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隔壁村有個看風水的 >第30章 蘇瘋子
    棋盤便是陣法,棋子便是陣兵,蘇常看着來襲的陣兵,眼中閃過了一道光芒。還真別說,這棋盤並不是一個好消遣的地方,自己這一次進來,着實有些託大了。

    如果不是因爲攝魂符的緣故,怕是,自己此刻已經被那象棋上的幾十個陣兵堵的有苦難言了。而且,沒有了主人的操控,威力可以說直接削減了不知凡幾。

    此刻只有這寥寥幾筆,卻是不夠他的菜了。

    很快,蘇常就清理了陣兵,然後,靜靜的看着金樂池,蘇常很明白眼前這個人既然是陣法的主人,應該明白陣眼在哪裏

    哪裏知道,再三逼問,金樂池竟然也是茫然不知。據他所說,這是他師父臨死之前送給他的遺物,但是,卻沒有說陣眼在哪裏

    再加上他是主人,也從來沒有想過,自己也能夠失陷在這棋盤之中。

    於是,蘇常迷茫了。

    但是,金樂池的話,蘇常信。要知道魂魄離體的時間長了,便不可能再度回到身體裏面了,畢竟,沒有修成元嬰。

    而金樂池已經離開身體有六個小時了,那麼,最想要快點離開的,恰恰是他。他用陣法害了這麼多的人,看樣子,這祭壇應該就是他用來吸收這些凡人力量的。

    更別說,裏面還有三個修行之人,蘇常有些怒了。

    數百人的命運,此刻就掌握在了蘇常的身上,蘇常這才明白師傅所說的壓力。這事情很難,但是,他不去做,沒人能做了。

    陣法,蘇常的眉頭緊緊的皺着。

    南方,最狠的是什麼,是流氓。

    這裏不服王化,想要讓別人聽你的話,就只有拳頭硬。殺人放火哈哈哈,在別的地方,那可以說是了不得的大事情。

    但是,在南方這數千萬公里的地方,那隻要你的拳頭硬,你做什麼都是對的。

    但是,南方十六郡,又以朱雀郡最爲兇猛,最爲不服管教。

    朱雀郡有三個大機構,一爲軍隊,一爲商人,一爲歌舞行。

    軍隊是有駐紮的必要,防止不必要的動亂,儘管這裏已經不像樣子了,但是,防止出現叛亂,那還是很有必要的。

    而商人,往往都有自己私自培養的力量,那些力量是黑色,往往見不得光。但是,作爲商人又有一定的規矩,只要守住這條線,多大的利益,他們也不敢逾越雷池半步,因爲,逾越,那代表了可能會死。

    歌舞行,簡單來說,就是青樓ji院。

    但是,這歌舞行卻又不是那麼簡單,往往一個歌舞行能夠做起來,就足以讓當地的勢力,不敢隨便打主意。

    爲什麼

    因爲歌舞行裏大都是女子,即便再強悍的女子,那也只是女子,真要是有什麼了不得的大人物,那還不得乖乖撅起屁股,等着

    但是,能起來的歌舞行,那就不是普通的歌舞行,最起碼,人家最基本的自保能力還是有的。

    朱雀郡裏,最黑暗的城市,叫混子城。

    這城自然不是叫混子城。

    只因爲,這混子城有一點好,那就是裏面的女人最美,流氓最狠,壞蛋最壞,商人最有錢。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只要進了這裏,華夏的通緝令便不能再踏前一步。這是朱雀郡最讓華夏受不了的一點,但是,爲了大局,只有如此。

    混子多了,再好聽的名字,也只能夠漸漸被混子城所代替。

    混子城,最近不太平,當然,這地方就沒有太平的時候。只不過,這不太平的有點太狠了,死的人有點多了。

    南城有三個切蛋糕的人,一個叫做王麻子,一個叫李瘸子,一個叫血手。

    王麻子,臉上是真的有麻子,李瘸子,也真的是瘸了一條腿,但是,血手可不是真的叫血手,血手是他的諢號。

    只是,諢號過於響亮了,於是,他的真名也就自然不被人記得了。

    血手之所以叫血手,是因爲他的手很硬,出道的時候,用一隻右手生生的掏了三十一個人的心臟,掏出來的。

    血腥的味道,足足一個星期都洗不下去,那手伸出來的時候,往往都讓人覺得恐懼,覺得上面全都是血。

    所以,他叫血手。

    血手是通緝犯,他從前是在不知名的地方拜師學藝的,師傅的功夫不高,但是,血手天資聰穎,而且和師傅的女兒也是私定終身。

    只是,他很不幸,他師妹被人jian殺,那一天晚上他瘋了。

    一個星期後,一個滅門慘案出現了,他,成了通緝犯。

    一路潛逃到了這裏,不是血手的他,爲了生存,變成了血手。曾經的善良和單純,被別人的鮮血所掩蓋,他早已不再無辜。

    所以,當那個人一掌打死他的時候,血手除了疑惑,不甘之外,甚至沒有絲毫的覺得不應該。

    他可以殺人,那麼,自然也有被人殺死的準備。

    殺他的人,是一個瘋子。

    蘇瘋子。

    之所以殺死血手,有人說了,是因爲蘇瘋子看上了一個灰不溜秋的丫頭,那丫頭很可笑,她不是朱雀郡本地人,她毒死了想要賣她的養父母。

    養父母,只養了她六天。

    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朱雀郡沒有人會當回事,但是,她跑了。跑到了混子城,跑到了這裏,她想要的就是一死,因爲,她覺得自己很血腥。

    當一個醉的昏天暗地的中年人拉着她,幾乎把拼死掙扎的她剝光的時候,一隻手捏碎了那個人的喉嚨。

    “你不該死。”

    有人說,有些人就像神一樣,只要一出現,就可以將大多數人籠罩在他的光環之下。他的背後是陰影,他的面前是光環,因爲他,有人淪入地獄,有人樂如天堂。

    那個灰不溜秋的女孩子,穿上石榴裙,穿上高跟鞋,做好了頭髮,擦乾了臉上的泥土,她真的好漂亮,只有十五歲的她,出落的水靈如花,讓人忍不住的想看。

    而有些人就如同淪落地獄一般,血手管理着南城的一塊地方,當蘇瘋子要那女孩子在這裏開一座歌舞行的時候,血手自然而然的干涉。

    血手知道蘇瘋子很強,所以,他帶了五十多號人,手裏面都是標準的砍刀。刀鋒很鋒利,看起來很是嚇人,血手還招攬了蘇瘋子。

    他認爲,如果這個瘋子被招攬的話,那麼,南城就是他的天下了。

    於是,他的脖子被擰斷了。

    一時間,混子城風雲激盪,誰都怕那個該死的瘋子,而同在南城的王麻子和李瘸子更是如履薄冰,也許,不久之後,朱雀郡都會有所震動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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