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貞觀俗人 >第1250章 秦公子的豪氣
    財富都聚集在王室、氏族貴族和地方豪強們手裏,但是這些人,其實跟中原大唐的貴族豪強們比,也差遠了。

    尤其是以前倭國的王室、貴族豪強們又都喜歡建大墓厚葬成風,所以在之前的倭國也被稱爲古墳時代,因爲倭國的墳墓建的非常大,甚至比中原秦漢魏晉的皇陵都要大的多。

    上到倭王,下到公卿豪強,都喜歡投入巨大財力人力挖墳修墓,反正以前,每到農閒季節,那些貴族豪強就會徵召自己的部民,讓他們天天去修墳,一修可能就是十幾二十年。

    等到墓主死後安葬時,不僅要埋進去許多精美的器物陪葬,甚至還要殺許多牛馬、奴隸殉葬。

    這種風俗,讓倭國的財富極大的消耗在了這裏面。

    所以別看倭國的天王、貴族們好像高高在上,可平時卻很節儉的,喫個飯菜糰子,就覺得挺滿足了,哪怕是天王,日常的膳食,可能也就是煎幾條小魚,能喫上一塊鹿肉,都算是加餐了。

    如今大化改新,禁止再修這種大墓,也禁止牛馬、奴隸殉葬,禁止把金銀銅錢,鐵器、絹布等好東西陪葬了。

    部民們分了班田,每年也僅需爲官府做二十天免費勞役,但不再是修墳,而是修水利設施爲主了。

    大家把更多的時間投入到農業生產中去,首先要讓大家能喫飽飯。

    倭國的養殖業其實技術水平和規模都非常一般,尤其是當廢除部民部,轉推行班田制後,其實整個倭國社會,是向着單一的種植業發展的。在過去部民制時代,一般還有專門負責養殖的部,但改成以戶爲單位的班田制後,便都變成單一的種植戶了。

    供給端的削減,必然也就導致了需求的大增,如果朝廷不加以限制,那麼百姓都改養殖等,無疑會打亂他們的部署。

    因此他們最後只好一禁了之。

    至於說佛教,只是部份原因而已。

    “倭國禁酒斷屠,那我們的酒豈不是不好賣了?”

    “之前我們的酒在這邊挺受歡迎的,但現在這個新禁令出來,估計會受影響,我們希望公子也能跟倭國王世子好好談一談,希望能夠解除些限制,保留一些額度。”

    秦俊也明白,完全的禁酒令肯定也不可能,畢竟酒這東西本來就是貴族豪強們消費的,秦家的酒是從外面運來的,並沒消耗倭國糧食,所以談一談,應當是可以的。

    一頓簡略至極的晚餐。

    秦俊知道並非倭國輕慢後,倒也沒什麼不高興,入鄉隨俗,粗茶淡飯倒也無事。

    用過餐後,上茶點心。

    邊喝茶邊談事。

    “今日我在博多灣轉了轉,發現西邊有許多我大唐商人在那邊買地置業,如今已經形成一個坊區了·····”

    秦俊也沒拐彎抹角,直接提出了把整塊地都租下來的打算,言明就按大唐在林邑的唐租界例。

    “那塊地我看過了,據說是三萬畝左右,我打算全租下來,把後面的兩座山也一起租下來,就按五萬畝算個整數吧。”

    葛城皇子愣了一下,然後便搖頭。

    秦俊道,“王世子不要急着拒絕,不如先聽下我們願意給的租金再考慮如何?我大唐的上好官田,畝租不過六鬥,你這片地,有海灘、有山陵,還有大部份是荒地,五萬畝倒有起碼三萬畝是不能耕種的土地,但是呢,我們願意東面以江爲界,西面以山爲界,把整塊地都租下來,且願意一次性租很多年,至於租金,可以付糧食,也可以付錢,甚至是你們想要的唐貨都行。”

    當秦俊這個租金一提出來時,連中臣鐮足都不由的輕吸了口氣。

    五萬畝地,哪怕按畝收六鬥來看,這就是三萬石糧食啊,這是一年的租金。

    而現在那大塊地,雖說就在博多灣,但也還距太宰府有二十來裏,此時太宰府城外就是大片田地,秦俊要的那塊地,僅有幾個小漁村,然後就是唐人或買或租了幾百畝地聚居。

    更多的地都是荒地,更別說那片山陵了。

    既沒礦也沒什麼獵物,就是片荒山,秦俊居然也願意按每畝每年六斗的租來付,兩萬畝荒山,這可就是一萬二千石糧啊。

    倭國雖然早就開始種植水稻,但是水稻產量其實不高,畝收一石都未必能保持的了。

    更何況,倭國此時推行班田制,規定,年滿六歲公民授田,男子每人兩段(當時約合11.9畝),女子爲男子的三分之二,私奴婢各爲男女的三分之一,授予戶主,口分田終身使用,死後收回。

    而授田者每段田納稻二束二把,約爲當時產量的百分之三做爲租,充地方財政之用。成年男子還要納絹或絲、棉、布做爲調,每年服役十天,做爲庸,可用布代。

    調和庸充做中央政府財政之用,另外規定外規定雜瑤六十天以下。

    總的來說,此時倭國的地租僅爲三十稅一左右,另加上庸調役。

    如果按畝產一石算,那實際一畝租僅三升左右,而秦琅願意給六斗的租,這相當於是給了二十倍的。

    秦家願意一年付三萬石糧租這塊地,這實際等於是百萬畝班田的租糧了。

    中臣鐮足差點想掏出算盤來仔細確認一下了,可這數字確實簡單好算。

    中大兄皇子也望向了中臣鐮足,兩人都被這位秦家大公子的豪氣手筆給驚到了。

    中大兄皇子也被稱爲葛城皇子,因爲他得了葛城這塊封地。葛城原本是蘇我氏的根據地,後來成爲了天皇的直屬領地,蘇我馬子權勢最盛時,曾經就要求外甥女推古女皇把葛城重新劃給蘇我氏。

    但被女皇拒絕,後來蘇我馬子強佔葛城縣。

    蘇我蝦夷時,還建祖廟於葛城,又大興土木,強徵各貴族的私人部民,爲蘇我氏家族修建兩座大墳,一座是他自己的,一座是給兒子入鹿的。

    後來中大兄皇帝聽中臣鐮足的建議,迎娶了蘇我氏的女兒爲妾,分化拉攏蘇我氏,最後成功於宮廷中誅殺蘇我入鹿,並迫蘇我蝦夷自焚,除掉蘇我蝦夷、入鹿父子後,中大兄也將葛城縣給收回,做了自己的領地。

    葛城位於奈良附近。

    但一年的地租也沒有秦俊給的多。

    “一年三萬石的租,要糧要錢還是要貨都行,絕不拖欠,我們希望一次能簽約一百年,租約不得因任何原因毀約。其二,簽下租約後,我們希望設立唐租界,如林邑唐租界例·····”

    良久。

    中臣鐮足在與王子輕聲商議後問,“如果租約折錢,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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