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神探班納特[綜名著] >第51章 Chapter 51
    

    ks團隊對四種血型的發現,不僅僅是轟動一時。

    這個消息從倫敦傳遍英國,渡過英吉利海峽將要向整個歐陸擴散,在不久的將來也會傳向更遠的東方與美洲。

    不得不說人類的四種血型,是一個跨時代的發現。

    人們從很早就意識到了血液的重要性,從舊約《利未記》就說人體的生命在血液之中。很長一段時間,放血被認爲能放走體內的病魔,而相信飲血能增加力量與勇氣。

    17世紀,人體血液循環系統被發現,但一直未得到重視。

    只因區別於狗對狗輸血能救活狗,人對人輸血常有輸血反應致死,曾經一度被歐陸法令禁止。

    19世紀初期,又有科學家再次實驗了人對人輸血,而他幸運地救活了大出血的孕婦,其成功經驗登載在《柳葉刀》上。

    儘管如此,五十多年過去,醫學界對人血的認知仍舊處於半混沌狀態。

    人對人輸血被運用到了戰場急救,確實是救活了一部分人,但也有另一部分人迅速死去。

    同樣是血,爲什麼有的人活了,有的人死了?

    難道是上帝在選擇誰該活下來?誰又有該前往天國?

    其他人一頭霧水,凱爾西卻知道是因不同血型混合發生的凝血現象,如果在人體內反應就會危及生命。

    然而,一個人的已知與世人都認可相差甚遠。

    想要完成跨越,最基本需從詳細又經得起考驗的科學實驗開始論證。

    以往的犯罪現場痕檢經驗,讓凱爾西對某些科學原理一定認知,能給四種血液的確定提供一個大致研究方向。

    不過對具體實驗論證,每一項數據都是術業有專攻,她從不妄自尊大,那都需專業人士發揮所長。

    二月中旬,回到倫敦。

    歇洛克沒有休息幾天就進駐實驗室,以求完成古堡中的暗許心願,研製一種迅速甄別犯罪現場是否存在血液的試劑。

    凱爾西也重回大學,同樣沒忘了要一步步完善現場痕檢手段。

    如果能確定人血的不同類型,就能更有效地甄別被害人與嫌疑犯的身份。

    當時,歇洛克來倫敦大學借實驗室,兩人交換了一些設想。

    一合計,反正是要做痕檢血液相關實驗,一個也是做,兩個也是做。其成果對罪案現場勘查都有重要作用,不如一起開動。

    兩人想開啓實驗的基礎是什麼?是科學理論與實驗方案嗎?

    不,最基礎的是錢。最起碼要一筆充足的資金添加設備,與另一筆充足的資金請動實驗者。

    可是,如今負責幾百萬人口倫敦治安的蘇格蘭場,因爲經費不足堪堪僅有一百幾十警探。更不提缺乏系統培訓,導致許多警探辦案水平堪憂。

    在時代大環境的驅使下,誰又會大方地給兩個犯罪調查的相關實驗投錢?

    凱爾西能辯駁血型研究不僅是爲犯罪調查,對於醫學發展也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偏偏在這一各種理論混戰的時代,血型假說並未引得人們的重視,找了幾次贊助都被一一拒之門外。

    索性也不浪費時間,正好《阿爾卑斯山奇遇記》讓人一夜暴富。兩人各半出資原地組隊,隨意地以名字的首字母取了ks團隊名。

    再向一衆相關專業的熟人或在校學生髮邀請函,請感興趣的從速從嚴前來參與,就在倫敦大學實驗室見。

    有錢支持,有理論方向,有專業實驗人才。

    一個月之後,四種血型的初探成果就問世了,並且得到國家科學院的肯定與認證。

    這一發現撥開了數千年的謎團——人對人輸血的成敗根源。

    便也不奇怪實驗室衆人會欣喜若狂,何止是鼓掌到差點拍腫了手,更是三三兩兩手舞足蹈起來。

    “我覺得很有必要好好慶祝。”

    此次實驗的主持者是巴爾克,他一臉胡茬,顯然日夜顛倒的高強度工作,一個月沒好好打理過自己了。

    “對!慶祝!”

    “必須提名好好享受一次美食與美酒!”

    “好久沒見到外面的月光了,不如去隔壁劇院吧。”

    月光與劇院邏輯關聯嗎?

    此刻邏輯早就不重要,提到劇院,實驗室裏很快就議論紛紛。

    “絲特芬妮女士來倫敦了!去看她主演的歌劇怎麼樣”

    “哦!你也欣賞金玫瑰?太好了,我也愛極了她的劇目。”

    “果然人人都愛金玫瑰,夥計們再加我一個。絲特芬妮女士效力於意大利歌劇院,可恨的倫敦到米蘭的距離,讓我飽受思念之苦。這次歐洲巡迴演出簡直是一味神藥。”

    實驗室很快成爲追星現場,一點都看不出興奮議論的衆人曾經嚴謹工作。很快就發展到開始商議要去看幾場才過癮,並統計有多少人要一起購票。

    只剩臨窗而站,隱在角落裏的兩人沒有參與其中。

    歇洛克搖了搖頭,壓低聲音說,“班納特先生,請相信,你不必多此一舉去劇院了。那位歌唱家,準確的說是那位女歌唱家,不值得你浪費時間。”

    凱爾西稍稍側目,“這是來自音樂人西格森先生的專業建議?該不會對女性歌唱家有偏見?”

    “重點不在於女這個字,而是歌唱這個詞。我很懷疑大衆的聽力,爲什麼充耳不聞絲特芬妮女士的唱功不夠專業。”

    歇洛克語帶譏諷,“顯然,太多人把關注點放到了外表上,給了她名不副實的金玫瑰歌唱家稱謂。”

    歇洛克當然不會望風捕影,只有親自驗證過,他纔會得出結論。

    “現在,我知道從奧地利回來的路上,西格森先生偶爾夜晚出行是去了哪裏。”

    凱爾西指的是歇洛克獨自去聽了歌劇,有幾次他回旅店後臉色不佳,看來當時就踩雷了。

    高要求的音樂人,更在意演唱者能否表達音樂的靈魂。

    金玫瑰絲特芬妮盛名在外,讓歇洛克花了幾張門票,但換來的只有對其專業的失望。

    “對,西格森聽過所謂金玫瑰的演唱,而且並不認爲她的專業本領能在短短一個月內脫胎換骨。”

    歇洛克假笑,“的確,一個月說短不短,都能完成跨時代的血型分類實驗。但,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兩人正說着,巴爾克來了。

    “兩位今晚一起嗎?”

    巴爾克可沒忘記出資人,很快找上角落裏的兩人,“嘖嘖嘖!瞧你們的表情。太平靜了,一點都沒喜形於色的興奮。兩位幕後老闆,不會不出席慶功聚會吧?”

    凱爾西:心裏興奮過了。想讓她歡蹦亂跳,除非誰研製成功時空穿梭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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