身是純血三代血族,樣貌自然是一頂一的好,生着一頭長而卷的黛色長髮,以及一雙暗紫色的眸子,身材更是符合黃金比例。

    穿上新的衣服,酒紅色的襯衫鈕釦到鎖骨爲止,將沈陌那模樣好看的鎖骨裸露了出來,外面罩着一件暗色馬甲。

    寬鬆的褲子襯得他的雙腿又直又長,腰間繫着的一條繩子,將他的腰肢勾勒得愈發纖細。

    整個下來,沈陌走到街上的回頭率,比起剛纔那一副老古董的穿着只多不少。

    沈陌又回去買了件長及小腿處的披風,將自己籠罩住,這才屏蔽掉大部分的人的目光。

    大約是成了血族的緣故,沈陌聞到那些食物的味道,只覺得彷彿垃圾桶裏腐爛的東西一般,讓人胃口盡失。

    而與那些食物相反,人類身上流動的血液的味道,透過皮膚傳入他的鼻子裏,留下各不相同的氣息。

    有的美味不已,有的卻很是獵奇。不同的人身上血液的味道也是不同的,在這樣的氣味包裹下,沈陌突然覺得有些餓了。

    他垂下眼,暗紫色的眸子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紅光,說起來,他醒來後還沒有喝過人血,只喝過叢林裏動物的血液。

    動物的血液對於血族而言,就像糕點一般,是餐後甜點,卻不適合一直喫。

    所以一直到現在,沈陌都算是沒有喫過一道正餐。

    要不,去醫院買一袋血試試?沈陌這麼想着,臉上帶起了幾分糾結。

    突然,一股重重的力道襲向他的腿,沈陌還沒來的及躲,就被人牢牢抱住腿。

    隨之而來的是一股濃烈地香甜氣息,讓沈陌下意識的露出血族尖尖的牙齒,他收回牙抑制住吸血的慾望,這纔看向抱着自己腿的人。

    這是一個十歲大的孩子,生着一頭栗色短髮,正緊緊抱着他的腿,要往他的披風裏藏。

    “小傢伙,這裏可不是躲迷藏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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