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如意胭脂鋪II >第164章 溜肝尖(4)
    王鬍子有個外號叫做王大膽,既然得了這個外號,就說明他不是一個膽小的人,可當他看見那對狐狸腳印時,突然感覺到了恐懼。

    王大膽忽然想起夜裏睡得朦朦朧朧時產生的那種奇怪的感覺。那是一種被“人”盯着的感覺。起初,他並不在意,以爲是自己夜裏打呼嚕驚了妻子的睡眠,妻子不高興就爬起來看了他兩眼。現在他知道,盯着他的並不是他的妻子,而是在墳墓裏遇見的那隻狐狸。

    母子情深,動物跟人是一樣的。當日在墳墓中他一時衝動帶走了小狐狸,母狐狸尾隨而至救走了自己的孩子也是情有可原,可它爲什麼不走呢?不走也就罷了,還要夜夜站在自個兒的牀前盯着自己,準確地說是看着自己入睡。

    王鬍子是個很實際的人,他自然不會以爲是那隻母狐狸看上了自己。小狐狸已經被它就走了,餘下的就是他從墳墓裏帶出來的那些東西。狐狸盤踞墓中已久,十有八九是將那些金銀珠寶給當成是它的私有財物了。它頻繁在夜裏出現,甚至站在自己牀前盯着自己看,也不是因爲他長得好看,而是在尋找那些被他藏起來的東西。

    到手的東西,王鬍子自然不會輕易還回去。

    想到這裏,剛剛升起的那股恐懼感也隨之淡了不少。他瞞着妻子,偷偷將一把尖刀藏在了枕頭下面。

    天一黑,王鬍子就上了牀,不過並沒有熟睡,而是一直閉着眼睛淺眠。三更天時,屋子裏有了動靜,王鬍子瞧瞧睜開眼,稍稍側了側身子,向外看去。伴隨着妻子淺淺的呼吸聲,他看到一個東西從門縫裏擠了進來。

    雖只是一個輪廓,王鬍子還是將其認了出來。他十分確定,這個從門縫裏擠進來的東西就是他在墳墓裏遇見的那隻能夠直立行走的母狐狸。

    狐狸並未察覺到王鬍子的異樣,它躡手躡腳來到牀前,停了下來。王鬍子暗中捏了捏刀柄,手心緊張的冒出一層汗來。就在他思索着是該一下子跳起來,然後拿刀去劈,還是先拿刀去劈,緊跟着跳起來時,他看見那隻狐狸又往前走了一步,整個狐狸肚子幾乎都貼在了牀邊兒上。

    王鬍子一貫都是睡在外側的,那天晚上爲了伏擊狐狸,特意早早上牀睡在了內側。妻子雖有些好奇,卻沒有多問,簡單洗漱之後就在外側躺了下來。睡前,兩人還說了一會兒話。這會兒,妻子跟往常一樣是側身睡的,且正面朝內,臉正好與自己對着。

    狐狸似有些意外,它先是衝着那個後背看了一會兒,接着將爪子搭在了妻子的肩膀上。妻子一動不動,似睡得很沉。狐狸快速將妻子的身子扳了過來,幾乎同一時間就將狐狸嘴湊到了妻子的臉前。

    王鬍子的眼睛已經逐漸適應了室內的黑暗,他清楚的看到,狐狸從妻子的身上吸走了有些東西。那些東西輕飄飄的,也不知道是什麼。

    狐狸並沒有停留太長時間,很快就像來的時候那樣,又從門縫裏擠了出去。

    王鬍子握着刀坐了起來。待確認狐狸已經離開之後,用手推了推妻子。妻子依舊睡得很沉,只呼吸好像比方纔略重了一些。

    第二日,王鬍子起得晚了。

    起牀時,看見妻子坐在梳妝檯前一動不動。他打着哈欠走到妻子身後,正想問問她昨夜可有見到那隻狐狸,卻發現鏡子裏的妻子臉色白的嚇人。

    王鬍子聽人說過,說山野裏成了精的東西會吸人骨血,眼前這個一動不動的妻子,倒是很符合那些說書人說的內容。進一步王鬍子想到,倘若他昨夜沒有與妻子調換位置,眼下被吸去骨血的就變成了他自個兒。再往深處一想,這成了精的狐狸不光是來討金銀珠寶,更是要取他的性命。

    怕不怕,怕!

    可王鬍子想到的不是躲藏,而是先下手爲強。他的想法很簡單,既然狐狸想要殺死他,那他不如先下手爲強,將這一大一小兩隻狐狸都給消滅了。

    王鬍子從牆上取了一把弓。那弓,還是早些年從賭場贏回來的,據說這弓的主人是個久經沙場的將軍。將軍彌留之際,將這弓箭當做傳家的寶貝留給了自己的孫子。誰知這孫子是個十足的紈絝子弟,正經的事情一樣都不會做,不正經的事情倒是樣樣精通。

    這老將軍三七都還沒過呢,弓箭就被自己的寶貝孫子典當給了賭坊。

    按照民間的說法,這弓箭也是一件難得的寶貝,不光能夠射殺敵人,還能射殺妖精鬼怪。是真是假,王鬍子也不是很在意,他只知道這弓箭很利害,拿到山裏射

    殺狐狸還是綽綽有餘的。

    妻子見他帶着弓箭出門,拖着虛弱的身子攔在了門口。

    “他爹呀,若真照你說的,咱們已經得罪了這個狐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我說,倒不如將那些東西給送回去。這山裏的東西,可都不是那麼好惹的。它能尋到咱家裏,還能將那隻小狐狸給救走,就說明它是個厲害的主。

    這山裏的東西,咱們還是少惹的好,萬一觸怒了它,只怕再招來的不是麻煩,而是災禍。咱們兒子還小,你縱然不爲自己想想,也得爲咱們的兩個孩子想想。”

    “你一個婦道人家懂什麼,我就是爲咱們的兩個孩子着想,爲咱們這個家着想,纔要去尋那個東西的。它不好惹,難道你家男人是個好惹的。它再厲害,也就是個畜生,我就不信,這畜生還能躲過我手裏的東西。”說罷,王鬍子揹着弓箭就出門去了。

    說來也邪,往常進山的時候,總能碰見一些小動物。可那時,他的心思全然不再那些動物身上,加上沒有攜帶趁手的工具,也就沒有動過獵殺的人。可今日不同,他不是尋墓的,而是找那兩隻狐狸的。在正式獵狐之前,他想先找個小動物練練手,找找感覺,結果進山走了大半響,連根動物毛都沒發現。

    “孃的,真見鬼,往常這山裏有不少的野物,怎麼今個兒連根兔子毛都沒有瞧見。”王鬍子煩悶地嘟囔着。

    作爲一個常年下地的人,想要找到之前墓穴並非難事。就在王鬍子打開盜洞,準備進入的時候,一道白色的弧線從他眼前劃過。王鬍子閉了下眼,再睜開時,發現對面的枯樹杈子上臥着一隻狐狸。

    雖是臥着,但王鬍子還是認出,這隻狐狸與夜晚到他家裏的那只是一樣的。

    他盯着狐狸,狐狸也在盯着他,就在他準備拿出弓箭射殺狐狸的時候,狐狸搶先一步撲了過來……

    農戶說到這裏時候,停了下來。滿娘適時的遞上一壺水,農戶顧不得往碗裏倒,直接拎着茶壺就咕咚咕咚地喝了起來。

    “後來呢?後來怎麼樣了?”刑如意正聽得出神,忍不住就追問了兩句。“是狐狸贏了還是那個王鬍子贏了。”

    “自然是那個王鬍子贏了。”農戶放下水壺嘆了口氣:“可眼下,我們倒是希望當初贏的那個是狐狸。”

    “這話怎麼講?”

    “夫人想啊,若當初贏的是那隻狐狸,倒黴的不過是王鬍子一人,頂多是他一家人。可現如今,不光他王鬍子倒黴,就連咱們整個鎮子上的人都跟着他倒黴。

    可這話再說回來,這王鬍子也是個厲害人,他竟然只用了兩箭就降住了那隻大狐狸,且還將它給活捉了回來。”

    “王鬍子殺了那隻狐狸?”

    “若只是殺了,反倒是簡單了。”坐在農戶對面的書生再次開口:“我這也是聽人說的。據說那狐狸成了精,眼看着自己落到了王鬍子的手裏,爲保性命,竟幻化出了人形。

    這成了精怪的狐狸長什麼模樣咱們是沒有見過,但狐狸精,狐狸精,想必幻化出的也是個漂亮的姑娘。這王鬍子再厲害,也是英雄難過美人關,竟對這幻化成漂亮姑娘的狐狸動了歪心。”

    “這王鬍子做了什麼?”

    “王鬍子做了什麼咱們不清楚,咱們清楚的是,那狐狸死了,且死後不久,王家就起了大火。這火勢順風漲,很快就吞沒了整個鎮子。咱們這些人,幾乎都有家人在那場漫天大火裏喪生。”

    “這狐狸與孩子的怪病又有什麼關係?”

    “夫人還記得那隻小狐狸嗎?”

    書生問,刑如意點了點頭。

    “馬大哥方纔說的故事裏,一直都沒有提到那隻小狐狸。其實,那隻小狐狸也沒能逃脫。”

    “那小狐狸死了?”刑如意蹙眉。

    “死了!王鬍子親自給剝的皮,還將狐狸肉做成了菜給自個兒的孩子喫。結果,王鬍子的長子,也就是他們的大兒子,在喫下狐狸肉不久就瘋了。這瘋孩子滿鎮子的亂跑,見人就咬,那留下的壓印就跟狐狸的牙一樣。大家都說,王家的這個孩子是中了邪了。”

    “可不是中邪嘛,這正常人,哪能將自己的心肝給挖出來。”農戶搖頭:“王家起火的那天,正是王家長子入殮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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