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港島家族的誕生 >第312章 【謀劃海軍船塢】
    新的一週開始,在長江實業的辦公室裏,林志超和黃昌宏、周福照、胡兆煦、梁光昌、李保羅五個手下,正在他的辦公室的會議桌上開會。

    五個人算得上是長江實業的核心高層,深受林志超重視,其中梁光昌是商業地產負責人、李保羅是保利建築總經理,另外三人就是集團‘三架馬車’。

    而這次會議的內容,正是關於‘海軍船塢’的投標事宜。

    林志超一手拿筆,一手按在筆記本上,認真的講道:“海軍船塢的招標,我預計不會有歐美日置業商前來投標,就是置地可能都不會參加,畢竟僅保證金都需要600萬港幣。”

    胡兆煦講道:“據說港府招待了兩波來自日本的置業商,非常隆重的酒會。看得出來,港府又特別想通過這件事,來達到振興香港地產的想法。”

    黃昌宏思考一下後,說道:“這麼說,假設這些外資不來投標,港府的目的達不成,怕是有取消招標的想法。”

    林志超聞言後,朝着李保羅講道:“方案草圖好了沒有?給大家看看!”

    李保羅點點頭,隨後將資料遞給大家,人手一份。

    整個海軍船塢117萬平方尺的地皮,由林志超親自參與草圖設計,他的想法就是修建一個香港地標性的建築羣,集齊購物中心、寫字樓大廈、五星級酒店爲一體的‘開放式’商業綜合體。各建築體用人行天橋進行連接,商業綜合體轄區有多條開放式道路,有些類似日本銀座式的設計。

    這幅地皮的東邊就是後世的太古廣場,現在也屬於海軍船塢舊址之列;後世的太古廣場才二十多萬平方尺,這幅地皮足足一百一十七萬平方尺,是其四五倍大小左右。

    當然,地皮上的建築物是受港府規劃管轄的,但林志超卻不擔心,因爲他和港府的關係不錯,無需擔憂港府刁難他;更何況,長江實業設計出來的方案,一定是朝着‘地標性’、‘商業性’發展,所以絕對沒有太大的問題。

    倒是飛艇泰就算前世給他中標,後來像是星光行大廈那樣刁難一番,他也不得不賣出去。僅建築方案設計這項,他就沒資格過關。

    林志超講道:“假設歐美日不來投標,置地也不來投標,港府一定會覺得他們的目的沒有達到,取消的可能性很高。不過我對這幅地皮很感興趣,我打算實施兩個方法,看看能不能拿下來。第一,高價投標,對於別人來說是高價,對於我來說卻是長期打算,所以我考慮將標價定在1億港幣以上;第二,找歐美日本的置業商來陪標,起到迷惑港府的作用。”

    這個時代,大家還不知道陪標是什麼玩意吧!

    果不其然,這些手下都有些懵,黃昌宏講道:“老闆,陪標怎麼個陪發,這個保證金就是600萬港幣呢!”

    林志超講道:“我們找兩到三家歐美日置業商,前來串標,他們只需參加投標,便可以獲得300萬港幣的好處費。他們可以將標價定在5000~7000萬,這個價格是不可能中標的,他們就是陪標。而我們將投標價格放在1億以上,絕對是穩中的標價。重要的是,港府沒有理由取消招標。”

    衆人眼前一亮,這個辦法似乎非常好。

    當然,前提主要還是老闆是非常看重這幅地皮,才這樣搞。

    黃昌宏講道:“這幅地皮看起來大,但如何規劃,受港府的限制,充滿着不確定性。再加上這些置業商無意投標,所以5000~7000萬的標價,確實是不可能中的。”

    前世飛艇泰大概也就這個價格(據說是幾千萬),他以爲要撿漏,但港府不可能那麼傻,這麼低的價格不取消纔怪。

    117萬平方的地皮面積,就算100港幣每平方尺,也要1.17億港幣。

    之所以估價那麼低,是因爲這幅地盤的地積比,港府又沒有規定,規劃要受港府的約束。若是地產旺盛期,恐怕價值也就2~3億港幣左右。

    林志超說道:“所以,在找到陪標的同時,我價格也不會低的。否則,便給了港府取消招標的把柄。假設這幅地皮能修建8幢大廈,按照中環現在800~1000港幣每平方尺的價格,一幢大廈地皮也得2000萬左右,10幢大廈也在2億以上。總之,我會給個對於現在來說很不錯的價格,與此同時我們再用方案打動港府,就看能不能拿下了!”

    去年中環的商業地皮還價值2000~2500港幣每平方尺,如今下跌至800~1000港幣,可謂暴跌;海軍船塢位於中環金鐘地帶,地理位置和德輔道中應該差不多,可能稍微次一點。

    林志超準備開出1.6億港幣的天價!

    要的就是港府沒有理由取消招標,而1.6億港幣對他來說,簡直是買到寶了!

    這幅地皮若是取消招標,大概率會在七十年代初開始分段、分時招標;屆時,一副地皮都在1億左右,總價值怕是得十億以上(不是同一時期拍賣的)。

    會議開到這裏,林志超的高管們也知道老闆很在意這幅地皮,於是開始出謀劃策。

    三個核心很重要:

    第一,標價要高,否則達不到振興地產的目的;

    第二,不能單獨投標,要有歐美日置業商參加;

    第三,方案要有創意、地標性等特質,這樣港府也樂於看到。參考前世鄭裕桐買下的藍煙囪,本來面積只有20多萬平方尺,港府爲了讓他在瀕海地段建造一流地標性建築,又廉價賣給他20多萬平方尺,價格可能是半賣半送,甚至大半送少半賣。

    隨後的二十天時間裏,林志超都開始忙碌這件事。

    關於尋找歐美日地產商陪標這種事,林志超是親自去找的,他並不是直接找上門,而是找到日本、美國、英國的合作銀行或者朋友,通過中間人來敲定和支付資金。

    比如日本,他尋找的是日本興業銀行的一個負責人,讓他以中介人身份邀請地產商來和林志超坐下來談;只要前來參加,便給300萬港幣的參加費用,至於標價他隨意,林志超只給個參考價5000~7000萬港幣,不會中標。

    也就是說,林志超並不擔心有人敢搞個1億港幣以上,來和他競爭。

    與此同時,林志超絲毫也無需擔憂違法,因爲這本身就不違法。

    他只是邀請他們來投標,根本沒有觸犯法律。

    聽到能獲得300萬港幣的好處費,很快就聯繫到三家海外地產商,他們都願意成立工作組,並製作標書來參與。之所以成立工作組,也是擔心掉入陷阱(怕中標),以及稍微認真做下標書。

    6月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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