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如意胭脂鋪II >地府篇 第210章 紫草膏(3)
    夕陽的光灑下來,孟朗右手握着敵刀跪在戰場上,濃重的血腥堵塞了他所有的呼吸,他已經聞不到除了血腥之外的任何味道。在他身旁,橫七豎八躺着許多人,有大唐的

    兵,也有帝國的兵。他的身上,浸滿了血,分不清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

    “孟朗,你沒事吧?”

    一身紅衣的紅袖,甩掉了黑指甲上的血,走到孟朗前面蹲了下來。

    “已經結束了,你可以回營了。”

    孟朗擡頭,看着紅袖,嘴角輕輕咧了咧,卻又很快閉上了。

    “這是我第一次上陣殺敵,我以爲我會死在這裏。”  “這不是我第一次殺人,可感覺不一樣。”紅袖看着自己的指甲:“我說過,你的命,是我的,在我還沒有決定要不要殺你之前,你是不能死在敵人的刀下或者馬蹄下的

    。”

    “紅袖,謝謝你。”孟朗握着刀柄起身,整個人在夕陽的餘暉裏搖搖晃晃的:“如果不是你,我也躺在這裏了。”

    “有人來了,我先走了。”紅袖一個轉身,隱沒在了血色的戰場上。

    孟朗回頭,看見了大唐的援軍,他往前走了幾步,看了看手中的戰刀,鬆手,將它扔到了一旁。

    騎着戰馬的將軍,威風凜凜的到了他跟前,居高臨下,審視着這個滿身是血的士兵,待看清楚他衣裳的顏色之後,問了句:“你是我大唐的兵?”

    孟朗沒有說話,而是直接跪在了地上。

    “將軍問你話呢,回答!”一旁的副將用長矛指着孟朗。

    “我是大唐的兵,我叫孟子霖。”

    “查!”將軍沒有回頭。

    “是!”副將領命而去,很快就又轉了回來:“回將軍的話,咱們營帳裏的確有個叫孟子霖的,是今年剛來的新兵。”

    “很好,孟子霖,將你的頭擡起來。”

    孟朗擡頭,看着將軍的臉。將軍的臉,很黑,且臉上還帶着一道刀疤。那刀疤,應該也是在戰場上留下的。

    “孟子霖,你怕死嗎?”

    “怕!”

    “既然怕死,爲何還要英勇作戰?”

    “因爲我不殺他,他就要殺我,我沒辦法。”孟朗老老實實的回答,然後聽見那個騎在馬背上的將軍爆發出一陣爽朗的笑聲。

    他說:“好,我就喜歡你這樣怕死的。來啊,賞我們大唐這個英勇作戰的士兵,賞我們大唐這個怕死的孟子霖。”

    孟朗擡頭看着將軍,腦子暈乎乎的,似乎壓根兒就沒聽明白將軍的話。  此次戰役之後,孟朗在營帳裏躺了三天。這三天,他一直躺着,沒有出門,沒有說話,幾乎連飯都很少喫。三天後,他從牀上爬了起來,對着站在牀邊的紅袖說:“以

    後,還是叫我孟子霖吧。我怕是,再也做不會孟朗了。”

    紅袖看着他,點了點頭。  孟朗一共上過五次戰場,每一次都是生死攸關,卻又每一次都能在紅袖的幫助下死裏逃生。很快,他一個毫無身份背景的小兵,就被提拔成了軍中的副將,他的身份變得跟當初欺負紅袖的那個人一模一樣了。成爲副將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查訪紅帳,將裏頭那些好人家的姑娘都給放了出去。儘管,因爲他的多事,得了將軍的訓斥,卻

    贏得了紅袖的好感。  戰事平息之後,將軍要孟子霖隨他一起返回洛陽,孟子霖沒有拒絕。他原就不喜歡邊關的生活,更懼怕一次次上陣搏殺。雖說有紅袖護着,可紅袖卻不能一直護着他

    ,他很清楚,自己所取得的戰功,只有一小半是屬於自己的,另外一大半是屬於紅袖的。  在離開軍營之前,孟子霖去了紅袖的埋骨地,他原是打算將紅袖的屍體挖出來,待焚燒成骨灰之後與紅袖一起將其送回家鄉,也好讓她真正的入土爲安。可當他把那些覆蓋在紅袖身上的泥土刨開時,卻發現,紅袖竟跟剛死的時候一樣,屍體沒有任何的改變。不僅身上沒有產生絲毫的腐敗之氣,就連皮膚都是具有彈性的。那時,不光

    孟子霖蒙了,就連紅袖自己都蒙了。他們誰都沒有想到,當挖開泥土之後,看見的會是這樣的一個場景。

    燒還是不燒,紅袖猶豫了,孟子霖也猶豫了。  最終,孟子霖決定,瞞着將軍,瞞着軍營裏所有的士兵,偷偷將紅袖的屍體運到洛陽。洛陽乃是神都,能人多,高手也多,他想着,或許紅袖根本就沒死,或許她還

    能活過來。  就這樣,他在城裏偏僻之處置辦了現在住的這個小院子,將紅袖的屍身安置在裏頭。可僅僅過了幾日,紅袖的屍體就開始出現腐敗,甚至開始散發出難聞的氣味,爲

    了遮掩這些氣味,他又開始購買大量的香料以及紫草膏。

    在紅袖的苦苦哀求下,孟子霖終於決定再次讓她入土爲安。這次,他沒有將她埋在荒涼之處,而是埋在了院子裏,讓她跟那些牡丹花住在一起。

    孟子霖給刑如意講這個故事時,是他帶着紅袖去胭脂鋪購買胭脂的時候。他知道,就算買了,紅袖也不一定能用得上,但他還是想買,還是想要送給紅袖。

    他問刑如意:“你相信我講的故事嗎?你相信,我故事裏的那個姑娘,現在就站在我的身邊嗎?”

    “相信啊。”刑如意點着頭,看向那個一直站在孟子霖身旁,並且極力勸阻他不要花錢的紅衣姑娘。  “你別勸他了,這男人給自己心愛的姑娘買東西是很正常的事情。你不讓他買,是想讓他別亂花錢,留着銀子將來好娶媳婦用。你是一片好心,卻是現在的他,未必想

    要的。他想要的,是你開開心心接受他的禮物,接受他的心意。我說的對嗎?孟公子。”

    “掌櫃的,也能看見紅袖?”

    “你能看見我,也能聽見我在跟子霖說什麼?”  “嗯!”刑如意愉快的點頭,然後神祕兮兮的衝着兩個人招了招手:“你們二位,有沒有聽過陰陽眼啊?我就是,我這雙眼睛,天生就能看見鬼神,而且還能辨別妖邪,

    厲不厲害?”

    “當真?”孟子霖與紅袖一同問道。  “當然是真的,要不,我給你描述一下紅袖的模樣?”刑如意繞着紅袖轉了一圈,將紅袖現在的樣子,仔仔細細的說了一遍。“如何,我看見的紅袖,是不是跟孟公子你

    看見的紅袖是一模一樣的。”  “掌櫃的當真能看見紅袖?”孟子霖有些激動:“那掌櫃的知不知道,爲何紅袖的屍身埋在軍營時,不曾有任何腐壞的跡象,到了洛陽之後反而……是我什麼地方做的不

    對嗎?”  “不是你的問題。我呢,沒去過你說的那個地方,但我猜想着,你最初掩埋紅袖的那塊地方應該是個聚陰地。埋在那邊的屍體因爲吸收了當地的陰氣,所以保持屍身不

    腐。你是埋的時間短了點兒,若是埋個十年八年的再挖出來,估摸着,她就成殭屍了。”

    “殭屍是什麼?”  “就是活着的屍體,能自由行動,但卻沒有自己的思維。若是成了氣候,那就更可怕了,她會到處咬人,吸食人血,變成爲禍一方的怪物。還好,你把她給挖了出來。

    這麼好的紅袖姑娘,可不能變成怪物了。”  “姑娘說笑了,紅袖也只是一般人罷了。”紅袖將自己的手從袖籠裏伸出來:“紅袖的這雙手,早已經沾滿了血腥,跟姑娘口中所說的殭屍,也沒什麼分別,都是作惡的

    。”  “不一樣的,你在軍營裏殺的是欺負你的人,你是爲自己報仇,不算是濫殺無辜。除了那些袖手旁觀的,死的稍微有些冤枉之外,像那個欺負你的副將,簡直就是死有餘辜。這種人渣,你要是不殺,他日後肯定還會欺負更多像你一樣無辜的姑娘。你是爲民除害,算不上作惡。戰場上,你也是迫不得已,用孟公子的話說,兩軍交戰,你

    不殺他,他就要殺你。”  “聽姑娘這麼一說,紅袖心裏覺得舒服多了。”紅袖將自己的手藏起來:“這些日子,紅袖一直在想,想過去發生的事情。越想就越覺得忐忑,唯恐因爲自己的做所作爲

    連累了子霖。佛說,因果輪迴,報應不爽。紅袖自己殺的人,做的孽,都該是算在紅袖自己身上的。”

    “放心吧,下面那位可不是糊塗蛋,這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刑如意往地下指了指:“不說這些掃興的話了,紅袖姑娘還是先看看自己喜歡什麼。”

    “我一個孤魂野鬼,要胭脂何用。”  “這孟公子若給你買的是別家鋪子裏的胭脂,那一定是沒用的,可他運氣不錯,進了我這如意胭脂鋪。我這鋪子裏的東西,跟別處的可不一樣,不光活人能用,死人能

    用,這孤魂野鬼,妖精猛獸都能用。”  “紅袖,掌櫃的都這麼說了,你就去選一些你喜歡的東西。錢的事情,你不用擔心,我雖賦閒在家,卻也還是朝廷封賞的正兒八經的副將軍,我有俸祿的。你也知道,

    我花錢的地方不多,用這些錢給你買胭脂水粉,倒是剛剛合適。”  “胭脂我就不要了。”紅袖看着鋪子裏那琳琅滿目的貨品,用手輕輕按壓了一下嘴脣:“我只想買個口脂,我的脣色,似乎有些太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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