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中午廊下堂食的時候才搞明白,原來勝州現在真的已經名存實亡了,勝州本是隋朝時從河東雲州割出黃河西岸的三個縣設立的。
早年隋朝強盛,突厥人耿直玩不過楊堅,突厥人整天自己窩裏鬥,楊堅就扶植了頡利可汗的老爹啓民可汗,把他安置到陰山南的定襄一帶遊牧,爲隋朝看門。
啓民可汗倒也盡心盡力十分忠心,這也讓勝州還是比較安穩的。
後來到楊廣時,啓民可汗也死了,他的兒子始畢可汗繼位,繼續統領突厥,雖說開始還表現的很忠心,楊廣去巡邊時,始畢可汗還親自帶鄰牧民割草,爲楊廣割了一條几百里長的道路。
但是楊廣卻看到了始畢可汗統領的突厥實力極強,各部臣服,於是後來便徵發了許多民夫修北邊長城。
這也正說明楊廣對始畢的不信任了,若是看門犬老實聽話,又哪用的着加固門牆呢。
當時楊廣修的長城,主要便是在榆林段,不過這個榆林不是後世的米脂附近那個榆林,而是包頭東面,呼和浩特南面黃河邊的榆林,後世稱爲托克托的地方。
當時徵發百萬民夫,修榆林長城,東面隔黃河,便是長城偏關寨,也就是河東內外長城西面的交接點。榆林長城聯偏關,西南延伸,沿白于山往西,一直到靈州銀川,實際上就是關內北面和河東代北的長城聯結一體,形成了一道嚴密的北方防禦線,目的就是防範突厥始畢可汗。
榆林長城把勝州斜劈爲兩半,一個州一半在長城內一半在長城外。
歷史證明楊廣的眼光還是不錯的,後來始畢確實翅膀硬就反了,還把他圍在雁門關,差點將他生擒活捉,雖然他挺了過來,但沒兩年就在江都被弒殺了。
總之,秦琅並不需要去勝州上任。
因爲現在大唐的勝州境內根本沒有唐軍也沒有唐官,更沒有大唐百姓子民,城池殘破,百姓要麼撤回關內,要麼被擄掠爲突厥人的奴,原來的少量田地也成了牧民的草場了。
朝廷只是保留了勝州這個名字而已,勝州的州衙,現在設在長安城裏。
保留了這麼個州衙,其實也是大唐自信認爲過兩年肯定能收復勝州。
秦琅一聽,這還好,總算不用跑勝州去喫沙子了。
至於京兆少尹這個職務嘛,其實就是原來的雍州治中從事。
雍州府長官雍州牧,可向來是親王或大臣遙領而不實際任事,所以以副官別駕或治中任事,但之前連別駕也只是兼職,於是讓原來的三把手治中主持,先前高士廉就是以治中從事代爲主持雍州府事。
現在皇帝改雍州府爲京兆府,雍州牧改成了京兆牧,依然是由皇太子遙領。
別駕則改成了京兆尹,治中改成了少尹。
而全國其它州,別駕改爲長史,治中改爲司馬。
因此秦琅這個少尹其實相當於是司馬,但京兆府特別,所以這次別駕改尹,其實就是正式確定京兆牧不實際管事這一點,京兆尹就成了正式的長官了。
而治中也成爲少尹。
與其它州的長史司馬是副官不同,京兆尹和少尹就是實實在在的主官,有實際職權的。
李世民給京兆尹定的是正三品,少尹爲從三品,本來宰相們認爲京兆尹從三品,少尹正四品。可既然出任京兆尹的都是從一品階的長孫無忌了,擔任少尹的也是二品的秦琅,那就乾脆擡高一級。
長孫無忌是京兆尹,總攬府事,而秦琅做爲少尹,是通判列曹。普通州司馬沒什麼權,但京兆少尹卻是實權官職。
說白了長孫無忌出任首都市長,秦琅是副市長。
“自今以後,京兆府事務,皆須上呈東宮承乾,若有不對者,承乾可駁回·······”
秦琅聽完皇帝的話,若有所思,看來李世民這是有意想要開始實練承乾了,讓承乾這個遙領京兆府的皇太子,也開始對京兆府的事務參與管理。
以後京兆府的事務,由京兆尹長孫無忌和少尹秦琅處理,但這些事務的處理結果要做個備份呈交承乾觀看學習,甚至若是承乾覺得處置不對的地方,還有發回重審的權力,這就是真真切切的京兆牧了。
尤其是京兆府審理的訴訟案件,若是訴訟者對判決不滿的,還可以直接向東宮上訴,讓承乾終審判決。
其實秦琅很想說李世民有點着急了。
承乾才九歲啊,九歲的孩子別說翅膀沒硬,***也沒硬啊,這麼小的孩子能懂啥,現在就開始讓他參與這些實際政務,那不是心急是什麼。
這到最後,還不是要由其它東宮官來代勞。
按照大唐衙門的四等官制,長官、通判官、判官、主典,秦琅在京兆府其實就是個通判官,比如京兆府審理案件,凡有案件,京兆府的法曹府史承辦案件的審查和受理。
有人要告狀、打官司,只要是在京兆府受理範圍內的,則先由法曹府史負責受理,並進行初步審查,檢查訴狀內容和案件事實,無失則把
案件移送判官鞫問,這個判官就是京兆府法曹參軍事。
法曹參軍事會根據訴狀所告內容在進一步查清事實,並依法判斷,將判斷結果請示通判官京兆少尹參議和審覈。
京兆少尹進一步審議案件是否清楚,評議法律的適用是否正確,如果法曹參軍事判斷無誤則呈請長官京兆尹決斷。
如果發現判斷不當,則以法正之,重擬判並呈請長官決斷。
長官複議,如無失則決斷,若有疑則親審或責令相差承辦審重審。
而京兆府還有勾檢官,由主簿和錄事行使勾檢職能。
秦琅這個京兆少尹就是京兆府四等官制裏的通判官,責掌通判列曹,不僅僅是司法訴訟案件裏負責通判,在整個京兆府管理的事務上,他都是通判官。
京兆府六曹是分管功法戶倉兵等相關事務的,但相關事務辦事最後都還是要到他這裏來審覈,他審覈完再交由京兆尹最後審覈。
所以說唐朝官府機構運行,其實還是很嚴謹的,不僅有四等官制,主官通判官判官主典,還有專門的勾檢官制,由主簿、錄事負責勾檢,錄事負責勾,主簿是檢。
勾檢是監管檢查和審計勾稽。
一個相當完整的辦事流程。
辦事的時候,都要四級連署。四等官一級一級的簽署,除了簽名,還要簽署意見和日期。
比如秦琅做爲京兆少尹,他在公文上就要籤‘依判’,而判官是諮,主典爲檢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