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港島家族的誕生 >第005章 【結束工作】
    12月中旬。

    “老闆,我打算做到月底,就不在您這裏做事了!”

    這天,林志超正式向金炳文夫婦提出辭職,他心情也是非常輕鬆,感覺前途一片光明。

    他的話音剛落,金炳文夫婦、阿才紛紛有些不可思議,畢竟林志超才做四個月不到的時間,就敢提出辭職。

    金炳文立馬在心裏感受到林志超的真正價值,馬上說道:“超仔,我待你可不薄,知道你喜歡讀書,特意允許你帶回家借閱。最近你中午喫飯總是超時,我也沒有對你進行處罰。”

    他打起感情牌來,因爲他明白林志超在新星書報攤的貢獻很大,若是林志超離開,他自身的利益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至於漲工資,卻是有點要他的命了,不是捨不得一二十港幣,而是擔心林志超的胃口越來越大,這個口子不好開。

    林志超坦然的說道:“老闆確實對我‘很不錯’,但我不可能一輩子賣報,所以想出去闖闖。”

    他心裏不認爲虧欠金炳文,兩人屬於僱傭關係,他爲金炳文創造了很高的收益,拿着六十港幣的最低工資。

    所以,對於借閱書籍一事,就當是一種獎金。

    見林志超的態度堅決,金炳文思考一番,倒沒有準備做惡人,畢竟他也看得出來,林志超將來必定是個人物,不能將之得罪狠了。

    不過,他好奇的問道:“你好像在搞中介生意,莫非賺到了錢?”

    金炳文夫婦多多少少了解林志超最近的行爲異常,但他們卻沒有當回事,認爲不過是年輕人瞎折騰而已。

    林志超笑着說道:“確實賺了不少錢,主要是認識了很多朋友,包括一些大人物,比如‘保濟丸’的老闆李賜福、鏞記酒家的老闆甘穗輝、地產商人等。”

    金炳文夫婦、阿才大喫一驚,沒想到短短的四個月時間,林志超已經認識這麼多人。就這份交際能力,以後別人就不缺一口喫的。

    “好吧,早知道你不是池中之物,只是沒想到你發達如此快。”

    “老闆說笑了,那裏算得上發達。”

    最終,金炳文肉痛的放行,卻並無交惡之意。

    何況,萬一那些大老闆真的賞識這小子,豈不是得罪人。

    此事搞定過後,林志超心情輕鬆起來。

    他現在手裏有2000元出頭的存款,都是中介攢下來的,重要的是,如果1月份的那場機遇沒有遇到,他至少還可以繼續當中介人。時機成熟再進入塑膠產業,搶李超人的塑膠花機緣。

    如果1月份的機遇沒有錯,林志超就有了一大筆本錢,他就可以選擇開塑膠工廠,將資金進行‘洗乾淨’,再圖其它事業。

    最近幾個月,林志超在做中介和推銷的時候,一直有在從書籍雜誌上,學習塑膠知識,並做記錄;雖然不是很懂行,但是他卻信心十足,因爲這個產業在香港纔剛剛興起,說白了大家都是在同一起跑線。

    過了一會。

    同事阿才抽空來到林祖輝身邊,酸溜溜的說道:“阿超,恭喜你啊,賺到了大錢!”

    林志超笑着迴應道:“那裏賺什麼大錢,就是找到了更好的生活門路。才哥你也可以啊,臉皮厚一點,主動接觸一些人,朋友一多,你的路子就寬了。”

    阿纔不信的說道:“真的?像你那樣站在街上大聲叫賣,就可以賺錢,豈不是幫金牙文賺錢?”

    這個榆木疙瘩,孺子不可教也。

    “我們是員工,給老闆賺錢不是應該的嘛!重要的是,這個社會一定要放開臉面,才喫得開。”

    阿才心不在焉的聊了兩句,然後便走開了。

    他可能只是羨慕林志超取得了成功,但決不想改變自己。

    事實上,阿才已經在心裏鄙視林志超:“爲了多賺幾個錢,臉都不要啦!”

    他親眼看見客人對林志超愛理不理,甚至有些不耐煩,所以他壓根不想學。太丟人了,更何況他不覺得林志超賺得很多。

    ........

    兩週後。

    “你要回一趟內地?”李高福好奇的問道。

    林志超點點頭,說道:“嗯,有個認識的朋友叫我跟着他一起去一趟魔都,協助他處理一些財產上的事情,然後來香港發展。”

    李高福有些懷疑,問道:“不會是騙你的吧?”

    “有頭有臉的人物,騙我一個窮人做什麼。再說,他也騙不了我。”

    “好吧,那你注意安全,內地不平靜啊!”

    林志超點點頭,接着拿出200港幣給陳淑芳,然後說道:“表嫂,你馬上要生孩子,用錢的地方一定多,這錢你拿着,應急的時候用。”

    陳淑芳雖然眼熱200港幣,卻不敢擅自接過來,而是看向李高福。

    李高福自然不肯,拿着錢就要還給林志超。

    “志超,你這是做什麼,你又不虧欠我們,大家是搭夥過日子。”

    林志超卻非常堅決的說道:“高福哥,這個是給表嫂應急用的,生孩子是個大事,你們不能馬虎,到時候記得去醫院生。200港幣對我來說,也派不上用場。”

    一番推辭,最後還是林志超佔了上風。

    李高福也知道,最近林志超做了不少中介活,賺的應該有兩千元;眼下又得到大老闆的賞識,已經是成就超過了他。

    他心裏感嘆,自己這個表弟還真是個人才,來香港四個月時間,就已經比自己混了很多年都成功;自己一個月工作才150元,還得養那麼多人,包括寄錢給內地的雙親。

    “你的牀給你留着,這裏隨時歡迎你來住!”

    林志超沒有拒絕,因爲他也不知道‘那事’是不是真的,所以他點點頭,給自己留一個後路。

    他手裏還有差不多1800多元,假設明年(1947年)1月份,沒有搞到大錢,還真的只有節儉過日子了。

    說實話,他學到了前輩大亨們的勤勞,卻沒有學到節儉,他的理由是自己在長身體。

    最近他賺的有兩千多,再加上他的工資,按照道理可以存得更多;不過林志超每天中午和晚上,都是選擇在飯店和茶樓喫飯,這樣一來開銷自然大了。

    假如接下來沒有發財,林志超已經打算稍微節約一些,省錢下來去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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