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過客匆匆 >番外二 江月年年望相似
    不過幸運女神總是眷顧程少臣,他的詞典裏從來沒有“失敗”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東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興趣而“放棄”而已,所以他一向是勝利的一方。比他自己預計的還要早許多的時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給他。

    倒也難說究竟誰是真正的勝者。那天中午他一直在等的快件到了,知他中午從不午休,所以第一時間送了過去。進了他辦公室,聽他正在打電話,口氣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點了嗎?午飯喫過沒?喫的什麼?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麼快,出去的話不要自己開車……”

    屋裏太安靜,即使我努力地不偷聽,也隱隱聽得到聽筒裏傳來的聲音,“你今天已經打了三個電話了,你怎麼這麼閒?你煩不煩?”

    我忍着笑,快要憋出內傷,被我們領導白了一眼,“你敢在這裏笑試一試。出去出去,午休時間你進來幹嗎?”

    這下子,我噗的一聲就真的笑出來了。

    “你們女人真麻煩,不識好歹。”

    做上司的出氣筒以及代上司家屬受過有時候也是我們下屬的工作職責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議。只是後來實在忍不住告誡他一句:“適可而止啊,領導,過度的殷勤只會令尊夫人覺得,你是因爲她肚子裏的孩子才突然轉了性,這個結論會令她格外生氣。”

    “就算是那個原因,也是因爲孩子的媽媽是她。”

    “這麼煽情的表白,你應該回去跟程夫人講,跟我講做什麼?”

    回辦公室思忖了十秒鐘,難道領導的意思又是要我代爲轉達?不是吧,這個悶騷男,我敢打賭他不曾對她說過“我愛你”,99%的把握。當然,她跟他說這句話的可能性則更小些,也就0.1%吧。

    不過這又有什麼關係?這三個字,初戀以及向楠,他們都對我說過。當時以爲它珍貴如金,如今知道它的價值有時是負數。

    (三)

    很早就認識了江浩洋,在飯局上。其實在我們混熟之前,每一次見面都是在喫飯,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場。

    他們兩人有一點很神似的氣質,彬彬有禮,實則疏離,拒人於千里之外。只不過,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涼通透像多棱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許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則隨和許多,溫潤如玉。他們倆的相處客氣而冷淡,

    彼此話不多,極少互相注視,但有一種奇異的默契。

    只有一次單獨的相處,時間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禮,因爲儀式並不在本地舉行,所以只請了極熟悉的朋友,客人並不多。江浩洋竟然也來了,最早的一個,送上禮金,寒暄了幾句便藉故告辭,連新娘都沒見到。程少臣將他送到樓梯口,因客人陸續前來,他不能走遠,於是吩咐我:“談芬,幫我送一下江處長。”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無禮,只好沒話找話。我不認爲他與程少臣熟到這種程度,想來是新娘的好友。

    “對,我們是大學校友。”

    原來如此。

    “新娘知性美麗又溫柔。”背後說人壞話不可取,但說好話總是好的,何況我本發自內心。

    “對。”江浩洋頓了頓,“當然。”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我這句話多麼的多餘。

    後來江浩洋換了部門,職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隨着程少臣換來換去,與他聯繫得也漸多,但僅限公事。

    那陣子出了個小車禍,人沒受傷,卻嚇得不輕,很久不敢再開車。因爲是與出租車相撞,所以連出租車也不敢輕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實實地步行穿過大半個小區,再走十分鐘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車。突然有車從身邊停下,車主放下車窗,“談小姐去公司嗎?正好順路,我送你一程吧。”直到這時才知道,竟然與江浩洋做了鄰居。

    以後便常常碰見,在超市、在物業處、在社區醫院。早晨並不經常見到,後來發現,其實他上班的時間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後來,他會刻意地早走一刻鐘,我出門時,他剛好把車開出來,順便送我。

    按說我該受寵若驚,心如小鹿亂撞。可是我沒有,只有一些感激。因爲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沒有歡喜,沒有波動,連欣賞的目光都沒有,爲我早起十五分鐘當車伕彷彿就是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有一回我暗示他不必這樣麻煩,江浩洋說不要介意,這個月剛好輪到他值班,每天必須提前到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飯局上一羣人都喝到東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關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兩個還算清醒。後來我家上司單獨敬他酒,感謝他爲我們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聲音不大,但我仍聽得清楚。他說了一句:“你當年是怎麼把我老婆弄丟的?”

    啊,這是怎樣一段精彩的故事?還有,程少臣竟說得出這種話,我努力忍住開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紅雨的衝動。

    當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與人性化感動得無以復加,直到幾小時以後才意識到,他哪裏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裝瘋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幾天後我便證實了我的猜想是正確的,那天我們看見江浩洋與沈安若單獨約會,雖然保持着得體的距離,沒有任何的親暱姿態,但也足以讓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趁機陷害多喝了許多酒。

    後來有機會時我曾問過:“是否曾經後悔過,當初放棄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緒淡然,“不是每個人都有後悔的權利。你若回頭,還有機會,那時纔有資格後悔。至於其他人,只能遺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真是跟自己過不去。”

    我可沒有他那樣能想得開。向楠要結婚,週末接到喜帖的我,在家裏悶到大腦與心臟的血管似要一起破裂,必須要找人說說話,翻出一瓶紅酒,打電話給江浩洋,“你有空沒?我請你喝酒。”

    那時候也算熟了,偶爾一起喫個飯。他也是個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務員小區,他卻寧可住到這一處清靜地,每天浪費許多的時間與汽油,大多數時間一個人,偶爾也會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從未在小區內出現過。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賣,我還動手做了個沙拉。除了泡麪,我也只會做這個了。紅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地暗,醒來時天已經黑了,和衣睡在他的牀上,身上蓋着毛毯。頭疼得快要炸開,起身去洗臉時,發現眼睛腫得像桃子。我只記得自己說了許許多多的話,也不管他是否願意聽,卻不曾記得自己竟然哭到這麼失態。這下子沒臉見人了。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