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暖婚100分:總裁,輕點寵 >第374章 厲景琛在後面拖後腿
    回星月灣的路上,錢進仔細研究了一下那張表格,疑惑道,“小姐,我也沒發現什麼不對啊,不就是有的課程爭爭很積極,有的課程完全沒有興趣嗎?”

    “那你覺得這樣好嗎?”布桐反問道,“我這麼跟你說吧,爭爭感興趣的課程,都是之前在家裏請老師來教過的,之前我一直沒問厲景琛,是怎麼給他安排課程的,現在看來,之前在家裏學的,也是爭爭感興趣的。”

    錢進失笑,“那爭爭這偏科偏得有點嚴重啊,有錢就是任性,從幼兒園開始,就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拒絕自己不要的。”

    布桐可笑不出來,雖說興趣很重要,可是有的東西,就算不喜歡也得學。

    就像小時候她不喜歡練書法,覺得很悶,但是布老爺子要求她去練,後來她慢慢愛上了書法,長大了也終於領悟到爺爺的用心良苦。

    因爲書法帶給她的不僅僅是寫得一手好字,更是在寫字的過程中靜下心來沉澱自己,以換來內心的平和,真正做到字如其人。

    “爭爭的情況比較特殊,我還是得先跟他好好溝通一下,問問他心裏是怎麼想的。”

    “小姐放寬心吧,爭爭最聽你的話了,說不定你說一句,他明天就把那些不喜歡的全學了。”

    ……

    晚上,嚴爭自己洗好澡,穿着睡衣蹬蹬蹬地跑出了浴室,“媽媽,爭爭洗好啦。”

    “給媽媽看看,”布桐仔細看了看,“嗯,已經洗得很乾淨了,爭爭很棒。”

    “那我們快睡覺吧,爭爭想聽媽媽唱歌。”

    布桐抱着嚴爭在牀上躺了下來,柔聲道,“爭爭,媽媽先跟你聊聊天,好嗎?”

    “好啊,爭爭最喜歡跟媽媽聊天了。”

    “爭爭喜歡跟媽媽聊天,那喜歡跟學校裏的小朋友聊天嗎?”

    “不是很喜歡,他們都可笨可幼稚了,跟他們說話就是在浪費時間。”

    布桐:“……”

    “那爭爭上自己不喜歡的課的時候,也不跟老師聊天嗎?”

    “老師跟小朋友一樣笨,爭爭不想跟笨的人說話。”

    “……那爭爭知不知道,別人來跟你說話的時候,你就算不想理,也應該禮貌地迴應一句,直接不理人,是不禮貌的行爲。”

    “可是爸爸說,爭爭可以不理不喜歡的人,也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課。”

    布桐:“……”

    “爸爸什麼時候跟你說的?”

    嚴爭眨着一雙亮晶晶的眼睛,“一直都是這樣說的呀。”

    布桐差點沒被噎死,合着她在那邊絞盡腦汁讓嚴爭合羣,厲景琛在後面拖後腿,教他別理人?

    “媽媽,現在可以唱歌了嗎?”嚴爭軟糯地開口問道。

    “好,你閉上眼睛,媽媽給你唱。”

    嚴爭聽話地閉上了雙眼,在布桐唱的兒歌裏,漸漸進入了夢鄉。

    布桐等嚴爭睡着,才小心翼翼地抽出了自己枕在他脖子下的手臂,幫他蓋好被子,起身走出了門外。

    ……

    厲景琛開完一個視頻會議,已經是晚上十點多。

    走進主臥,看見本該躺在牀上的女孩裹着睡袍,正坐在沙發上看書。

    男人的嘴角勾起一抹溫柔的弧度,邁開長腿走上前,在她身邊坐了下來,“很晚了,怎麼還不睡?是在等我?”

    “對啊,”布桐合上手裏的書,擡眸望向他,“我問你,是不是你跟爭爭說,他可以不理自己不喜歡的人,可以不上自己不喜歡的課的。”

    厲景琛擰了擰眉,“我什麼時候說的,我怎麼不知道。”

    “爭爭是不可能撒謊的,”布桐篤定的道,“而且這種只要一對質就能戳穿的謊言,他根本不屑來撒謊騙我。”

    男人仔細回憶了一番,突然恍然大悟,“該不會是之前,他發脾氣趕走好幾個心理醫生的時候,我順嘴說了一句,不喜歡的可以趕走,我會給他找到喜歡的爲止吧?”

    布桐:“……”

    “那他上的課呢?也是你跟他說,他不喜歡的東西可以不學的?”

    男人揉了揉女孩的發心,“老婆,爭爭之前自閉,不感興趣的東西他看都不看一眼,我當然要按照他的喜好讓他學他喜歡的東西。”

    布桐閉了閉眼,“好,那我告訴你,現在的結果就是,爭爭在學校里根本不搭理別的小朋友,嫌他們笨,別說是小朋友了,他連老師都不搭理,上課也挑自己喜歡的,不喜歡的課,自顧自玩自己的,根本不把老師放在眼裏。

    之前因爲他自閉,你迫於無奈才遷就他,那現在他漸漸好轉了,我們想辦法改掉他之前的壞毛病。”

    “我不覺得這是壞毛病,”男人漫不經心地挑眉道,“之前我給爭爭找的,都是最好的老師,他學到的東西不比在學校裏學得少學得差,所以現在去了幼兒園,各方面都碾壓其他的小朋友,覺得別人笨是正常的,至於老師,爭爭不想學,當然可以不理會。”

    “老公,你是這麼想的?這是什麼邏輯?”布桐不解地看着他,“我們送爭爭去幼兒園的目的,就是讓他能正常跟別人相處,做一個正常的孩子啊。”

    “他現在不是已經很正常了嗎?像你,開朗樂觀,嘴巴也甜,連江擇一這麼挑剔的人都喜歡他,說明爭爭不差。”

    “擇一喜歡他,有一半的原因是因爲我,我說的正常,不是讓周圍認識的人喜歡他,而是希望他有正常的社交能力,有跟陌生人正常溝通交流的意願。”

    “爲什麼要跟陌生人交流?”厲景琛的眉心擰得更緊了,“我小時候就是這麼過來的,沒有朋友,甚至我還不如爭爭,所以我知道對一個男人來說,什麼纔是最重要的,我覺得一個男人,沒必要把時間浪費在那些無所謂的社交上浪費時間。”

    布桐抿了抿脣,“所以你覺得爭爭應該跟你一樣?”

    “跟我一樣有什麼不好,”男人不以爲然,“他要變得強大,不去看別人臉色過日子,甚至要有能力讓那些他不喜歡的人,連他的眼都入不了,這纔是他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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