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妝容如同旗袍的顏色般張揚,顯現着充滿侵略性的美。純白色的皮草披肩,與旗袍如火般的紅色形成鮮明對比,又交相輝映,爲這美增添了幾分貴氣。
整個人如同盛開的人間富貴花,明豔奪目。
出現的瞬間,便讓周圍的一切都失去了顏色。
謝辭不由看得晃了神。
......
“姜代言人,我記得,在第一輪比賽的時候,你是第二個出場的代言人。這次,怎麼晚了這麼多呢?”
面對主持人的提問,姜昭微笑道:“對於前任婚禮來說,我絕對算是重量級的嘉賓。那麼,自然要晚一點出場。”
“你來參加前任婚禮的目的,也是像西美路的餘代言人那樣,想知道前男友還是不是愛自己嗎?”
“自然不是——”
姜昭高傲地擡起了下巴,聲音迴盪在演播廳的半空裏。
“在我這裏,既然已經分了手,那麼就是斷得乾乾淨淨,不會再有任何藕斷絲連的機會。前男友之所以會成爲前男友,是因爲那段感情早就已經結束了。”
“如果還愛着,以我的性格,是絕對不會放手的。因爲在我看來,所有迫不得已的放棄,都是因爲不夠愛。”
“所以,這個問題對我來說是沒有意義的。”
“參加前男友的婚禮,我之所以會像這樣將自己打扮得美美的,不是爲了挽回,而是想讓前男友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好實現我的目的。”
“那就是——”
“氣,死,他。”
話音落下,觀衆席上傳來陣陣笑聲。
直播間裏也飄起了一片“哈哈哈哈哈”的彈幕。
“當然了,我說的這種情況,僅僅針對前男友是渣男——”姜昭補充了一句,“如果和平分手的話,我也不會沒眼力見地出現在婚禮上,讓新娘膈應。”
【對比之下,餘雪珊那個就太卑微了。而且,還很茶,完全不顧及人家新娘的感受。】
【姜姐不僅性格颯,連感情觀都這麼颯!所有迫不得已的放棄,都是因爲不夠愛……這句話太對了!可以拿來當名言的程度!】
【話說,姜昭穿的這件旗袍好好看啊!簡直就是美翻了有沒有!尤其那個皮草披肩,真的特別顯氣質!】
【最近,我正好要參加前男友的婚禮。很不幸,他就是姜昭說的那種渣男情況。現在,我已經默默打開了憶蘭的官方旗艦店,搜索同款旗袍。】
【你們別說,憶蘭的衣服看起來還真的挺好的。各種各樣的款式都有,而且,還很獨特!穿在大街上,回頭率肯定百分百!】
【愛了愛了!穿旗袍的姜姐yyds!先前節目宴會上穿的那件旗袍,上輪比賽和這輪比賽的旗袍,都被她穿得特別美!隨便截張圖都能當屏保的地步!】
主持人“哇哦”了一聲,笑道:“憶蘭的代言人非常有自己的想法,發人深省。我都以爲,你是因爲有親身經驗,所以才這麼深有體會呢!”
姜昭斜睨了臉色瞬間變得難看的餘雪珊一眼,意味深長道:“沒錯,我的確有經驗。”
話音落下,現場的觀衆們愣住了。
有經驗是什麼意思?
反應快的,已經回過了神,目光在姜昭和餘雪珊之間徘徊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