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很快就知道。
這種事求神拜佛是沒用的。
只能要麼安心躺平等死。
要麼治療續上幾個月命。
不過爲了能多給自己閨女留點遺產,她最終並沒有選擇能幫她多續幾個月,甚至一年命的各種昂貴治療,而是去醫院開了些止疼藥。
並且配合買了些靈芝孢子。
就回家躺平等死了。。
過程路媛媛回過幾次家,每次回家都是想要費雲芳,也就是她媽把房子賣了,好幫助她跟她丈夫買一套大房子,然後大家搬一起住。
但是費雲芳不是喬木,而且費雲芳已經明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
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的她,很擔心女兒未來會受欺負之類的,所以好幾次都是斷然拒絕了她女兒賣房子的提議,只想把手裏面的那兩套房子,以及自己攢下來的那些錢。
全都充當遺產留給自己女兒。
並且還特地立下了遺囑。
做了公證。
對此,路媛媛最開始並不理解甚至還有些不滿,她覺得這件事完全是件好事,大家一起出錢買一套大房子,把她媽接過去,跟着他們小夫妻兩個一起住,她也安心些。
實在不明白她媽爲啥不同意?
商議過程她們還吵了兩次,路媛媛回去跟丈夫和公公婆婆說,她沒能說服她媽也覺得挺沒面子的。
如此一來,買房子的事。
自然就拖了下去。
在有可能全款買房的情況下。
他們實在不願意揹負幾百萬貸款,然後平白多付一百多萬利息。
所以就不斷的勸說路媛媛。
想讓她去跟她母親慢慢磨。
而路媛媛的心態也從最開始她母親答應也好,不答應也罷,都無所謂,慢慢的潛移默化的轉變成爲我媽這麼堅決不同意,是不是不信任我,是不是覺得我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不配繼承資產。
不過還沒等路媛媛的心態,徹底轉變到開始有些怨恨她母親的時候,費雲芳身體就再也撐不住了。
在路媛媛再次過來勸說,甚至語氣有些暴躁,想吵起來的時候。
忽然臉色蒼白,暈倒在地。
等把人送進醫院做了檢查,路媛媛才知道她母親的身體情況,一時間悲痛不已,甚至恨起了自己。
恨自己對母親不關心。
病情這麼嚴重都不知道,甚至於還逼她母親賣房,簡直不是人。
連帶着她對她丈夫和公婆。
也產生了許多不滿。
人終歸是有些利己的,她不願意將所有罪過都歸咎到自己身上。
所以自然得往一直勸她過來找她母親賣房的丈夫和公公婆婆身上埋怨,緩解下自己內心的負罪感。
之後就是費雲芳入院治療。
不過醫院那邊普遍認爲並沒有什麼治療化療的必要,完全可以直接進行最後的安撫和舒緩治療了。
就是沒得治了。
但能讓病人晚期減少些痛苦。
不至於痛苦不已的掙扎死去。
而醫院越是這麼說,路媛媛就越是悔恨不已,並且還直接跟打電話詢問她這麼晚怎麼還沒回去的丈夫以及公婆大吵了一架,哭着說出了母親現在的病情,讓李恆過去。
整體的思維邏輯還是清晰的。
所以剛清醒,一看到她閨女兩眼通紅的樣子,就知道事情瞞不下去了,只能一邊安撫她閨女,表示自己其實也活夠了,沒有必要太悲傷,能看到你成家已經很開心了。
同時說自己這病沒必要治。
治也是在浪費錢。
平白讓她多痛苦一段時間。
說完就強硬的要求出院,反正都是要死,沒必要在醫院躺到死。
但是路媛媛現在正是十分愧疚的時候,哪裏願意讓她母親出院在家等死,所以當即便哭着抱住她母親,要求她一定要留下來之類的。
這病一定要治,傾家蕩產也要治,國內治不好,那就去國外治。
一時間病房裏滿是哭聲。
而費雲芳最終出於無奈,只能選擇留在醫院這邊,並且接受保守治療,她大概是覺得保守治療花不了多少錢,讓她閨女安心些也好。
不然堅決不治回家等死,說不定她閨女也會因此愧疚終生,甚至於可能還會影響她閨女的名聲,被別人說她閨女對母親不好之類的。
正是因爲出於這些考慮,她才最終選擇留在醫院,接受一些最爲簡單便宜廉價的保守治療,並且一直都在勉爲其難地保持着開懷積極的心態,至少在面對自己閨女的時候,表現的十分看得開,不痛苦。
但實際上,路媛媛通過醫生一直都清楚,她母親有時候痛到嘴裏需要咬東西,纔不會咬到舌頭,所以一直都是在背地裏偷偷的哭,跟她母親見面的時候,也是跟沒事人似的,儘量的說些工作上的事,說些笑話,說些過去小時候的記憶。
她不想讓她母親擔心,更不想讓她母親忍受着病痛還得擔心她。
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費雲芳就已經再也喫不下東西,只能靠打蛋白維持生命,整個人從原先一百來斤,瘦的只剩不到六十斤,一天二十四小時,很難再清醒幾個小時。
路媛媛也不怎麼喫得下東西。
那幾天眼睛就沒消過腫。
一直到彌留時刻,費雲芳這纔好似迴光返照的睜開眼睛,聲音十分沙啞,並且斷斷續續的叮囑道:
“媛媛……你要……好好的……”
“要好好……過……日子……”
“媽……不能陪你了……”
“媽!!”
很快,路媛媛好不容易忍住的淚水便再次奪眶而出,泣不成聲。
從此後,她再也沒有母親了。
再也沒有人那麼無私的愛她。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路媛媛一直悲痛的有些難以自抑,甚至精神恍惚,全靠李恆還算用心,這纔沒有出什麼差錯的替費雲芳辦完喪事,完成從辦理死亡證明一直到火化完畢,埋入公墓這一系列流程。
火化的時候,路媛媛悲痛到幾乎癱倒在地,需要人扶,等到正式埋入公墓的時候,更是直接哭暈了過去,甚至於被醫生明令禁止,不能再哭了,再哭下去,眼睛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