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山溝皇帝 >第二千一百五十九章 大唐人最憎恨的機構:稅部
    這也是帝國數十年的發展過程裏,各方相互所取得的妥協,軍方不願意看見內閣掌控武裝力量,而文官那邊始終都是在追求試圖掌控一定的武裝力量。

    經過幾十年的相互爭鬥以及妥協之後,稅務稽查隊和特種巡警,就是演變爲了現在這種以城市或地區爲點的非武裝部隊。

    彼此相互獨立,沒有統屬關係,同時具備規模小,人員精悍,裝備水平高等一系列特點。

    不管是稅務行動隊也好,特種巡警也好,你讓他們打個擁有重武器的犯罪團伙,那是手到擒來的事。

    但是你讓他們上戰場的話,那就不行了,這都不是武器的問題,而是訓練以及戰術理念的問題,人家都幾十年沒接觸過正規軍隊戰鬥方式了。

    國朝初期的稅務稽查隊,拉出來是能勉強打仗的,但是現在的稅務稽查隊行動隊,也就只能和犯罪分子打交道了。

    但是也是因爲這樣,才能夠讓軍方容忍它們的存在,而不是死了心要把這兩支文官所掌控的武裝力量徹底消滅掉!

    稅務稽查隊改革後,雖然說和原來的武裝部隊形勢已經有了極大的變化,朝着城市特種部隊領域發展了,但是外界依舊很多人對他們不放心。

    這個不放心甚至都不是軍方,不管是陸軍還是海軍,又或者是近衛軍,其實他們對現狀的稅務稽查隊行動隊已經是不怎麼在乎了。

    雖然看似稅務行動隊的總規模還有四萬多人,但是這四萬多人卻是分佈在全球,而且是以州府爲單位相互獨立的。

    而且也是朝着地區性的特種部隊發展,看似人員精銳,裝備精良,但實際上裝備的依舊是輕型武器。

    機槍以及火炮這些雖然有,不過機槍的數量很少,火炮也只侷限於小口徑火炮。

    平日裏的訓練方面也是傾向於特種作戰,作戰目標是各類犯罪分子,而不是說敵方軍隊。

    這樣的特種武裝,在軍方看來其實沒啥威脅。

    如果有必要的話,不管是陸軍還是海軍,都有足夠的實力快速消滅這些所謂的特種部隊,甚至都不用出動一線野戰部隊,哪怕是駐防地方的守備部隊也能夠輕易把他們幹趴下。

    因爲就算是地方守備部隊,也是裝備了大量重型武器的,各類火炮充足。

    特種作戰再厲害,也架不住人家陸軍直接用重炮轟啊!

    軍方對現在的稅務行動隊,是不太在乎的,真正在乎的是什麼人?

    是巡警部的人!

    因爲巡警部自己也有特種巡警部隊,其模式和稅務行動隊是一摸一樣的,也是以打擊各類武裝犯罪爲主。

    同時又因爲很多地方的稅務行動隊,除了幹自身的稅務案件外,還經常協助處理其他的刑事案件,這就直接壓縮了地方特種巡警的生存空間。

    畢竟一個城市裏,有這麼一支小規模的武裝部隊就夠了,兩支的話就顯得多餘了。

    所以巡警裏的很多人,都是希望把稅務行動隊也納入巡警體系裏。

    其他一部分機構的人也是對稅務行動隊乃至稅務調查官有着偏見!

    爲啥?

    因爲他們收稅啊!

    如今的大唐人最憎恨的部門就是稅部,沒有之一!

    最怕的部門也是稅部,同樣沒有之一!

    稅部下屬的諸多機構裏,其中又以稅務稽查總局最討人厭!

    該局原本嫡屬於稅部下屬徵糧司,不過後來稅部改革,對徵糧司這個權力最大的機構進行了拆分,使得整個稅部體系更加完善。

    這個過程裏,稅務稽查總局被提升了級別,開始直接嫡屬於稅部管轄,該總局局長的級別也是從以往的正五品被提升到了從三品。

    稅務稽查局目前的主要責權也是有所變化,以前的主要責權其實是監督各地稅務局,而現在的話,則是演變爲負責各類稅務犯罪爲主,和地方各稅務局,共同領導地方上的稅務調查官。

    說白了,乾的就是專門打擊偷稅漏稅的事。

    當然了,稅務行動隊這種武裝組織,已經不歸屬他們管轄了。

    而收稅的人,都讓人討厭的!

    畢竟誰也不願意別人從自己的錢袋子裏掏錢啊!

    這些年來,哪怕稅部內部已經是變革多次,徵糧司這種臭名昭著的機構已經是在多年前就被徹底拆分,稅務的稽查總局也是有了變化,稅務稽查隊也是有了變化。

    但是人們對稅務系統的憎恨以及恐懼依舊!

    在大唐帝國裏,針對各類犯罪分子而言,殺人放火興許還能逃得昇天,但是大規模的偷稅漏稅那基本是十死無生。

    其中很多細節上都能體現稅務調查官的權限之大,比如同樣是調查案件,普通巡警們調查經濟類犯罪的時候,想要調查犯罪嫌疑人的銀行賬戶之類的,都需要地方督察院的批文,但是稅務調查官不用。

    因爲地方稅務局本身就具有調閱銀行,證券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資料的權限,他們自己就可以出具這種批文。

    怎麼說呢,在大唐裏,只有稅務調查官不想調查的稅務案件,沒有他們查不出來的稅務案件!

    只要被稅務調查官給盯上了,那麼不死也得脫層皮。

    最近幾十年來,其實很多刑事類或者其他經濟類犯罪的嫌疑人,最後都不是因爲刑事或者其他普通犯罪被抓捕的,而是因爲偷稅漏稅被抓捕的。

    爲啥?

    因爲這些犯罪分子獲得了非法收入後,基本沒膽子正常納稅。

    而這樣問題就來了,人家稅務調查官纔不管你的錢那裏來的,但是既然賺了錢就得繳稅。

    所以現在大唐的犯罪分子們,沒幾個敢使用銀行賬戶進行交易,甚至都不敢保留太多的銀行存款或者其他記名資產的。

    基本都是弄一大堆現金或者不記名債券之類的。

    就這樣,其實很多錢也很難花出去,在大唐裏,如今銀行也發達,普通是普通人大多也擁有支票賬戶,稍微大額一點的支出都是使用支票的,現金的話,只侷限於日常生活中小額開支。

    這個從大唐人的發放工資就可以看的出來,如今的大唐人發放工資的時候,一般都是採取公用賬戶的支票發放工資,這樣方便容易對賬,更重要的是不會引來稅務調查官的調查。

    大批量使用現金的企業或者個人,不用幾天就會引來稅務調查官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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