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過客匆匆 >番外二 江月年年望相似
    (一)

    認識向楠是在一家夜總會,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

    那時剛與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經不起時間與距離的考驗,彼此一句“對不起”,勾掉的是十年歲月。

    我跟老闆說:“晚上的應酬帶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總會,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釣一隻金龜。”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裏怎麼會有好男人?”

    多坦率,連他自己一起罵。

    最後還是去了。客戶是肥頭大耳的朱總,不笑的時候兇巴巴,笑的時候色眯眯,看見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談芬是我遠房表妹,覺得悶,出來見識一下。”程少臣在朱總的大手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時,將我輕輕拉出他的魔掌能觸及的範圍。師兄當老闆就是這點好,除了被壓榨,也少不了關懷和照顧。

    的確是紙醉金迷,烏煙瘴氣的地方。大致看一眼,這兒的男人們基本可分三類,除了服務生。

    三類男人如眼前的朱總,物慾橫流,左擁右抱,與眼下這環境相得益彰。二類男人如我左邊十米外的那一個,活活一副被逼良爲鴨的悽苦相,有女子主動近身便做出嫌棄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堅貞不屈的好男人,在這裏就很可笑。還有一類男人,從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聽琴品茗,被人投懷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最得體的微笑,如我家上司,還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動聲色地推開了已經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豔女,起身時臉上有不易察覺的一絲波動。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連我在這裏都聞得見,何況對一切濃烈氣味過敏的他。

    突然覺得男人們也可憐,到底誰在賣身誰賣笑?

    他才離開不到十秒鐘,朱總已經一屁股坐到我身邊,幾乎要壓着我的腿,胳膊也環過來。我慌張回頭望,程少臣果然也看過來,送我一個表情,大意是“你活該”,我領命,本來就是我自找的。

    還好向楠也在,拉着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終於忘記我的存在。

    就這樣與向楠認識了。那時他剛加入家族企業,與我們公司業務往來甚多,於是漸漸熟稔。後來工作之餘也會找我,“我想逛一逛周邊的風景區,但又人生地不熟,談小姐可否做嚮導?”

    一直走到可以見家長的地步。我無父,母親與大哥在國外多年,幾乎忘記國內還有一個我。但他的家庭實實在在地存在着,龐大,聲名顯赫,對我擺出一副三堂五審的架勢。其實連堂審都算不上,那個至少很鄭重。當時場面更像是選秀的海選,一羣毒舌評委鐵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這麼糟糕的開始,當然撐不久。身心疲憊地要求分手,向楠說:“談芬,你不愛我,從來不愛。”

    我愛他,可是從沒愛到可以放棄尊嚴,從沒打算把他當作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實在沒有必要解釋,他的控訴並不冤枉我。

    晚上還是陪上司去應酬,這次是正經的客人。不知道怎麼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來,都對前一晚的事情毫無印象,明明沒有喝太多。但從那以後,再跟老闆出去,每次開席前,程少臣都會淡淡地對主賓說一句:“談小姐不會喝酒。”然後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我偶爾還是會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記了初戀。每一段戀情即使無結果,也不會毫無用處。瞧,我曾經那樣介懷我的十年,但是現在,我終於放下。但想起向楠時,心口有一點鈍鈍的痛,需要一些力氣一些時間纔可復原。

    (二)

    每當這時便會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時看到她,彷彿看到鏡子中的自己,卻是同途殊歸。她身上有某種我欣羨的特質,學習了很久,到底學不來。

    我很喜歡沈安若。就算不爲別的,只爲她能折騰到我那無所不能的師兄及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見她,容貌秀麗、聲音清柔,個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歡她,也找不出討厭的理由。但她也並不特別,把這些年來在程少臣身邊出現過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並不起眼。

    我感興趣的是她的態度。她從不曾打過程少臣的辦公電話,也不曾到公司來。按說,我那上司常常會鬧失蹤,遍尋不到。程少臣當她是萍水相逢的過客,她其實也當他是,不冷不熱,若即若離。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縱,那她可真是厲害至極,因爲我家上司纔是玩這遊戲的箇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對抗的人,即便商場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沒有算計。

    倒是沒想到他們真的結了婚,當然更沒想到他們竟然會離婚。我本以爲他們那樣的波瀾不驚,才更有可能天長地久。

    離婚後程少臣出了國,走得甚爲倉促,不像是要去談公務,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總會是受傷更嚴重的那一個,因爲真的擔心她,或許也有一點點原因是替我上司做偵察,那時總找了機會去見她,有時藉口公事,有時製造巧遇。不想她過得那樣好,人雖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嬌柔,笑容嫺靜,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讀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緒。程少臣中間回來了兩次,卻是日益憔悴。

    “累,水土不服,時差顛倒。”他仔細羅列理由,竟忘記自己一向最討厭向別人解釋。

    再後來,程少臣回國,重新接近她,屢碰釘子。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來做過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我們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機,我們洽談金額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這樣用心過。

    從常理推斷,這該是男人的劣根性作怪,得不到的總是好的。可我上司按說不是這種無聊的人,他甚少做不產生效益的事情,誰若給他派頭喫,無論男人女人,他連回擊動作都懶得做。他說:“報復一個人最好的方式是,當他不存在。”

    據說沈安若沒有無視他,而是鄙視他,我猜想他其實很享受被人鄙視的過程,因爲他每次碰了釘子後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過,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種不怕死的話不是我說的,雖然我很想說。我以爲周安巧這次捋到虎鬚了,結果只有一聲悠悠的嘆息,“誰都有大腦抽筋的時候啊。”

    “沒想到那個柔柔弱弱的小女子竟是他的天敵。”周安巧經常這樣感慨。我想沈安若之於他或許就是那一盆放在爐上的清水,他是水裏優哉遊哉的青蛙。盆下慢慢加溫,他毫無察覺,兀自自在,等想到應該跳出來時,已經失了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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