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港島家族的誕生 >第301章 【得了便宜還賣乖】
    又是一年的春天(1963)。

    長江實業迎來兩件喜事,第一件喜事是‘美的大廈’開業,這幢大廈每年可以爲長江實業獲得500多萬港幣的純租金收益;第二件喜事是‘國際大廈’開工,預計1966年竣工,這幢大廈和美的大廈的樓層一樣,建築樓面面積差不多(32萬平方尺)。

    香港地產越加旺盛,年初政府進行了公示,港府在去年官地拍賣的收益是2.56億港幣,創造出歷史記錄。而今年,港府繼續熱衷拍賣官地,獲得政府高收入。

    辦公室裏,林志超靠在沙發上,心裏在盤算着——政府熱衷拍賣官地,但長江實業今年僅拿下一幅半山豪宅地皮,便停止了採購;每場拍賣會雖然也會派人去,但更多的是掩人耳目的。

    按照林志超的規劃,發展地產至1965年,長江實業手中預計有120多萬平方尺。在1965年~1967年的這三年時間,最多開發一處半山豪宅地皮,用作出租用途;其它地皮,都不做開發。

    長江實業目前擁有三幢高級住宅大廈,都是在用作出租,而且都位於銅鑼灣;分別是銅鑼灣的華登大廈(大丸百貨)、新天地大廈、銅鑼灣半山大廈。

    這些高級大廈若是出售,一個單元就需要10~20萬港幣,銅鑼灣半山大廈最貴,每一個單元差不多都是20萬港幣。

    長江實業擁有大量的收租物業,小到一幢臨街住宅大廈的一層鋪面,大到高級寫字樓、購物中心;龐雜的收租物業,也讓長江實業擁有一個部門——商業地產部。

    彷彿是一種執念,林志超對地產有種特殊的愛好,對收租物業更是興致很大。

    “老闆,參加新鴻基開業的時間要到了!”助理敲門提醒道。

    “好,我知道了!”林志超隨即起身,朝着門外走去。

    當初的永業八人,如今其中三人看不慣另外五人總是搞自己的生意,將公司事務丟給三人,而‘不勞而獲’;於是乎,這三個勤奮的人決定單幹,畢竟羽翼漸豐,不再需要人多壯膽。

    和前世一樣,新鴻基依舊成立了!

    林志超並沒有改變李兆基的想法,獨立自主去成立一個地產公司。

    不一會,林志超帶着人步行來到德輔道71號的美的大廈十二層,新鴻基選擇租賃其中一個千尺寫字樓單元,作爲辦公的地方。

    “恭喜恭喜,你們三人獨立出來,看來是打算大幹一場!”林志超笑着對門口迎接的新鴻基三劍客,講道。

    “林生,歡迎光臨,我們榮幸之極!”郭德勝連忙上前尊敬的說道。

    當年,可是他求着讓長江拉鍊給他代理位置,這些年他將拉鍊銷往東南亞等地,也算年賺幾十萬港幣,是一個重要的資金來源。

    事實上,林志超能來,是因爲當年和李兆基共事過,大家是明白的。

    否則,一個小小的十人公司,開業豈能來這樣一尊大神。

    李兆基也上前說道:“林生,歡迎歡迎!大幹一場算不上了,我們三人都是小打小鬧,哪有你的風範!”

    新鴻基註冊資金500萬港幣,每人投資100萬港幣,但郭德勝佔股40%,另外兩人各佔30%;爲什麼出資一樣的錢,佔股卻不一樣呢?

    原來,新鴻基公司更像是‘統籌公司’,旗下開發的樓盤,三人可以商量每人佔股多少,出資多少,自行商量。比如這個樓盤需要投資300萬,有人願意多投,股份就佔越多。

    至少目前是這樣的合作模式,也許後面會更像一家合資公司,而不是像一家‘統籌公司’。

    新鴻基之所以能快速發展起來,在於三個創始人都是拼命三郎,講究貨如輪轉,把蓋房子當成開工廠;比如在前世的1965~1967年,新鴻基依舊修建了20多幢大廈,然後低價賣出去,因爲地皮是一點買下的,買下就立馬開發,然後進行銷售;所以就算地產低谷,賺不到大錢,也有一些小錢可以賺。

    不一會又來十幾位賓客,總體來講人不多,畢竟新鴻基只能算一家中小型地產公司。

    期間,李兆基詢問林志超道:“林生,聽說你們在投資紅磡海底隧道,這個工程什麼開工?”

    不少人都在打聽,因爲這個隧道對香港經濟影響很大,特別一旦開通,銅鑼灣和灣仔的地皮將大幅上漲。

    見大家都很關心,林志超笑着說道:“明年應該要開工,估計四年時間竣工!”

    胡兆熾好奇的問道:“總投資不菲吧?”

    他是順德的老前輩,和林志超關係不錯,大兒子胡寶星還是林志超‘養’的顧問律師。

    林志超說道:“總投資大概是三億,港府給的40年收費權。當然了,包括希慎、匯豐足足有五六個股東,而且70%的投資採用銀行貸款,否則我那裏投資得起。”

    不用林志超解釋,大家也知道,畢竟三億的資金,林志超未必真能拿出來。首先,雖然他是船王,但做航運貸款是最多了,只有借錢的份;其次,長江實業雖然每年銷售不少住宅,但錢都拿去砸商業項目了;最後,長江工業集團賺不賺錢,大家也沒有數。

    所以,林志超的財富是真的隱藏得好!

    “匯豐一家貸款?”

    “那怎麼可能!包括萬國寶通、渣打銀行一共是五家銀行貸款!”

    衆人真的很關心這個項目,這個項目很多人都在關心。而林志超牽頭組建財團來投資紅磡海底隧道,也大漲華人士氣。

    殊不知,提前四年時間完成這個項目,差點導致沒有銀行敢貸款。直到林志超簽署擔保書,這些銀行才覺得這筆貸款沒有問題,包括匯豐銀行都要求林志超做擔保。

    道理再簡單不過,三億的投資,但香港的汽車纔多少,收費多少年回本,這裏面的風險非常大!

    聊了一陣,吉時已到,剪綵後,大家喝杯紅酒,便各自離開。

    回去的路上,林志超對於自己的裝‘窮人’很是怡然自得,他既和大亨、洋行大佬相處交流,也和華人小老闆交往,在香港絕對算得上人脈通天的存在。

    他沒有什麼仇人,大概僅張玉良家族一個,當然也不算大仇,只是林志超喜歡搞搞張玉良而已,但也足以分寸。

    林志超信奉的是,將朋友搞得多多的,仇人搞得少少的,這樣更有利於自己家族在香港地位。

    由於他先人一步的本領,所以雖然在搶別人機緣,但卻不會結仇。

    美麗華酒店和購物中心,是搶的金店老闆楊志雲的產業,目前這位依舊在做金店,聽說也投資一家酒店,但規模很小,怕是楊志雲家族成就有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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