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人類更新計劃 >第150章 判決
    蘭澤左右看了看,走廊裏值班的警察小哥哥,似乎在注意拐角另一邊,隱約有哭聲傳來的地方。.biquge

    搞不好詩詩和張函驍張大俠倆人正在抱頭痛哭呢。

    蘭澤低頭看了下手環。

    “哎,你看這個。”他的手和手環當然可以穿過柵欄。

    “怎麼了?”鶴兄低頭看過來。

    蘭澤慢慢縮手,趁機另一隻手伸進去,摁了鶴的腦袋一把。戴手環的手,翻手來了個腦瓜崩。

    “舒服了唄?”蘭澤問他。

    “疼疼疼……”鶴兄早在第一時間把脖子縮了回去。雙手護頭,一臉悲憤。

    打架鬥毆這類的輕刑事罪,判決挺簡單的。

    區塊法庭只安排了一個很小的會議室。從帶犯人進門到出來,全程花了能有十分鐘左右,走了一遍流程。

    法官穿着氣派的制服。他的實木桌子看上去很舊,很敦實的樣子。搞不好是古董。側面就坐的,一邊是公訴人,也就是派出所的文職警員,是個中年人;另一邊是被告方的辯護律師。

    倆惹了事的傻小子,一人邊上站了一個看守所的警察小哥。

    這七個人全擠在房間的前半部分。

    後半部分有幾排摺疊椅,是給旁聽的人坐的。那天,他們這些學生來旁聽審判,幾乎是剛坐下,審判就結束了。

    公訴人陳述案情。法官念了幾句法律條文。律師表示沒有異議。

    法官大人就宣判了。

    他給兩個刑事犯的刑罰,選項是拘役或者社會服務。

    倆刑事犯身爲學生,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社會服務。

    張函驍是拘役六個月,摺合社會服務600小時。陳相鶴拘役四個月,摺合社會服務400小時。

    如果他們每週只能抽出兩個整天參加社會服務的話,時間算起來拘役還長。

    此外,刑事犯罪的犯人必須佩帶警示標識,這個沒得商量。

    暴力傷人的警示標識是一個老宋體的“暴”字。很有大神洲的文化特色。

    陳相鶴必須每天胸口貼着“暴”字黃色熒光標識14個月整。

    每天都得貼着,無論去哪都不能摘。必須展覽給大家看。只有洗澡或者睡覺的時候才能摘下來。

    張函驍要展覽得更久,是20個月。

    同時,他倆的手環和社交網絡的身份驗證信息,也在人名旁邊同步顯示黃色暴字加圈,附帶倒計時。

    因爲他倆的社會服務是由拘役摺合的,具有強制勞動的性質,社會服務的執行地點不能隨意選擇。

    區塊法庭指定了本省的老人監獄爲執行社會服務的部門。

    伺候老頭子、老婆子罪犯,陪伴老年人渣,就是他們的工作任務了。

    大學城的公安局安排了專人專車按時接送他倆。他倆每週要向校警交一份勞動小結,每個月交一份思想改造報告。

    蘭澤感覺自己沒法置身事外,王沐詩自然也是如此。

    省立老人監獄離大學城不遠。

    蘭澤和王沐詩,以及那天跑到藝術學院的一波弟兄,大家全都一起申請了老人監獄的義工。

    當時在場的那麼多人,都只恨自己還沒捅上一拳、踹上一腳,那混蛋就倒地不起了。大家認爲陳相鶴和張函驍倆人純屬運氣不好。人渣固然招人恨,這幫小子們,三觀也不太正。一起長大的姑娘平時也沒見他們愛惜,被外人欺負了,這一個個都跟炸了毛似的。

    仙女也申請了老人監獄的義工。她放下了正在做的論文,嘴上只說第幾個學位什麼的以後再說,一心只想陪着情緒低落的沐沐。

    除了陪着王沐詩一起照顧老人,她也在想辦法幫沐沐找學術院區的宿舍,幫她聯繫轉學。

    王沐詩再也沒有回過藝術學院。

    她在招待所住了幾天之後,在女生宿舍借住了一陣子。

    之後,她打算努力轉到工學院的影像設計系。

    對於有藝術功底的學生,工學院也有涉及到光影、虛擬現實之類的藝術設計類專業;唯一的障礙就是幾門基礎課,也就是普通物理、普通化學和微積分初步。

    仙女幫王沐詩規劃了普物普化的補課進程,微積分就是蘭澤的事了。大家公認他輔導數學比較靠譜。

    這次的事情,也算是老同學們的一次集體活動了。衛妖精倒是沒直接參加。

    這陣子他忙得要死。

    又到了學期末。到了夏天,老師們都停課了。除了啃書成狂的瘋子,照常刷存量課、刷考試、刷學分,大部分人寧可離開學校換換腦子輕鬆一點。

    妖精也打算離開學校,但是他輕鬆不了。因爲他又找到了大工程項目。

    這個土豪在出門之前,給大家包了車。倆刑事犯有警車坐、有武裝人員專程接送。其他人就靠妖精包的專車,來往於學校和老人監獄。他把車費足額預付了半年的。

    這樣一來,兩個刑事犯每次去老人監獄服務這個社會,身邊都是浩浩蕩蕩前呼後擁的,一點也不寂寞。甚至還有妹子現場鼓勁加油。

    假如私自佩帶專用警示標識不違法,這幫湊熱鬧的學生,還打算不分男女每人貼個“暴”字標識,招搖過市,以示威武。張函驍貼多久,他們就打算陪着貼多久。

    話說警示標識的美感實在是簡單粗暴。簡單的文字加個圈圈,全世界三觀不正的少年們都很迷這個。

    既然有法律限制,他們這些年輕人不能直接把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些文字往身上貼,只能打擦邊球。

    身上貼個“二”字、“呆”字、“帥”字、春夏秋冬系列字,風霜雨雪和風花雪月系列字,都不犯法。還得使用不帶熒光效果的材質,不犯規的顏色。

    對了,就連蘭澤他媽媽辦公室的行書“銳”字加半個圈的藍底銀字標識,也能見着專貼胸口的版本。

    這些年輕學生們終歸抵不住胸口貼大字的暴力美學誘惑,最後選定了“臉”字紫色貼——只能選擇所謂“間色”,就是正色(紅、藍、黃三基色)以外的顏色。

    這玩意貼身上,萬一不小心碰掉的話,就可以:

    “哎,同學,你的臉丟了。”

    “咦?我的臉呢?我的臉丟哪了?”

    倆女孩兒拒絕參加胸口貼大字活動,她們大概覺得這幫男生太白癡了吧。

    蘭澤沒好意思拒絕,因爲那幫傢伙刺激他:“什麼,你居然臉都不要?”

    回學院帶輔導課的時候,他不得不把臉藏起來,不然實在鼓不起勇氣當別人老師。

    回到兄弟們中間,再把臉貼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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